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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满足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家庭经营低、小、散问题。家庭农场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农业生产中最可靠、最有效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2.
以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制的有效途径。“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具有以下综合优势:保证单位面积农田的最大产量,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吸引青年农民居村务农,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抵抗旱涝灾害的能力;增强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提升市场竞争能力。这样的发展模式还能培育并不断壮大农村中间阶层,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效应,有助于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应在提高资本下乡门槛的同时,鼓励农地在村庄内部自发流转,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壮大,是发展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在坚持以农户为主体的基础上,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 相似文献
4.
刘冬霞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5):137-140
近期兴起的“松江家庭农场经营体制”是对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重大突破。前者具有以下特色:①成为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具备户籍、家庭人口、年龄、技能、职业活动等五个方面的条件。②家庭农场的规模较大,即80—150亩。③原始取得家庭农场经营权的依据是:流转合同加承包合同。④家庭农场经营期根据经营者是否具备条件而定。在实践中一般为三至十年。⑤家庭农场经营者在使用权、所获农产品的处分权、经营权的流转方面受到限制;⑥家庭农场经营者承担维持农业用途、维持农业生产经营、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土地、缴纳土地流转费之义务。 相似文献
5.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4,(2)
以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制的有效途径。"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具有以下综合优势:保证单位面积农田的最大产量,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吸引青年农民居村务农,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抵抗旱涝灾害的能力;增强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提升市场竞争能力。这样的发展模式还能培育并不断壮大农村中间阶层,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效应,有助于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应在提高资本下乡门槛的同时,鼓励农地在村庄内部自发流转,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以来,全国各地家庭农场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上海松江、浙江宁波、安徽郎溪、湖北武汉、吉林延边等五大发展模式,正在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主体,在保障我国农产品安全、科教兴农和培育新型农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家庭农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土地流转、融资保险、农场主素质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还面临一系列困难,为了化解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各地政府出台了许多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但是这些扶持政策的方向性和目标性等仍需适度调整。 相似文献
7.
赵丹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4):48-51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但是在农村中早就有了发展家庭农场的实践。当前家庭农场发展是农村经营体制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未来农村的发展方向之一。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一刀切”,坚持循序渐进和自愿原则发展家庭农场。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培育与发展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鼓励承包土地的多种土地流转政策之后,2009年初中央再次提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因此,为了保证农村土地有序高效流转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流转权益,培育和发展专门负责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即“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势在必行。本文首先论述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的主要职能。以及培育和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必要性;并在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培育和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具体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梅朝富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4,(1):101-10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类型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农业经营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应突出职业农民、融资渠道、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重点"。 相似文献
10.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典型模式探讨——以安徽省宿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宿州市探索建立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具有创新意义。特别是联合体内农业龙头企业等三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挥各自所长,有效破解了资金、技术、市场等诸多难题,顺应了经济新常态下"三农"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成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11.
根据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结合本省特有资源和特殊区位优势,提出了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战略决策。作为“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祥云在这一精神引领下,紧紧围绕“调整农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这一中心,先后出台了《祥云县加快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祥云县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 相似文献
12.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云南省姚安县而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是深化农村经营方式变革的根本方向,也是实现农业提质增效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13.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3,(5):I0004-I0005
2013年,夹江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三同发展、建设三个辐射区”的科学定位,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年”工作主题,大力实施“十个大推进”,强力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园区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相似文献
14.
浅析农村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忠惠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9,(3):36-38
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的前提,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发展好现代农业反过来推动农村土地的合法、有效、持续流转。实现农村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协调发展,一要通过“三个确保”促进农村土地持续有效流转,二要围绕“五化”建设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农村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发展二者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梁小军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4,(2):8-10
改革开放以来 ,在如何认识和对待私营经济的问题上 ,邓小平有丰富而又深刻的论述。这集中体现在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发展私营经济的思想保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发展私营经济的理论基础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发展私营经济的价值取向 ;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是发展私营经济的强大动力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方针是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导向 ;邓小平保护私营经济典型人物 ,是鼓励和支持发展私营经济的重要体现。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实践基础上 ,与时俱进 ,创造性地认识、对待私营经济 ,进一步丰富发展了邓小平私营经济思想。 相似文献
16.
为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新路子,2008年3月,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委、县政府在栋川镇清河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试点。以村委会名义发起创办了“姚安县清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走出了一条“村‘两委’+公司+作业组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路子。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近期发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如何进一步加快组织化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作出了重大制度安排。云南省相对于全国来讲,农民组织化程度偏弱,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此,应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加快农民组织化建设为突破口,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确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和农村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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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张紫东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3)
数千年来,中国农村的土地问题一直都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所在。随着近几年中央陆续出台的几个“一号文件”,“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问题成为了国家农业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为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完善,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将改革目光投向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改革上,并且2014年发布的“一号文件”,强调农业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以及继续将农业视为经济根本的重要性。同时,首次提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离”这一概念。本文主要通过理论上的分析,结合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现状,对“三权分离”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解读和探究。 相似文献
20.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6):68-68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江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81号),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认定,江西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入选江西省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3年江西省共有44个专业人选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