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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共政策总是指向公共问题的解决、公共目标的达成和公共利益的实现,其本质应该是符合正义原则的。但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运行中,政策决策主体和执行主体并不能始终不渝地追求正义目标。政策主体的错位、缺位和程序正义的不足以及制度权威的失落等原因,往往导致公共政策偏离正义。在一定的正当性前提下,对于偏离正义的公共政策,"公民不服从"具有独特的现实意蕴。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程序正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代任何实行民主宪政的国家都重视程序。我国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对于程序正义原则的坚持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但还存在着诸多挑战。只有将公共政策制定中程序正义的基本理论与我国国情联系起来,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结合起来,坚持理论创新,才能建构起中国特色公共政策制定中程序正义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模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相似文献   

3.
本文主要分析作为公共政策基础的正义价值观的由来及其对于正义权利的基本规定。正义的公平框架中的正义权利可以分为三种,即正义的基本权利、正义的扩展权利和正义的发展权利。文中认为,在制定公共政策的实践中,必须以正义的基本权利和扩展权利为优先满足的公平要求,它也能够得到合理的辩护。正义的基本权利和扩展权利的实现必须考虑到效率的要素或者考虑到总体福利增长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公共政策平等受益不仅是政策本身的要求,而且也是公民的期盼。公共政策非均等受益现象与问题具有普遍性、相对性、历史性、复杂性等特点,它既有悖于公共政策平等正义价值取向,又有悖于公共政策基本原则,还有悖于公共政策初衷与目的。公共政策非均等受益现象与问题的形成原因或者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也是相当复杂的。由于它严重影响着社会管理,甚至还导致一些新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需要对之进行深入研究并加以治理,从而促进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5.
在影响政府公信力的诸多要素中,公共政策的作用不可忽视。两者的传导机制是利益,公共政策供给和需求的均衡实质是利益的供需均衡,在已非帕累托改进的当下,以程序正义保证利益受损者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盖涛  徐熙芝 《长白学刊》2009,(4):155-155
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运作的外在表现,它既可以保障行政行为结果的公正性,又具有独特的内在价值。行政实体结果正义和行政程序正义就像行政行为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偏失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不公正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影响行政行为的效果和权威。鉴于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中存在的缺失和公务员无视行政程序的现状,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公务员的行政程序正义意识。  相似文献   

7.
和谐社会的程序正义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正义所追求的基本价值是司法的公正平等和公民自由权利的维护与尊重,这一理念的最终目标必然是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探讨程序正义的内在价值以及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反思中国程序正义之现状,建构和谐社会之程序法治,对于从法律维度促进和谐社会目标的最终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在公共政策分析的阶段论中,公共政策议题选定是社会问题走向政府议程的关键环节.R·科布和C·埃尔德在区分了不同政策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政策议题选定策略-扩散议题战略:通过以适当的界定议题为基础,并积极利用象征和大众媒体来使议题扩散从而进入政府议程;该种战略与参与式民主的价值理念和制度设计具有内在的契合性,为我们在公共政策议题选定中如何确保公共政策之公平与正义提供了理论指导,具有实践上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9.
龚晓珺 《人民论坛》2012,(11):144-145
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伦理价值。哈贝马斯程序正义思想作为"看得见的正义",认为结果的正义性源自其程序,体现了正义的程序合理性、工具理性、普遍性和确定性等特点,对于现代社会面临的诸多难题具有不可估量的现代意蕴。它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提供了价值目标,为政治权力的正当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司法公正的最终实现提供了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10.
程序正义价值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以实体公正为本位、忽视程序的相对独立价值,而使实体正义的实现陷入困境入手,进而分析程序正义的价值所在。由社会实质正义的价值指引,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实现的必要前提,缺乏程序正义要件实现的实体正义是畸形的正义,与法治精神和社会实质正义要求相悖;程序正义又以实体正义为归依,正因二者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才更显程序正义的价值所在。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应同是我国法治实践所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11.
程序正义理论在刑事诉讼中的展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诉讼法学界对程序正义理论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意欲借此提高程序的公正性与独立价值。但程序正义理论有其隐含的假设与适用上的局限,再加上刑事诉讼模式在现代社会的变迁,以至于许多刑事案件的实际处理过程并没有体现程序正义原则。为了提高程序正义理论的解释能力,需要补充其内在的评价要素。  相似文献   

12.
李大平 《前沿》2005,(6):111-114
昭示正义是法官走向尊严的唯一之路。高素质法官集团的形成,公开公正的程序是实现正义的内在要求。法律法典化,媒体的成熟是其必要的外在因素。司法独立是正义的对象性因素。其中高人格素质、高专业素质的法官集团是所有因素中最根本的要素。  相似文献   

13.
论公共政策问题的合法性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亲培  梅顺达 《求索》2011,(11):48-50
传统研究范式认为,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在于它是否能够解决业已存在的社会问题。然而,现代政治学研究认为,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在于它是否找到了正确的社会问题,即公共政策的逻辑起点为公共政策问题的构建,而非社会问题本身。由于历史原因,在公共政策问题构建上,我国长期以来采取的是“内在创始式模型”。该模式下的公共政策问题存在严重的合法性危机,为此,我们要充分运用现代政治学理论,尤其是协商民主理论化解公共政策领域的合法性危机,为和谐社会愿景的实现指引道路。  相似文献   

14.
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呈现一系列碎片化状态,计划经济时期决策体制的程序非正义是其成因之一.社会保障碎片化有其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碎片化社会保障体系既无效率,又损害公平的弊端逐渐显现,制度难以实现结果正义.要实现社会保障维护人的内在价值,需要弥合碎片化,路径之一是在社会保障立法过程和社会保障行政过程中实现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学术界对"重实体,轻程序"等错误做法给予了批评,但仅停留在重视程序的非工具性价值的问题上还远远不够,应当设计出实现程序正义的法制途径,使程序正义落到实处。文章拟就国情,寻求程序正义实现的思想保障,探求程序正义实现的制度保障,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使程序正义以渐进式的、多元化的方式逐步影响我们的社会,最终成为中国的"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16.
李玉璧 《思想战线》2012,38(5):74-78
小额程序是司法大众化、平民化的制度选择。它所追求的是不需要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理论界对我国引入小额程序历来存有诸多质疑,认为小额诉讼是一种"粗放司法"程序,它的快速与便捷是以牺牲当事人的程序保障为代价的,小额程序会增加实体错误成本,伤害程序正义,诱发滥讼,同时对传统诉讼所固有的种种弊端也无法全面克服。面对这样的质疑,必须从理论上厘清小额诉讼所蕴含的程序法理,科学分析程序高度简化与诉讼正义、程序效益之间的内在关系,澄清人们对小额程序的误解,明确小额程序建立的目的和重心所在,从而为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7.
申林 《长江论坛》2011,(4):13-17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正义理论。它由以下内容构成: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的概念、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关系、国家正义的实现和国家正义的维持。柏拉图正义理论的内在缺陷在于:第一,国家正义概念与个人正义概念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柏拉图正义理论的基础,但柏拉图的国家正义概念与个人正义概念都存在问题,而且柏拉图夸大了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对应性,并忽视了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之间的矛盾;第二,哲学王统治是国家正义和普遍的个人正义实现的关键,但柏拉图没有意识到哲学王统治与国家正义一致的或然性以及哲学王统治本身的内在困难;第三,国家正义和普遍个人正义的维持依赖于公共教育和公有制度,但实际上它们并不能真正维持国家正义。  相似文献   

18.
法律正义是有局限性的。法律正义不仅体现于实体判决中也体现于程序效率中,马拉松似的诉讼是难于实现正义的。法律程序虽有其独立的价值,但程序与实体之关系,毕竟是实体决定程序,程序又反作用于实体,程序是为实体服务的。应该设计好的程序制度,提升和保持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实现有限的法律正义。  相似文献   

19.
正当性及其在侦查取证程序中的体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侦查取证程序所查明的事实和获得的证据是实现刑事诉讼程序的实体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侦查取证程序又承担着保障人权、实现程序正义的重要任务。作为程序正义重要标准之一的正当性在侦查取证程序中应该体现为程序立法正当、程序运行正当与程序监督与制裁正当等三个方面,以确保侦查取证程序正当化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留置的定位就是程序运作,若想实现其功用,就必须规制其程序运作中的具体裁量。"严格规则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控权的需求,因此有必要用程序正义的四项原则对留置进行规范与控制。基于监察委员会的任务、功能及权力配置,必须明确留置具有追求效率的特征。构建留置正当程序规则应当首先考虑程序正义,通过程序正义限缩具体裁量。而后在此基础上运用功能适当理论对这些裁量进行二次限缩,让其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兼顾程序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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