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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我国新宪法颁布以来,法学界对于它所规定的立法体制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是一级立法体制,有的认为是两级立法体制,还有的认为是多级立法体制或者是多层次立法体制。《人民日报》曾于1983年8月19日第五版报道过这些看法,并认为一级立法体制和两级立法体制看法分歧的焦点在于如何看待地方性法规。我认为这些看法都有一定道理,都从不同角度说明了我国新宪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立法体制的体现。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  相似文献   

2.
新宪法颁布以来,法学界对我国立法体制究属几级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不同意见归纳起来不外三种:一级立法;两级立法;多级立法。此外,还有“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多层次立法”或“多种立法”等说法。  相似文献   

3.
我国立法体制的基本框架是:我国实行的是一元两级的立法体制,即在全国人大的统一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此外,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有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在行政职权范围内享有行政立法权;国务院、经济特区所在的省或者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香港和澳门的特别  相似文献   

4.
放权的历程 “较大的市”及其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中极富特色的一个概念,也是我国立法权不断变迁、日趋开放的缩影. 改革开放前,我国曾长期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立法体制,除了民族自治地方外,立法权由全国人大集中掌握.然而,单一制的国家性质,幅员辽阔而又各地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塑造既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力,以扭转法制供应不足的困境.1979年出台的地方组织法,正是在此背景下首次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并由1982年出台的新宪法进一步加以确认.这是我国立法体制的历史性变革,由此揭开了一般地方立法的帷幕.  相似文献   

5.
地方立法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立法若干问题思考何建贵建国以来,我国长时期实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立法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在改革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的同时,也相应地对立法体制进行了改革,将中央高度集权的立法体制改变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立法体制。”①因此,有人认为...  相似文献   

6.
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立法权限究应如何界定梁国尚在我国现行的两级多层次立法体制中,省级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包括了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该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两个层次。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都是调整本行政...  相似文献   

7.
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立法职权究应如何界定梁国尚在我国现行的两级多层次立法体制中,省级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包括了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该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两个层次。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都是调整本行政...  相似文献   

8.
完善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不足与缺陷在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国务院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不明确,国务院实际行使的税收立法权的范围过大;税收立法权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行使的税收立法权限过小。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应当构建一个横向协作配合关系和纵向效力从属关系相统一,且内容构成有机、结构比例协调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具体言之,完善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国家整体立法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的完善是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得以改进和完善的前提条件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是由立法体制和…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地方立法在执行和补充中央立法,管理地方事务,促进新时期经济、政治、法制、文化和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重大作用。但是,犹如中央立法仍是我国国家机关活动中的比较薄弱的环节一样,地方立法也存在着种种问题和不足之处,亟待完善和加强。一、立法体制。中国的立法体制独具特色。就地方立法而言,地方立法主体一般只要与中央立法主体制定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就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自主地制定适用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  相似文献   

10.
立法体制是立法的核心问题。科学地论证我国的立法体制,准确地指导我国的立法实践,是法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共同的研究课题。本文试就我国目前的立法体制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一、正确地看待立法和立法权的概念是解决立法体制问题的关键立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立法既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常设机关依法制定法律的活动,也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相似文献   

11.
关于我国地方立法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桂宇石  柴瑶 《法学评论》2004,22(5):103-111
我国的地方立法分为普通行政单位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地方立法和特别行政区立法。本文通过分析、比较四种不同种类的地方立法 ,探讨了我国地方立法体制的基本特点。我国现阶段这种多层次、多形态、不同权限、不同效力的立法体制 ,本质上应属单一制国家在中央统一行使立法权体制下的多元立法权力之分工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反垄断法执法机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曹胜亮 《法学杂志》2005,26(1):35-36
一、行政立法确定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缺陷我国现行立法确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反垄断执法机构主体规定模糊不定。中国有五级政府,每一级政府由许多职能部门构成。因此,除中央和省一级政府外,任何一级政府或任何一个职能部门,其“同级或上级机关”都不是唯一的。(2)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监管多头执法、局面混乱。(3)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有限。目前,我国反垄断的执法机构主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践证明其执法能力有限,执法效果很不理想。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非常复杂,并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我国工商行政…  相似文献   

13.
既要统一立法 也要地方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对与宪法第5条有关的法律文件作了考察,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十年来立法体制变化的重要轨迹之一便是奉行强化和鼓励地方立法的立法权分配政策,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非对立的两个方面;地方立法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填充中央立法空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施中央立法;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不抵触”原则与特区法规的一定程度的特殊性属处理两者关系的操作规则。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二级”立法体制导致了完整的法律被分割为“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由于两者无法分割清楚 ,于是立法实践中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混乱不堪 ,法律冲突无法面对。全国人大不是一个适合行使立法职能的机构 ,导致常委会立法权的“膨胀” ,而常委会由于民意基础的缺失 ,产生了合法性危机。种种困惑都归因于“二级”立法体制 ,解决的办法是改造为“一级”立法体制。  相似文献   

15.
1999年,被誉为“第七次革命”的中国政府的机构改革向地方层次纵深推进,各省的机构改革方案已全面铺开,能否定出机构改革的怪圈,关键仍在于是否能抓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这一要害。省级政府由于处于我国行政体制中的特殊地位,其职能转变与其它层级政府职能转变有着显著不同。我国行政区划实行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体制,而在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体制下,省便成了地方一级最高的管理者,统辖其所辖市、县、乡镇各区域的工作,而且,经过建国以来的经济建设,各级省区都因地制宜建立了有本地特色的区域性经济体系和跨省的区域性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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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我国分税制历史的简要回顾,分析了分税制在立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缺少完整立法,地方税权小,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不合理,转移支付有待立法。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立法上的建议:制定作为分税制依据的税收基本法,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权,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制定转移支付法。  相似文献   

17.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一般都包含着一整套国家的立法体系。我国现行宪法在立法体系方面增加规定许多新内容,构成现行有效的立法体系。目前,法学界这个问题有着不同看法,分歧焦点是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几级立法,省级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是不是一级立法。本文想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一些肤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立法工作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世人瞩目。但这项工作毕竟起步较晚,从总体上看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与研究,本文拟就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立法权限 我国1982年宪法颁布后,地方立法权在我国立法体制中获得了应有的地位。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  相似文献   

19.
中央地方权力配置与地方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地方权力配置的发展历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正在从中央高度集权向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政治体制过渡,与此相适应,我们也改革了中央高度集权的立法体制,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立法体制。文章根据调查所得,对地方立法中关于地方立法的从属性与自主性;“不相抵触”与积极主动立法;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等几个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作了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20.
我国宪法有关立法体制的规定,明确了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规定了立法机关之间的监督指导关系,确立了两级立法的体制,并同时赋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为我国法制建设的协调发展,建立多层次的结构协调的法律体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随着改革的全面进行,对立法体制的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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