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关于物权法2006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将物权法(草案)列入议事日程。外界猜测是由于北京大学一位教授公开发表万言书,指责我国物权法(草案)违反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之所以推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物权法(草案),是因为物权法(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在全国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相似文献
2.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物权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诞生。《物权法》已是众望所归,其全民意义开始实践。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草案自它被起草之日起就受到了各方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通过概括物权法草案主要争议的几个方面,然后进一步论述制定物权法的重要意义,为此必须处理好国家和个人、群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权利主体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等几点关系,这样才能制定出一部科学、合理的物权法。 相似文献
4.
依法解决城镇房屋拆迁问题不仅有利于保证国家城市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城镇房屋拆迁问题的实质是依法规范国家公用征收权.《物权法》(草案)从物权保护的角度规定了国家征收权行使的前提条件和确定补偿标准的原则等内容,但现行规定仍存在局限性.本文将在探讨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实质的基础上,分析《物权法》(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指出其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依法解决城镇房屋拆迁问题的构想. 相似文献
5.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高票通过《物权法(草案)》,自此,全国人民盼望已久的《物权法》诞生。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学习宣传好《物权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物权法》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物权观念,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为此,我们特转载《中国经济时报》3月21日刊登的一组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6.
“只要有51%的代表同意,《物权法》草案就可以通过。如果无法通过,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做好,我们再改。”在3月9日下午,谈到尚待通过的《物权法》草案,杨立新给《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留下非常谦虚的印象。 相似文献
8.
9.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5,(10)
物权法(草案)名词解释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似文献
10.
刘丽强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3,(3):87-89
根据<物权法>草案有关拾金不昧者享有"报酬请求权"的规定,本文从拾金不昧在我国道德和法律上的地位及现实状况入手,分析说明<物权法>草案做出此规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指出道德软化的原因和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拾金不昧"规定的缺陷,强调在社会生产力基础上建立道德回报机制,明确否定了"报酬请求权"会滋长拜金主义、物质主义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各界群众意见,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人们对这部法律草案充满了期待?本刊就这部法律草案中比较重要的内容约请法律专家进行了解读,希望有助于广大读者认识这部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焦点1住房70年大限可续约现状:一般人所拥有的住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那么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物权法》草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专家:开发商和购房人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和 相似文献
12.
13.
《共产党员(沈阳)》2008,(16)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在《北京日报·理论周刊》上撰文说,2005年7月以来,随着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出现的"正统社会主义法学家"群体,以及他们对我们编制的物权法方案的批判证明,我国法学界有相当的力量并没有摆脱改革开放以前的思维模式和知识系统。这些同志仍然采取 相似文献
14.
为防止物权法实施后我国城市拆迁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 相似文献
15.
我们都知道最近公布的《物权法》草案中的一大焦点问题是打破住房70年大限,但是70年后居民如何操作?可能会面临哪些制度设计中的矛盾呢?请看学者的深层解析。——编者 相似文献
16.
2006年3月3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刊登了驻北京记者撰写的文章,披露了“知名法学家同声驳斥巩献田”的消息。报道的内容令人无比惊讶。文章谈到这位学者“因为不受欢迎,北京大学法学院前几年曾打算取消巩献田的法理课,但后来又不了了之。”作为有影响的国际媒体,在报道中公然羞辱一位学者,令人感到不可思议。巩献田教授对最高立法机关公布的物权法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无可厚非,学术界进行学术讨论,完全正常。但是,将捕风捉影获得的信息写入报道,其主观倾向性不能容忍。我国物权法(草案)公布之后,任何公民都有权发表意见,非中国公民同样可以… 相似文献
17.
《共产党员(沈阳)》2009,(24)
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被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该草案有 相似文献
18.
19.
陈冬梅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2,(4):19-20
一、物的界定
物权法早已出台,但是对于什么是物权法上的物,仍然不很清晰明了。根据盖尤斯的解释,罗马法上的物的概念分为有体物与无体物。法国民法继承罗马法也将物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将权利也作为物的一种。德国民法受到巴伐利亚州和黑森州等民法草案的影响,将物限定于有体物,进而将直接行使于物之上的权利界定为物权,是为现行法延续至今。 相似文献
20.
朱小勇 《共产党员(沈阳)》2009,(11)
《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日前提交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草案》中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满5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