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务与法律》2004,(5):47-48
我国司法部于2004年12月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在京就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合作签署《会议纪要》。据悉,此次司法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会谈的主要内容是:双方共同致力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法律服务的措施,积极理顺两地法律服务领域合作事宜,努力为香港律师在内地提供法律眼务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并支持内地律师到香港开展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2.
《中国公证》2005,(1):F003-F003
2004年12月13日,司法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就进一步推进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合作举行会谈,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   

3.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由此可见,律政司是香港的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律政司由五个专责法律工作的科别组成,刑事检控科即为其中之一,是律政司内最大的科别,由刑事检控专员掌管。该科全权负责香港刑事案件的检控工  相似文献   

4.
香港回归已经一个月了,特区政府各部门包括司法部门都在依照《基本法》健康运转。 香港特区政府各个部门就其职能最为接近于内地检察院的是“律政司”。律政司是香港特区政府主管刑事检控的部门,此外,还负责法律的草拟工作,该司的司长又是特区政府的法律顾问。 现年57岁的梁爱诗女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任律政司长。她是香港大学法律硕士,青  相似文献   

5.
黄继儿 《中国法律》2007,(3):24-25,104-106
香港与内地法律界交流和合作,有助落实“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推动和利便两地法律专业的交流和合作,以及加强对彼此法制的了解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自回归以来的一项主要政策。律政司执行这项政策的工作不遣余力,与国务院港澳办、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  相似文献   

6.
《中国法律》2011,(1):7-9,61-63
香港法律年度的开启典礼,历来为香港法律界重视,也是香港全社会的一件大事。海内外法律人透过开启典礼与香港法律界重要人士的致辞,得以了解香港法律界的最新动向,也能从香江之侧的法治理念中受到启发。《中国法律》本期全文刊发2011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大律师公会主席高浩文、律师会会长王桂埙...  相似文献   

7.
《中国公证》2010,(8):5-5
尊敬的黄仁龙司长,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很高兴在上海世博会举办之际.和大家相聚在美丽的黄埔江畔.参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办的“香港法律服务论坛”。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司法部,向来自香港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参加论坛的各位来宾致以诚挚的问候。这次论坛将专题研讨法律服务.对促进香港与内地法律服务交流与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8.
《中国律师》2010,(8):7-7
尊敬的黄仁龙司长。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很高兴在上海世博会举办之际。和大家相聚在美丽的黄埔江畔.参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办的“香港法律服务论坛”。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司法部,向来自香港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参加论坛的各位来宾致以诚挚的问候。这次论坛将专题研讨法律服务,对促进香港与内地法律服务交流与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梁爱诗 《中国法律》2002,(4):19-20,77-79
在香港大学举办的“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研讨会”上,来自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四地的专家,就中国“入世”後四地建立自由贸易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追行了深入探讨。本刊本期选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梁爱诗司长及内地、香港学者在研讨会上的专题演讲,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0.
“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处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需要加强了解和沟通。为此,本刊特别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合作,由他们的律师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香港法律制度进行全方位的介绍。文章客观.严谨,对读者准确了解香港的法律制度十分有益。 从本期开始,本刊将连续刊登香港法制下的法律工作者、香港的刑事制度,香港的民事诉讼程序,香港的司法复核制度,以及香港的立法程序、法律渊源.法律条文诠释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13篇文章,也欢迎广大读者能就此提出你们感兴趣的话题。 承蒙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梁爱诗司长为此作序,更增加了文章的权威性;而该司法律草拟专员严元治先生组织作者撰文,以及高级政府律师尹平笑女士在安排联络方面都做了不少积极的工作,特此感谢。我们的合作已有了良好的开端,一定能够继续下去。 ──编者  相似文献   

11.
何绮莲 《中国法律》2004,(6):33-35,104-107
在纪念CEPA生效一周年的大日子,一直积极开拓内地市场,并配合CEPA落实施行的香港执业律师何绮莲访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黄继儿。黄专员剖析CEPA下两地律师业合作与交流的成果及前景,两位香港法律界人士亦分享了开拓内地法律服务市场的体会与心得。  相似文献   

12.
李国能 《中国法律》2010,(1):13-15,73,74
2010年1月11日,一年一度的香港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举行。香港法律精英济济一堂。香港举行法律年度开兽典礼,回顾、评估和展望重要法律命题。 开启典礼当日,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首先检阅仪仗队,马仪式揭开序幕。在典礼进行时,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长、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及香港律师会会长都会相继发表演说。(中国法律)本期精编这四篇讲辞。  相似文献   

13.
《中国法律》2014,(1):4-5,67,68
司法独立 容许我先谈法治。法治是大众公认的核心价值。在每个文明社会,法治能确保政府不会超越其法律权限。就律政司而言,我们将继续竭尽所能维护香港的法治.  相似文献   

14.
《中国法律》2010,(4):12-13,68,69
尊敬的黄仁龙司长,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很高兴在上海世博会举办之际,和大家相聚在美丽的黄埔江畔,参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办的“香港法律服务论坛”。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司法部,向来自香港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参加论坛的各位来宾致以诚挚的问候。这次论坛将专题研讨法律服务,对促进香港与内地法律服务交流与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潘英光 《中国法律》2007,(6):19-20,98-100
随着国家经济急速发展,近年两地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亦越趋殷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自1987年在港成立,为两地居民和商业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公证文书转递服务以及推动两地法律交流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公司”的成立,对推动两地法律界合作,促进两地的经济贸易及法制发展,均有积极的作用。律政司致力推动两地的法律专业交流和司法互助,在这方面的工作一直得到两地的有关机构、专业团体以及“公司”的支持和协助。  相似文献   

16.
胡健 《政府法制》2009,(5):10-11
一年一度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是香港法律界的一件大事,律政司的刊物记载了开启典礼的意义:“举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目的是强化司法机构的形象,使社会各界明白司法机构独立自主的重要,让市民大众更加了解我们的使命是维护法治、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及取得港人和国际人士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在典礼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要检阅警察仪仗队,此后社会各界人士聚首一堂,听取法律界四位核心人物(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长、大律师公会主席、律师协会会长)的精彩演讲。在律政司的协助下,笔者有幸受到终审法院的邀请,前往爱丁堡广场观礼,并参加香港2009法律年度的开启典礼。  相似文献   

17.
张耀  寥龙 《中国公证》2010,(4):18-21
2010年1月7日至13日,受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和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邀请,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施汉生副司长为团长的上海、浙江公证管理人员考察团一行12人在香港开展了为期6天的学习考察。访港期间,考察团先后到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特区公司注册处、香港律师会、香港特区廉政公署和九龙城裁判法院等八家政府部门、有关机构造访,与香港法律同仁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沟通与交流。  相似文献   

18.
宋小庄 《中国法律》2002,(1):25-28,84-89
2001年10月10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在“经营环境”的大标题、在“支持发展专业服务”的小标题下,提出在香港发展诉讼或仲裁业务的建议,希望香港成为内地涉外合同的诉讼和仲裁中心。他说:“在法律专业方面,特区政府协助安排本港专业团体多次访京,为拓展法律服务的市场,有关工作已取得进展。律政司司长还提出在香港发展诉讼和仲裁业务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香港律政司     
香港律政司由司长掌管,下设六个法律专业科,其中有5个科分别由一名律政专员负责,司长将若干权力和职责转授各律政专员。此外,律政司还开设有司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司长处理有关行政会议和立法会的事宜,包括提交法例和回答立法会议员的问题。律政司编职有一千多人。  相似文献   

20.
法律逻辑研究对象新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新的情境下,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可做新的定位: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思维的逻辑学科,是法学与逻辑学的交叉,是面向法律制度、法律实践和法律适用的应用逻辑,是法学方法论的理论基础和重要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