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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是一种具有公法意义的国家责任。新发展理念、生态环境国家目标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职权等宪法性规范构成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的规范依据。生态保护补偿可分为面向单个生态要素的分类补偿和面向特定生态保护地区的综合补偿。分类补偿介于不予补偿的财产权社会义务与征收征用补偿之间,可纳入管制性征收补偿予以定位;综合补偿自带实现“分配正义与协调发展”基因,宜纳入衡平补偿予以定位。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是法定责任和约定责任的结合,只能在法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的约定,约定不能损害环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利益。生态保护国家补偿责任在构成上包括“行政权力措施形成持续状态”“造成特别牺牲或显失公平”与“目的的侵害性与激励性并存”三个要件。  相似文献   

2.
杜群 《法学》2006,(10):68-75
在人类与生态系统所缔结的自然法契约中,存在两大服务本体利益即生态系统的本位利益与生态系统的社会利益的对峙。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有着资源型商品属性和生态型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社会法中的生态保护利益及其补偿的性质有三类,即公益性、私益性和公私益竞合性。将生态保护利益及其补偿关系从初始自然契约关系转化为实证社会契约关系的关键是找出能够标识生态保护利益补偿类型发生转变的客观尺度。有三个资源生态属性标准能够反映这一补偿转变和量化“补偿性质”限度,即资源经济生产力标准、资源生态生命力标准和生态系统区域安全标准。生态保护及其利益补偿的法理判断对实证环境法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3.
海洋生态损害是人类活动对海洋生态系统功能等造成了难以恢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在实体法上,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生态利益实体权利规定不足;在程序法上,公益诉讼相关规定有所缺失。法律上的缺陷使得传统环境侵权法很难解决海洋生态损害问题。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权利来源有两种设定:一是物权路径,即私法想象,国家作为民事主体;二是管理权路径,即公共管理想象,国家机器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代表社会公众或道德意义上的人类社会利益。  相似文献   

4.
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关系主体多元,而且主体间具有网络化特性、交互性、内容多样性。流域生态补偿之所以必要,其核心原因在于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要素结构不平衡,流域不同区位利益分享或流动机帝J失范。社会性属性应该是生态补偿尤其是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的本质属性,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本质上是发展权益补偿和平衡。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建构应该突出社会性的“约定”机制。“约定”机制符合社会规律与实践经验、是程序性机制、是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机制。“约定”机制需要配套机制建设,尤其是国土功能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机制、流域信息交流机制、流域生态价值评估机制等。  相似文献   

5.
《政法学刊》2017,(5):21-26
油气资源税费制度为生态补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渠道,但我国目前的油气资源税费制度设计不合理,使得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的生态补偿性不足,无法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基于提高油气资源税费的生态补偿功能的考量,可从资源税的生态化改革入手,对增加油气资源生态补偿费和耗竭补偿费、构建油气资源税费的资源地返还机制、推动监管体制的生态化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对我国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的生态化变革及相关政策法律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6.
论土地资源生态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态补偿包括国家通过征收环境资源税以保证政府提供土地资源生态产品的公共服务职能;亦包括对因公共利益(生态保护)的需要而受到损失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公正的补偿。土地资源生态补偿必须贯彻一种整体主义的生态补偿观。就我国现行的土地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度运作而言,其现实可行的模式只能是政府主导型。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税收以生态受益者对国家所进行的环境经济行为机会成本进行补偿为征收标准;土地资源公益征收性质的生态补偿应当贯彻以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低于征收前为补偿标准,其补偿范围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并予以救济的维生上的财产性不利益和非财产性不利益。  相似文献   

7.
不理性地大规模开发利用水资源会带来巨大的生态安全风险。面对2003年我国西部"圈水运动"对生态环境的威胁,现行法律基本上处于失语状态,没有从制度上提供有效的规制。我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唯技术主义思想,地方政府经济利益上的独立以及环境资源管理的条块分割是产生上述问题的社会背景和促成上述事件的根本动因。如果不摈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工程技术政策导向,正视并保障地方的合理利益诉求,建立协调的环境资源管理体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安全保护法律规定就不可能得到遵守,类似的事件也会再度发生。  相似文献   

8.
楚道文 《政法论丛》2012,(5):109-116
海洋生态损害属于环境利益的损害,具体包括海洋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破坏、海洋生物资源的损失以及海洋环境质量与价值的减损等。我国法律规定了海洋生态损害的范围、评估规范及证明责任的分担,但在权利主张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方面存在不足。我们应着力突出环境公益诉讼中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并着手建立我国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9.
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是当前国际环境法学研究中的新课题,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对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利益主体结构进行分析,认识利益冲突,并在利益平衡上提出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10.
生态补偿主体主要涉及"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从主体关系角度出发,"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之间的关系可以类型化为"生态环境损害者——生态环境利益受损者"的主体关系、"生态保护者、生态建设投入者——生态环境利益受益者"的主体关系、以及区域生态补偿的主体关系。生态补偿资金机制中的政府具有多重身份和作用,政府既是生态利益的所有者,又是代表者;既是生态补偿的核心主体,也是辅助主体和监督主体。"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可以归纳为"生态保护者"和"生态受益者"这一对主体关系范畴。政府的角色及其职能定位体现在:生态补偿宏观政策的制定与调控者;生态补偿管理秩序的维护者;良好的生态环境服务的提供者;以及社会利益的再分配者。  相似文献   

11.
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李静云  王世进 《河北法学》2007,25(6):108-112
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是实现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重要制度和手段.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构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借鉴.中国建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非常必要,但还存在着缺乏生态补偿专门立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中补偿主体不明确、补偿方式较单一、补偿管理不规范以及补偿标准不明确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我国自然资源生态损害私法救济的不足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梓太  王岚 《法学杂志》2012,33(2):56-62
自然资源兼具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自然资源生态损害的私法救济在其他各国法中获得了广泛的支持。而我国法律未明确界定自然资源生态损害及其赔偿范围、赔偿权利主体等,不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我国私法应明确自然资源生态损害的赔偿范围、赔偿权利主体,完善侵权损害赔偿救济制度,建立社会化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重视预防性责任在防范自然资源生态损害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浅析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制度的概念界定至今无统一定论。抛开概念之争,一般认为,生态补偿制度由三部分组成:补偿方式、补偿程序和无净损失。通过考察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经验教训,初步提出以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以及保证金制度作为建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4.
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法律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的低迷,生态的破坏是资源枯竭型城市面临的两大困境,构建全面的生态补偿机制成了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现行的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制度不能满足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法律需求。不同类型城市生态补偿的法律界定内涵不尽相同,资源枯竭型城市应当采用广义的界定方式。生态补偿法律关系是法律制度的事实演绎方式,是将静态的法律制度与动态的社会生活连接的转换器。  相似文献   

15.
郝栋 《行政与法》2020,(5):30-35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以法律来规范和调整与生态补偿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化办法清晰界定生态资源的产权,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梳理了生态补偿法治化的理论逻辑,分析了我国生态补偿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破解之策,希冀能对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6.
为规范各地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司法解释对于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政府部门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角色定位仍存在一些问题,应以环境公共信托理论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理论为依据,将我国政府部门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主体角色...  相似文献   

17.
环境问题既是中国国内的法律问题,也是国际性的法律问题,需要各国采取协调行动来解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国际合作,是中国在全球生态和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坚持的两个基本原则。中国目前采取了签订条约、参与国际和区域环境事务等国际合作措施,发展和完善了确认与保护、鼓励和支持、限制与禁止、敦促与制裁等方面的国际环境合作制度。虽然存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和技术援助不到位、贸易壁垒隐藏在国际合作机制中、发达国家和周边国家封中国提出的环境要求过于苛刻等问题,但中国的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国际合作制度的实施,近年来在区域和全球层面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相似文献   

18.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之生态补偿机制建构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区域经济合作在于统筹区域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是其重要保障,而科学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重在通过转移支付合理“弥补”生态功能区牺牲的利益而促使其生态保护与科学发展。构建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现实难题,主要是同我国现行体制相关的诸多问题的综合表征,其基础依托在于法律制度、政策机制、组织体系之三个方面,其中立法创制与政策创新是关键。相关实践昭示,当前既要克服生态补偿立法上的缺陷,又要把握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契机,推动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导的政府补偿政策机制的完善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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