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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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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最终原则——从行政最终裁决谈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最终原则是指任何适用宪法和法律引起的法律纠纷原则上只能由法院作出排他性的终局裁决。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终局裁决的规定虽有其合理考虑 ,但存在重大弊端。从维护法治、保障公正并与世界接轨等的要求出发 ,我国可汲取国外经验 ,通过制度完善确立司法最终原则。  相似文献   

2.
《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共识大于争议,行政复议体制、复议范围、复议程序、复议决定等重大制度都需要修改与完善。复议体制改革的关键是相对集中复议权并引入行政复议委员会,复议范围改革的重点是回应社会发展扩大复议范围,复议程序改革的关键是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程序权利、建构公正复议程序制度,复议决定改革主要是回应实践需求使决定类型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3.
行政机关裁决民事纠纷,不可能完全定纷止争。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应当赋予其救济机会和途径;作为一类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是否合法合理,也需要相应的监督机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来看,不服行政裁决的救济途径是仲裁和诉讼。而行政复议作为当事人权益救济与行政系统内部纠错机制,将其作为行政裁决救济的途径,应当肯定。  相似文献   

4.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或其他特定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应当事人申请,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在西方国家,作为一种准司法行为,行政裁决是传统三权分立思想的突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其作为法院司法权的补充,对处理特定社会纠纷有独到的价值。我国应尽快制定《行政裁决法》,建立统一、完善的行政裁决制度。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复议和受理范围,使更多的行政活动受到法律监督,这是行政复议制度的重大进步和创新,  相似文献   

6.
欲实现行政复议解决纠纷、监督行政和权利救济的复合功能,《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和完善必须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并引入行政复议委员会,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行为一并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改书面审理方式为言词审理方式,确立复议期间停止(暂缓)执行制度,实现复议程序多元化,取消复议终局制度,确立司法最终裁判原则,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专业性、便捷性等优势。  相似文献   

7.
张科 《法制与社会》2012,(25):290-291
我国现行仲裁立法和仲裁实践中,作为仲裁核心原则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最集中体现当事人和仲裁庭之间关系以及凝聚仲裁全部权威、具有终局意义的仲裁裁决中还存在尚待改善的方面.以仲裁裁决为视角研究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仲裁法修改中的应用,能够更好地体现仲裁制度的民间性、独立性、权威性,有利于仲裁制度发挥独特的纠纷解决优势.  相似文献   

8.
梁国  王瑶 《行政法制》2004,(4):35-37
行政复议制度涉及对侵犯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行政行为的救济问题,具有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的行为予以监督的功能。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实现行政法治的目标,各国宪法或法律大都直接或间接地建立了行政复议制度。我国也先后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及《行政复议法》。  相似文献   

9.
《行政复议法》的诸多立法缺陷已在实践中严重阻碍了行政复议功能的发挥,尤其是在行政复议的立法宗旨、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和机构设置直至人员配备、行政复议的终止和中止规定以及违反《行政复议法》的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迫切需要从制度层面予以重组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行政裁决制度是我国行政机关实现其行政职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纠纷的解决中具有很重要地位,但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行政裁决作用的发挥。故本文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实践出发,揭示现存的问题,并分析症结、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复议决定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行政复议决定的有效履行是行政复议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基点.通过对某卫生行政复议履行争议案例的评析,对目前司法合法性审查不介入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的做法提出商榷,指出行政复议履行争议实质是被申请人依法履职争议,强调职权法定是判断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的基本原则,分析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或者不完...  相似文献   

12.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程序、效力与救济问题是撤销裁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作为一项司法行为,它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撤销裁决,一方面对仲裁裁决本身产生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对仲裁协议也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来说,撤销裁决前法院应该考虑能否重新仲裁,撤销裁决后应该允许当事人对撤销裁决的裁定提起上诉,但也要作必要的限制。这也是我国修改《仲裁法》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仲裁具有的民间、不公开的属性,以及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的制度使仲裁需要有国家司法权的监督,才能保证其正当性。所以,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是世界各国普遍适用的监督方式。但我国现行撤销仲裁裁决制度,存在着国内裁决和涉外裁决"一视同仁"和"区别对待"两种呼声,对比这两种意见,前者似乎更为合理,应当逐步改变区别对待两种裁决的现状。不仅如此,撤销仲裁裁决具体程序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这一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想法,例如缩短撤销之诉申请期限、明确当事人地位等。除此之外,现行仲裁裁决司法监督方式中的撤销裁决和不予执行还存在相互协调的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确定撤销和不予执行并存或者仅保留撤销裁决的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14.
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监督是必要的、但其监督范围不应过于宽泛.只能是程序问题,而不应当包括实体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本文就内国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司法监督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5.
在海峡两岸政治阻隔的状态下,民间仲裁乃是解决两岸之间经贸纠纷较好的途径之一。因此,仲裁理应为处理台商与大陆商人之间的经贸纠纷发挥重要作用。但实证数据表明,仲裁方式并非是台商解决两岸经贸纠纷的首要选择。仲裁在海峡两岸经贸关系中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因此,探讨仲裁在海峡两岸经贸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地位、相关问题及其解决等,显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姚银伟 《法制与社会》2011,(28):145-146
公共政策是一国法院用于拒绝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本文从我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出发,提出了我国适用公共政策的具体标准,以便我国能够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中更好、更合理地运用公共政策。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各大中城市的建设进程也不断加快,为了保证城市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大量的居民房屋成为被拆迁的对象。拆迁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如何解决,成为一个棘手而又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本文立足于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得以缓和矛盾纠纷的行政行为——城市房屋拆迁裁决,意在探讨在该行政程序中,如何通过程序的设计来寻求行政效率与公民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侦查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它处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起始环节,也是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整个刑事诉讼的进程和结果。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侦查权,其行使大都与公民的各种权益有关,如果缺乏必要的程序保障措施,侦查权就可能被滥用而侵犯公民的权利。所以,对它的控制毫无疑问成为当前世界各国司法界和法学界关注的焦点所在。各国也不同程度地对侦查权进行了各种司法控制。而相关的基础理论也正是众人所关注和探讨的重点。  相似文献   

19.
本文结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对德国旭普林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ICC裁决一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中对于外国裁决和非内国裁决的表述,阐述了作者对于《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的含义的看法,论述了非本国裁决与外国裁决之间的区别。笔者认为,《纽约公约》项下的外国裁决指在申请承认与执行地国以外的国家境内作出的裁决,而非本国裁决是指申请人向执行地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在该法院地国境内作出的裁决,而根据裁决执行地国(也是裁决作出地国)的法律,该裁决不属于当地裁决的情况。非本国裁决既不是本国裁决,也不是外国裁决。本案ICC裁决可以被视为《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理由是裁决根据ICC规则在ICC仲裁院的管理下在我国境内作出,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又找不出该裁决为我国裁决的法律依据,而绝不是由于该裁决由外国仲裁机构作出。作者认为,我国在修订《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过程中,应当澄清我国涉外仲裁立法与实践中所涉及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问题。  相似文献   

20.
行政裁决是指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管理相对人一旦认为行政裁决对自己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产生影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审理后,只能就被诉的行政裁决作出维持原判,驳回诉讼请求、确认、撤销、强制履行的判决,但不能作出变更判决。那么,这是否符合行政裁决案件独有的特点呢?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应享有司法变更权。一、因行政裁决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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