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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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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与法治》2013,(14):15-15
“性贿赂”该不该入刑?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因检方未对其“性贿赂”情节提出指控,再度引发舆论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事实上,自1996年修订《刑法》起,“性贿赂”该不该入刑的争议,至少持续了17年。17年来,虽然官员权色交易案件屡发、高发,社会各界不断呼吁立法制裁“性贿赂”,但历经8次修订的《刑法》,一直未写入“性贿赂”。立法机关出于哪些方面考虑,未对“性贿赂”动用刑法“利器”?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律对性贿赂尚未有明确规定,使性贿赂游离在法律和道德的真空地带.然而,是否该将“性贿赂”纳入刑法,学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本文认为性贿赂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成为官员贪污、腐败、渎职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利于政府的清政廉洁,更不利于社会和谐,应该将“性贿赂”入罪.在参考了中国古代、港台地区以及外国法律中对性贿赂的规定后,本文给性贿赂立法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3.
晓林 《西部法苑》2001,(4):43-44
“性贿赂”立法问题引起了广大媒体及民众的关注和讨论。近日,《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和《北京青年报》等新闻媒体,都刊登了有关“性贿赂”问题。的文章,对此展开了积极讨论,现将讨论的观点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4.
高一飞 《法学论坛》2006,21(5):115-119
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和人大代表仅从性贿赂的危害性角度提议性贿赂入罪,是对刑事立法规律的不理解所导致的。性贿赂立法在国际反腐败公约中没有要求,在国外立法中没有先例,在我国不能将性贿赂入罪,因为将性贿赂入罪会因为认定上的困难而导致司法上的混乱。不将性贿赂犯罪化,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监督性贿赂、防止官员腐败。  相似文献   

5.
惩治腐败与性贿赂的立法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龙一平 《行政与法》2004,(8):102-103
“性贿赂”败坏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不利于反腐败的源头治理,阻碍了经济建设的发展;使人们的道德、观念、理想、信念发生偏差、动摇,起到了国外敌对势力起不到的极大的破坏作用。本文从反腐斗争的迫切需要论述了“性贿赂”属于贿赂犯罪的一种形式,应将其立法化的客观性及紧迫性。  相似文献   

6.
本文透过当今社会存在的许多经济腐败背后的官场腐败新景观性贿赂现象,从性贿赂的危害性谈起,对性贿赂的定义、我国关于性贿赂立法的争议、犯罪构成和量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建议将性贿赂纳入刑罚调控范围。  相似文献   

7.
贿赂的手段变化无穷,其中以"性交易"为内容的一种贿赂方式正在日益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俗称:性贿赂;在政治经济体制转轨的今天,性贿赂严重地败坏了民风、政风、党风、社风,正成为严重腐败社会的一种公害,但现行刑法却对其不闻不问。我们应从界定性贿赂概念产分析立法现状入手,从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和关于性贿赂的世界立法趋势两个方面探讨性贿赂犯罪化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8.
刚彦 《法制与社会》2012,(17):275-276
“性贿赂”作为贿赂行为的一种手段,近年来随着一些贪腐案件的侦破和审理日益进入人们的视野范围内.“性贿赂”行为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型也有一定的影响.进而,在“性贿赂”是否应当被列入刑法,对其科以刑罚的处罚成为学界的焦点话题,本文则立足于对“性贿赂”的具体特征加以分析,论述“性贿赂”入刑应当审慎的考虑因素.  相似文献   

9.
性贿赂犯罪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官员腐败案件也逐渐增多,性贿赂在其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从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刑法的公正性方面看性贿赂应该犯罪化,从立法技术和司法实践看,性贿赂犯罪化也是可行的。性贿赂犯罪化有利于打击腐败犯罪。  相似文献   

10.
性贿赂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局限于我国刑法立法,司法实践中依据贿赂的不同情形,将性贿赂行为以受贿罪、相关犯罪的酌定从重量刑情节、渎职犯罪进行刑法制裁,存有一定的缺陷。基于性贿赂行为的性质以及有效惩治性贿赂的现实需要,有必要在立法上进一步扩大贿赂犯罪的对象范围,确立"数额加情节"的弹性定罪量刑模式。  相似文献   

11.
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贿赂早已不拘泥于单一的金钱方式,新形式的贿赂层出不穷,性贿赂是其中之一。近年来,在媒体报道的腐败案件中,经常出现性贿赂的身影。性贿赂现象愈演愈烈,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较为主流的贿赂方式。我国刑法并没有关于性贿赂的规定,性贿赂是否应当入刑以及如何进行立法调整,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长期以来,关于性贿赂犯罪化的争论不止。社会实践中已经有了许多性贿赂的案例,几乎所有的贪官都曾接受过性贿赂或者包养了二奶。从普通群众到法学界,已经有很多人在呼吁将性贿赂纳入刑法调整范围。然而,即使有这样的必要性,性贿赂仍然迟迟未被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原因就在于性贿赂犯罪化的司法实践难题不能得到解决。因此,本文针对性贿赂犯罪化的可行性作出论述。笔者的设想是通过把性贿赂作为贿赂罪的从重或者加重情节纳入刑法,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13.
从理论上讲,贿赂的范围应采物质利益说。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性贿赂”不应列入贿赂的范围,加强刑事法律的上游立法才是遏制“性贿赂”的根本所在。然而,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地非常明确,贿赂只能是“财物”,无论如何扩大解释,也不能将其他物质利益包括其内。所以,目前而言,我国刑法中的贿赂是指行贿人自愿交付或被迫提供给受贿人的,从而换取受贿人以其职务行为为其谋取利益的财物。  相似文献   

14.
对“性贿赂”是否需要入罪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兴培 《法治研究》2013,(11):12-21
时下,"性贿赂"现象十分严重,由此引发了"性贿赂"入刑的争论。"性贿赂"要不要入刑为罪?"性贿赂"能不能入刑为罪?这不但是一个理论务虚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需要面对的立法问题。尽管"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十分明显,但由于"性"的复杂性和现代刑法对性的宽容性,导致了"性贿赂"难以入刑为罪。其实"性贿赂"的本质所在是权色交易,法律应当设法管住公权力的幽暗之处,加强公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而不在于过度关注私权利领域的性本身。"性贿赂"入刑为罪弊大于利。"性贿赂"一旦入刑为罪,在司法实践的定罪和量刑方面就会面临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障碍。  相似文献   

15.
现今,性贿赂现象在我国已非常严重,但是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只有财物才能作为贿赂物,这不利于打击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笔者主张将性贿赂规定为罪,在行文中论述了其理由和立法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6.
"性贿赂罪"是否立法问题是在刑法学界长期存在的一个颇具争议性的问题,二十多年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性贿赂罪"立法问题既包含有法理层面的疑问,也包含有现实层面的疑问。性贿赂因其独有特征,成为贿赂犯罪中一种新犯罪方式,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将性贿赂犯罪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7.
性贿赂是否构成犯罪入刑,争论已久,时至今日,性贿赂仍未纳入刑法调整范围。性贿赂目前在行贿犯罪中已相当普遍,其产生的社会危害也在不断放大,现在通过立法跟进,让贿赂罪走出财物利益的旧框,将诸如性贿赂这类的非物质性利益的交易行为纳入到贿赂罪的范畴,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诉求。  相似文献   

18.
关于“性贿赂”立法问题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性贿赂"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其它有权主体,在接受行贿者或第三人的性服务后,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随着权色交易现象的大量涌现,最近有学者提出将"性贿赂"纳入刑法的处罚范围。立法是否适其时,一时之间成了很多专家学者争论的话题。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对"性贿赂"进行刑事处罚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9.
新问题还是老问题:性贿赂的入罪与出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康均心 《法治研究》2013,74(2):24-31
贿赂与性的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性贿赂是以性服务为交换而获得利益的行为.性贿赂入罪的呼声一直很高.但立法者总是持谨慎态度。针对性贿赂提法的科学性、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性贿赂证据收集的困难性等问题.性贿赂的出罪派和入罪派从刑法精神、立法例比较、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国际发展趋势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性贿赂入罪应缓行。性贿赂入罪没有必要独立成罪(独立的罪名、独立的刑种和刑度),可以考虑通过司法解释调整现有贿赂罪刑度适用的情节.以缓解社会对立法者的压力。  相似文献   

20.
某种“社会丑恶现象”一出现严重的势头,就有人提出建议,主张应当通过新的立法,将其按犯罪加以打击。这类“丑恶现象”中典型的有卖淫嫖娼行为、吸毒行为、性贿赂行为、见死不救行为、赌博行为、观赏淫秽物品的行为,最近还有人建议增设“欠薪罪”。以上看法其实是不了解刑法立法的犯罪化科学规律的盲目建议。其实刑法是宽容的,而不是万能的。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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