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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的传统剧目《天仙配》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剧目。董永得到仙女帮助的故事,已经流传了近两千年。东汉桓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修建的今山东嘉祥县境内的武梁祠石刻上已经有董永孝养父亲的画像,说明董永的孝行在当时已经非常的出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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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作证是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也是刑事司法公正实现的有效途径。证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证行为是基于一定的作证心理而为的诉讼性行为,在出庭作证前其心理衍变经历了事实意义上证人心理、法律意义上证人心理变化阶段,完整的证人作证心理还包括了作证中和作证后的心理。应在诉讼过程中建立和实行一系列的制度以培育证人的积极心理,化解消极心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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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行为的构成不应强调被乘危人(受害人)的意思表示要素,乘人之危行为中,受害人的主 观心理状态只是限定此类行为范围的一个标准,并不强调其行为是否存在意思表示瑕疵或欠缺。 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一样均强调行为结果的公平性,但前者同时强调乘危行为人主观上“因势利 用”的不法性。从《民法通则》到《合同法》,乘人之危行为经历了从绝对无效向相对无效的转变, 但在其构成问题上仍未走出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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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夸张修辞的心理原型──心理与修辞研究之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辞的夸张是思维的夸张在艺术中的体现。它通过对事物的夸大或缩小来表现主体的审美情感。审美情感是艺术夸张的尺度。原始—儿童思维也具有情感性特征,并由此导致了事物的变形、夸大或缩小,这就是原始—儿童思维的夸张。艺术夸张是审美意识的产物,带有明显的审美性质,而原始—儿童思维的夸张分别只是原始意识和儿童意识的产物,并不带有审美的性质,但因为它们具有同构的关系,因此,从思维发生发展的角度来说,原始—儿童思维无疑为艺术夸张的产生提供了思维图式,成为后者的心理原型。 相似文献
6.
情谊行为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类行为,通常不具有法律性质,行为人也不会考虑其法律性质问题,但是当出现损害时,其法律性质以及行人的义务就成为争论的焦点。本文通过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则判例,详细介绍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针对情谊行为的法律性质提出的若干判断标准以及法院分析问题的方法,并借助这些标准和方法,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好意同乘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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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工具,正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家,也因此日常生活中的好意同乘现象和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越来越普遍。由于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好意同乘,在处理有关案件时各地法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划分侵权责任成为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对好意同乘的概念、特征和性质以及好意同乘侵权行为进行分析,从而明确好意同乘侵权责任及其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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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4年12月,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下属的第一制片分公司(甲方)与星河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电影《霍元甲》合作拍摄合同书及补充合同。根据该合同,星河投资有限公司将其独立拥有版权的电影剧 相似文献
9.
好意同乘的法律性质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好意同乘是搭乘人经非营运性机动车的保有人或驾驶人同意后无偿搭乘的行为。它具有非营运性、不同目的性、顺路性、无偿性、合意性的特点。好意同乘具有双重性质,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即情谊行为,但在特殊情况下,它又是一种准合同关系,可以类推适用客运合同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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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事由是侵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创新和发展了若干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体现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法治理念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与增进人民福祉的有机统一.自甘冒险、自助行为、好意同乘的司法适用,要注意与相应的规范目的、价值导向相结合,明确其适用范围,同时要注意与相关制度的衔接适用,将《民法典》... 相似文献
11.
Xiuwen Zhao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2007,2(4):634-646
The paper studies the concept of the place of arbitration in comparing with the legislation and practic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t also stresses on the connection and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place of arbitration, the place of
hearing, and the place where the arbitration tribunal deliberates the case, as well as the method of deciding the place of
arbitration. The author also analyzes the current legislation and practices of the determination on the place of arbitration
in China. The paper pointed out that it is important in both theory and practice to promot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in China
and amend domestic arbitration legislation in determing place of arbitration properly.
Zhao Xiuwen, professor, has been teaching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in the law schoo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since
1984. She used to be a Fulbright research scholar in Georgetown Law Center of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and other universities
(USA), and as a visiting professor in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es (UK, Germany, Italy, Austria and Australia). She
also works in the panel of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CIArb),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 (SIAC) and some
local arbitration commissions in China. She is the author of several books and dozens of articles in the field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and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e. arbitration system in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copyrigh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law, etc. 相似文献
12.
论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点及其确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结合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 ,阐述了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点的含义 ,仲裁地点、开庭地点与仲裁庭合议地点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以及仲裁地点的确定方法。结合我国有关确定仲裁地点的立法与实践 ,提出了准确地确定仲裁地点对于不断地完善我国现行国际仲裁和国内仲裁立法 ,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龙少华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4(6):3-7
如何正确认识我们党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三代杰出领导核心这一历史现象,是深刻把握现代中国政治运行特点和规律不能不进行深入研究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当前应格外珍惜和自觉维护第三代杰出领导核心的权威。 相似文献
14.
中国法律解释权主体的历史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有非常丰富的法律解释权主体的内容。在奴隶社会时期,王权之下由神职人员和司法官行使法律解释权;在封建社会时期,皇权之下以官府为主私人为辅行使法律解释权;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形式上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行使法律解释权。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是由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并深受中国专制传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胡铭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7(5):88-94
申诉制度是中华法文化中极具特色的一项制度。中国传统的申诉制度源于西周,终结于清代的京控,经过历朝历代的发展、演变,具有三种基本表现形式。这些制度对中国现代的申诉、上访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中国法律演进的历史时空环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近代西方的世界性扩张不仅在地理空间方面结束了各古老区域性文明的相互隔绝状态 ,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的关系整合 ,也在时间方面结束了各古老民族的循环时间观念的命运 ,把西方工业化社会内部所呈现的以“历史进步”为特征的线性时间逻辑客观地强加于各古老民族。在西方扩张的进程中 ,中国社会与法律和其他非西方民族的情况一样 ,成为“扩张”和被“挤压”的对象。本文借助人文地理学家戴维·哈维 (DavidHarvey)“时空压缩”概念并加以适当转换 ,提出了“时空挤压”理论 ,用以描述中国近现代法律演进的历史时空环境。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价值的历史嬗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伴随着弹劾式刑事诉讼向纠问式刑事诉讼、纠问式刑事诉讼向现代混合式刑事诉讼的历史更替过程,刑事诉讼价值发生了由古典的实现刑法目的价值和妨碍刑法目的价值并存的价值体系向单一的实现刑法目的价值体系、单一的实现刑法目的价值体系向现代的实现刑法目的价值和妨碍刑法目的并存的价值体系的历史嬗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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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民法(典)体系构造两种基本模式之一的《法学阶梯》体系是盖尤斯的《法学阶梯》所开创的。就实体法部分而言,这种体系表面上体现为以无体物为支撑的"人—物"式结构,实质上其核心为"取得方式"。"人—物—物的取得方式"才是《法学阶梯》体系的本质。这种意义上的《法学阶梯》体系为16世纪少数人文主义法学家所发现,"取得方式"成为他们对市民法进行体系化重构的工具。以权利为核心,以权利的取得方式为纲的现代《法学阶梯》体系可以作为建构我国未来民法典体系的一种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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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攫取在华领事裁判权,严重破坏了中国独立的的司法主权。自清末以降,政府和民众为争取国家司法主权的完整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加大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外交斗争力度。以1943年与美英两国订立新约为标志,最终实现了百年来废除中外不平等条约的愿望,终结了外国人在华领事裁判权及相关特权。以此为契机,我国涉外司法审判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革。对于中国而言,这无疑是分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融入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开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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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前行的足音,必然呼吁人类个体自由度的提高和主体平等地位的确立。在各国刑事诉讼领域控制犯罪与人权保障关系的演进中,控辩平等原则的基本精神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过程。这是政治民主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尊重人权和强调人的尊严的必然要求。而今,国际公认的司法原则是不得以牺牲司法公正或威胁基本人权为代价来控制犯罪或建立秩序。以此检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可以发现,控辩平等原则在我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中还只是雏形,其与国际公约和司法准则对控辩平等的要求依然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在某些方面尚未达到控辩平等之最低标准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