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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3)
正渝财规[2018]14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有关单位:为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的精神,按照《重庆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2018]号)的要求,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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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8)
正一、制定背景根据《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0]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提高宁波市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行政审批效率,市财政局印发了《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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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4)
正皖政[2018]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结合我省实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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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8)
正甬财会[2021]173号各区、县(市)财政局:根据《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31日起,对全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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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2)
正皖政[202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1月22日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 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42号)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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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14)
正豫政办[2018]3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6月16日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和省委、省政府"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推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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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6)
正国函[2018]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原则同意《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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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3)
正甬政办发(2018)8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6月25日宁波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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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0)
<正>渝府发[2017]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2日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精神,稳步推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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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2)
正闽政[2017]5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各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文件精神,经中央编办审核同意,现将《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18日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和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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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33)
正闽政[2018]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1月7日福建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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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9)
正渝农发[2018]65号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重庆种子行业协会,市内有关种子企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7]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工作通知[2017]1763号)要求,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提高行政许可信息共享水平,强化市场准入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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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2)
<正>(2017年10月16日)沪府办发[2017]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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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3)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7]5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精神,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