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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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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订后的刑法在认真总结了我国17年实施刑法的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内外有关刑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在第5条中明确确定了罪刑均衡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此项原则的确立,肯定了我国刑事司法中一贯  相似文献   

2.
张小虎 《现代法学》2002,24(6):22-29
罪刑均衡形式上的抽象框架是 :罪与刑的质的相称与量的相称的有机统一。其中 ,罪是指以已然之罪为主、未然之罪为辅的罪的统一体 ;刑是指以报应之刑为基础、预防之刑为引伸的刑的统一体。罪刑均衡抽象框架的基本要求 ,在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中 ,有着一定的体现。  相似文献   

3.
罪刑均衡的立法实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守芬  方泉 《法学评论》2004,22(2):74-87
作为最直接地保证刑法正当性的罪刑均衡 ,刑事立法对其具有首要的实现功能。其中刑法总则通过刑种设置、配刑制度和配刑情节的建构提供罪刑均衡的个别化标准 ,分则通过罪质的确认和法定刑配置提供罪刑均衡的一般化标准 ,而法定刑攀比通过“刑”与“刑”的均衡来实现整个罪行关系的均衡 ;同时 ,刑法为更好地实现罪刑均衡需要在立法的精确性和模糊性之间寻找平衡。以这些论点为前提 ,本文考察和评价了我国刑法总则和分则对罪刑均衡的立法实现  相似文献   

4.
论罪刑均衡的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罪刑均衡的基础吴学艇罪刑均衡是一个古老的论题,旧话重题原因之一,是这一论题自身的矛盾冲突演绎着古今刑法思想的根本对立,绵延了上百年的刑法学派之争,并使得当代众多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其中的一方,显示出难以共融的趋势,由此又常常导致了司法实践上的极端...  相似文献   

5.
罪刑均衡的价值蕴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罪刑均衡的价值蕴涵陈兴良罪刑均衡的基本含义体现在"罪当其罚,罚当其罪"这一古老的法律公式里,追求罪刑之间的价值(质与量)上的对称关系.但这种对称关系的内涵又不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法律公式所能包容的,它折射出深广而雄厚的社会历史价值.本文拟对罪刑均衡的价值...  相似文献   

6.
罪刑均衡的立法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刑均衡的立法确认陈兴良罪刑均衡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刑事立法还是刑事司法都应当坚持这一原则。唯有如此,才能体现刑法的公正性。就立法与司法这两者而言,罪刑均衡只有首先在刑事立法中得以确认,才能真正落实在司法活动中。因此,罪刑均衡的立法确认具有重大意...  相似文献   

7.
罪刑均衡的司法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中的罪刑均衡原则通过责任要素的介入将报应主义下的罪刑均衡与目的主义下的刑罚个别化原则结合起来 ,表现为责刑均衡 ,实现了量刑原则由一元向二元的转变。在罪刑均衡原则的实践过程中 ,定罪与量刑是两个密切相关的范畴。准确定罪始终是公正量刑的前提 ,但量刑对定罪亦有不可忽视的反作用。当前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量刑趋重与量刑偏差较大等问题 ,制约着罪刑均衡原则的充分实现。对量刑偏差问题 ,比较现实的解决方案是将各地量刑经验汇总至最高人民法院 ,在学者的参与下确立起个罪的量刑基准 ,并逐步建立起适度的遵循先例制度 ,以实现量刑的统一。至于量刑趋重问题 ,它是我国刑法文化形态的外在表现 ,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改观 ,但司法依旧可以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8.
罪刑均衡原则杂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罪刑均衡原则立法上看,我国刑法把更丰富的内容纳入了罪刑关系的视野;罪刑关系的内在意蕴深刻,但不应忽视在罪刑关系上的规定上尚存的一些立法瑕疵  相似文献   

9.
罪刑均衡原则作为刑法的一个重要基本原则,是支撑刑法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错综复杂的案情以及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为实现刑法的公平正义以及追求最为均衡的刑罚裁量,带来了不小困难。现代文明社会要求严格恪守罪刑法定原则,罪刑均衡更成为一个司法层面的问题。然而,司法的过程是复杂的,在司法的过程中,司法界精英们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规范功能。通过对刑罚裁量过程中各种辩证关系的分析和论证,努力寻求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罪刑均衡的司法模式。因此,在刑罚裁量的过程中,既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又要从法益侵害及行为人特质二元的衡量标准出发,实现应罚性与需罚性的平衡。最后,以刑罚的效果和民众的接受度作为刑罚适当的重要衡量标准,将刑罚裁量的量刑法理学模式与量刑社会学模式有机结合起来,并建议引入量刑听证制度,从司法的层面积极实现罪刑的均衡。  相似文献   

10.
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八个刑法修正案的罪刑均衡问题进行系统研究。首先计算出修正案所涉及的113个犯罪的罪量和刑量,并分为十个罪级和刑级,然后从等级均衡、价值均衡、科学均衡、事实均衡、规范均衡五个方面,对罪刑之间是否符合均衡性假设进行具体检验并得出本文最终结论。  相似文献   

11.
12.
王霞  沈迪 《法制与社会》2013,(3):291-292
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刑法的始终,无论是刑法适用,还是解释,均必须遵循的原则,刑事诉讼过程亦不例外。  相似文献   

13.
“互斥论”存有弊端,应当坚持“竞合论”.除刑法条文明确规定或者刑法文本表明,特别法并非是具有特别立法目的的法,特别法与普通法系属“平权条款”,适用特别法或者普通法均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就是“全部法优于一部法”,其内在根据是罪刑相均衡原则.特别法与普通法竞合,适用普通法并不意味着特别法所规定犯罪之行为类型遭到废弃,主张“罪量”条件高低交错时减轻构成的普通法不能补充适用的是“互斥论”的观点.加重构成的特别法配置刑罚偏轻,依据罪刑相均衡之全面评价原则应当适用处罚较重的普通法,其与想象竞合的“择一重罪”并不相同,混淆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大竞合论”滥用了全面评价原则.定罪层面,特别法是优先适用的法;量刑层面,被排除适用的轻的普通法的法定最低刑及其特定类型的附加刑可以通过“结合刑”的方式影响刑罚裁量.  相似文献   

14.
我国1997刑法实施以来,切实实现不同罪名之间刑罚的均衡配置一直是刑事司法及理论界给予重点关注的真问题.法律文本一旦脱离立法者,便以其独立的姿态存在.如何在充分尊重立法的前提下,通过规范的法律解释以弥补立法之先天缺陷和漏洞,最终实现刑罚体系的完整与协调,是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在刑法司法领域,罪刑配置明显失衡往往使得立法盲点以最突兀和鲜明的面目出现在司法者眼前,而试图实现罪刑均衡配置的不断努力却由此成为刑法解释的动因和目的之一.  相似文献   

15.
现在的罪刑法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5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正式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会议围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主题进行了学术交流和理论研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槐植等三位法学家就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作了学术报告。为了全面反映此次会议的情况,本刊特选登会议交流的部分论文、储槐植教授的学术报告及本刊记者的文章,以飨广大读者。  相似文献   

16.
期待可能性理论和罪刑法定原则关系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期待可能性理论和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是一个很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焦点在于:超法规的期待可能性理论在罪刑法定语境下有无存在的空间?超法规的期待可能性虽然受到一些诟病,却很难与其存在的事实抗衡.且就该理论的精神实质而言,与罪刑法定精神并无矛盾.而要恰当地运用这一理论且处理好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问题,就要界定清楚期待可能性的含义,并找到合适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7.
罪刑关系的立体考察:罪刑关系的相关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刑关系是刑法本体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我们深入考察罪刑关系的相关属性后,我们将发现罪刑关系本来是一种立体关系而非直线关系。罪刑关系的相关属性包括客观性与主观性、强制性与宽和性、静止性和动态性、一般性与个别性,而这些属性正是在对立统一之中生成了罪刑关系的立体性。罪刑关系的立体性把握对于罪刑关系理论的丰富和罪刑关系的刑法实践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罪刑冲突论     
在我国的法制建设、特别是法学研究中,法学博士、硕士已成为学术中坚和学术新锐。为促进法学繁荣,我刊特辟法学“博士、硕士文选”专栏,以反映法学博士、硕士的学习收获和研完成果,欢迎踊跃惠稿。  相似文献   

19.
期待可能性理论和罪刑法定原则关系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期待可能性理论和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是一个很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焦点在于:超法规的期待可能性理论在罪刑法定语境下有无存在的空间?超法规的期待可能性虽然受到一些诟病,却很难与其存在的事实抗衡。且就该理论的精神实质而言,与罪刑法定精神并无矛盾。而要恰当地运用这一理论且处理好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问题,就要界定清楚期待可能性的含义,并找到合适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20.
十七、十八世纪的欧州,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封建社会的腐朽性和反动性日益暴露,封建专制制度束缚了资本主义经济的继续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化.随着启蒙思想家争取自由、平等、人权斗争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刑法科学也随之产生了.自由、平等、人权的思想,在资产阶级的刑法理论中得到充分反映.英国的洛克提出:“谁握有国家的立法权或最高权力,谁就应该以即定的,向全国人民公布周知的,经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来实行统治;”一七八九年法国的《人权宣言》,把自由、平等、人权的原则,用法律形式肯定了下来.《人权宣言》第八条规定:“不依据犯罪行为而制定、颁布并付诸实施的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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