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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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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有股权的职能及其法律调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论是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存在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一定的国家职能,担负着稳定经济、调整经济的使命。但是,在今天,国有企业在形式上越多地表现为公司制企业,那么,这些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是否还要承担一定的国家职能呢?如果承担的话,企业中的非国有股份应如何对待?  相似文献   

2.
国有企业渐进式改革的历史轨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历史的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国有企业,并不存在一个永久不变的或者最终要实现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最优的”比重。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但绝不是普遍地适用于大多数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国有企业根本性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将国有企业定位于少数特殊企业的地位,在国民经济中承担一般企业难以承担的职能,发挥其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特殊问题的作用,而将绝大多数一般性社会生产活动交由各种类型的非国有企业去承担。  相似文献   

3.
赵敏 《法制与社会》2012,(30):105-106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法制建设具有其基本属性。对于保护国家投资,促进国有企业的经济调节管理职能,促进国有企业自身的规范转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法制建设的困境,并从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立法,严格从源头上控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核准,构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法律监督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4.
姜影 《法学》2014,(6):61-71
自20世纪60年代始,法国开启了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与实践,法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实现了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到"合同化管理"为主,再到以"国家股东管理"为主的转变。实行国家股东管理不仅实现了国家作为资本所有者的职能与其作为行政监管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等职能的分离,也提高了国家对国有资本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再加之国有企业内部董事会运作机制的完善,新型管理体制不仅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成效显著,更在优化国有资本投资、实现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作用积极。法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对于我国深化国企改革中国资委职能的重新定位、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以及国有资本布局的整体规划等均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论国家所有权人与投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过程中,政府正在将其所有权人代表的职能与国有企业投资人的职能分开,设立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如国家投资公司、国家控股公司、部分国有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家授权部门等。这就形成了国有资产授权管理体系下的投资主体独立从事国有企业资本经营的新格局。要探讨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法律性质,必须弄清各投资主体的经济职能。国有企业投资主体产生之后,国家所有权人和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在法律上就成为两个主体,即行政法律主体和民事法律主体。这两个法律主体尽管在社会职能上是不同的,但两者之间存在的投资关系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应由民事法律关系来界定和规定  相似文献   

6.
监狱企业的性质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准确地界定,目前已严重制约和阻碍了监狱体制改革和实践的发展。对监狱企业的定性需要把监狱企业和社会一般企业及一般国有企业区分开来,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分化中监狱企业应该归类于“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而进一步研究外国公共企业的发展和监狱企业的管理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监狱企业的性质是附属于监狱管理部门的承担和履行劳动改造罪犯特定公共职能的公共企业。从“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到“承担和履行劳动改造罪犯特定公共职能的公共企业”是对监狱企业性质理论的发展和创新,这种定性有利于监企分开、监狱企业管理体制的重建、监企关系的规范等方面改革的重新设计和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7.
虢亚雪 《法学论坛》2000,15(5):50-54
我国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呈现一种复杂的状况,政企关系法律调整的重点应当在政府一方.本文从基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而与国有企业发生社会关系的分析入手,探讨了对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进行经济法、民法和行政法调整的重要性及调整重点.  相似文献   

8.
我国国有企业的政策定位与若干立法问题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红一 《河北法学》2002,20(2):34-38
对国有企业进行准确地政策定位是解决我国目前企业法律体系混乱 ,完善公司法规范以及制定《公共企业法》的基础。国有企业是一个经济概念 ,表现为多种企业法律形式。我国国有企业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相比有共性也有个性 ,将广泛存在于竞争与非竞争领域 ,并采取公共企业与一般商事企业等多种企业法律形式。因此 ,立法应区分国有企业的不同经营性质分类进行规范并纳入以企业组织形式为标准建立的企业法体系中 ;废除《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对公共企业进行专门统一立法 ;对其他国有企业按一般商事企业同等规范 ;将《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归入《公共企业法》的规范范围 ,廓清我国企业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9.
起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公共行政改革,通过合同外包、行政分权等多种手段,使私人成为某些情况下公共职能的承担者。私人对公共行政的实质性参与,引发了诸多行政法问题,其中最紧迫的挑战在于如何将司法审查拓展至承担公共职能的私人主体,而这取决于司法审查受案标准的确定。美、英两国的司法审查已分别对私人承担公共职能作出了回应,即将"行为标准"纳入司法审查受案标准的判断体系,我国可考虑在现有的"主体标准"之下,扩展引入"公共职能"标准,以回应公共行政主体多元化的改革现实。  相似文献   

10.
在21世纪经济全球化将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动产生深刻影响,表现为研发,投资、生产、销售系统的全球化。这无疑将对传统的研发、投资、生产、销售理念形成强烈的冲击。对尚未完全从旧经济制度中走出来的国有企业来说,这种冲击和压力则尤为明显。因此,在新世纪国有企业要真正摆脱困境,必须使其行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环境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简称“法定公共职能组织”),是中 国特有的立法术语,也是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其具体的含义和范围并不清晰。其称谓和范围的混乱, 反映出我国行政组织结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模糊性。法定公共职能组织与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机 关、一般法律授权组织之间呈现出复杂的关系。就组织功能和授权内容而言,法定公共职能组织作为 一种独立的行政主体,担负着完成剩余或新生公共任务的使命,虽然它们在行使行政处罚权、许可权、 强制权等时是片面的行政主体,但是它们作为组织法上的实体意义远远没有得到重视。我国宜在最小 意义上使用“公务”概念来界定公共事务管理组织的范围,并以此解构、建构和重构行政组织理论和制 度模式,推进政企、政事分开。  相似文献   

12.
警察服务职能的完善需要社会上的第三方组织参与,并发挥积极的作用,而警察服务职能的民营化就是政府将原本由警察机关承担的服务责任出让给民营部门,由民营部门来提供公共服务,而该民营部门——股份有限公司在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最后由政府部门负责买单。本文将从公共选择理论指导警务外部改革,警察服务职能的范围,警察服务职能民营化的优点和主要形式等方面对警察服务职能的完善进行理论探析。  相似文献   

13.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行政机关,承担着众多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当前乡镇政府如何正视新的行政生态环境,正确履行职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学界也从不同的视角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因、遭遇的障碍以及对策进行了探讨。本文对这些研究加以综述,以供有意于此的研究者参考。  相似文献   

14.
范愉 《中国审判》2014,(8):33-33
人民法庭不仅承担了基层法院绝大多数普通民商事案件的一审工作,而且作为社区法院,承担着大量社会公共职能,与地方的治理和民生息息相关。潍坊市的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和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他们一方面注重引进社会力量辅助和参与诉讼案件的分流化解,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培训、指导人民调解等民间调解组织,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纠纷预防、早期解决和维护基层社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和社会功能,构建起民间、行政等非诉讼程序与诉讼程序有效、合理衔接的制度和程序。  相似文献   

15.
赵敏 《法制与社会》2012,(21):87-88
面临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我国的经济增长拉动力从依靠出口和投资向依靠出口、内需、投资的新型合理化机制转变,民间资本与此同时展现出了其强劲的势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我国当前正在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积极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改制中来,这一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项基本政策,为此,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但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本文立足我国当前实际,认真分析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的优势与不足,并针对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所具有的一些法律风险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   

16.
重新构建国有企业的财产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企业的财产责任一律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为报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也是学术界的一致观点,但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国有企业的有限财产责任在突破计划经济的束缚,实行政企分开,确立市场竞争主体资格方面确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当前股份制改造浪潮的兴起,国有企业即将进行战略改组,全面退出竞争性行业,此时若再坚持国有企业的有限责任则有“存在即真理”的嫌疑。笔者觉得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二方面对国有企业的财产责任重新认识,并提出国家对战略改组后余下的国有企业的债务承担…  相似文献   

17.
刘畅 《法制与经济》2008,(22):129-130
目前,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定位正基本趋于一致,即建设一个有限政府,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目前,我国已进入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公共供给不能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这一核心问题包括了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许多方面的问题。这表明我国政府职能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与开放型经济的要求,必须进行一系列的职能转变。  相似文献   

18.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外资并购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一方面推动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在一些领域也出现了垄断问题。本文以比较的方法分析了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关于企业并购中所涉及的反垄断问题的规定,并结合外资并购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从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两个方面对完善外资并购我国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进行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9.
国有企业资本化经营的法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重.点和关键,是企业的资本化经营。《公司法》在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引进了国有企业资本化经营的法律概念,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企业"国有国营"的模式。由于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多层次性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多元化,在法律上产生了"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法律拟制"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法律拟制"两个理论问题。投资主体的法律拟制,通过真正主体、名义主体、受权主体和拟制主体来展现,为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法律结构的创设提供了理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法律拟制,通过国有资产所有权与产权的联系与区别来展现,从而把国有企业资本化经营这一经济学概念法律化了。国有企业资本化经营在投资主体的法律拟制和产权的法律拟制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些必要的法律原则,其中特别要强调资本经营拟制与生产经营拟制分立的原则,做到"权责明确"。  相似文献   

20.
当前,监狱警察职能定位存在偏差。监狱法是界定监狱警察职能的法律依据,“首要标准”与监狱体制改革提供了现实基础,监狱警察职能应当定位为执法核心职能和矫正独立职能,而不应承担保障服务职能。“首要标准”下监狱警察职能定位的科学实施与推广:建立标准的警察岗位技术规范;改革传统的公务员制度;构建新型专业分类体系;建立合理的警察配置模式;建设专业的教育培训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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