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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我国土壤污染的严重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有效地预防土壤污染的发生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原则以及具体的制度设计出发,对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提出具体的构想。  相似文献   

2.
本文主要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现状进行了梳理,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经验,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提出改进建议:我国应该制定一部以专门保护土壤为目的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并配套相应的涉及到具体实施的法规及标准,形成以《环境保护法》为指导、以《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中心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3.
外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世界各国采取了独立的立法模式和附属性立法模式规范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上,采取独立的立法模式更有利于系统规制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实现有效预防和治理被污染土壤之目的,这种立法模式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发展趋势。因此,为应对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我国应该采取独立的立法模式,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  相似文献   

4.
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任何一项立法活动,首先都应当研究其必要性和实际可能性。中国的土壤污染形势严峻,现行有关立法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对其进行修改或修订,涉及面广,难度大,耗时长,难达目的。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势在必行。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立法条件基本成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应以"法律"为表现形式,以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里的"基本法律"为基本定位,全面调整土壤污染防治活动中所形成的主要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5.
东亚、东南亚土壤污染防治法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中国相邻的东亚、东南亚地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十分活跃,特别是其中的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还制定了专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本文从立法背景、立法模式等方面,对这些立法及其施行经验予以评析,并对我国正在进行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吉 《现代法学》2007,29(6):99-107
我国目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不仅没有专门性单行法律、法规,而且在《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也只有些零散规定,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缺乏系统的、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立法的缺乏直接导致环境管理权的缺乏,这与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及其防治的实际需要很不相适应,在土壤污染防治问题的原因分析中,几乎都将政策与法律的缺失问题作为最主要原因之一。为了使土壤污染防治有法可依,需要健全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最亟需制定的是一部综合性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目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主要制度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7.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模式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纵观世界上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和地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都经历了从分散立法到专门立法的过程,并且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都侧重于土壤污染的整治、修复和开发利用,采取的是单一的土壤污染整治法模式。至于土壤污染的预防,则主要由其他外围立法来完成。专门性立法和相关外围法相结合,既各有侧重,又相互呼应,形成完备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体系。而且,污染土壤整治选择利益主导模式效果更好。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我国应专门制定针对土壤污染的法律,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应采取单一的土壤污染整治法模式,土壤污染整治则应采取利益主导模式。  相似文献   

8.
德国土壤保护的法律体系健全,法律制度完善,形成了从区域间合作协议、联邦专门立法到州立法的多层次格局。《联邦土壤保护法》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其设总则、原则与义务、污染场地的补充规定、农业土地利用、最终条款五部分,规定事前预防与事后控制,并形成了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土壤信息传递、土壤污染修复责任等具体制度。我国土壤污染问题严峻,应当借鉴德国的立法模式,加快制定全国性的《土壤环境保护法》,鼓励地方积极制定有效的地方性法律,并健全完善我国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9.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有关国家和地区土壤污染修复责任的相关规定通常溯及既往,以解决法律事实早于法律施行之日的责任承担问题。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在该问题上的规定不是十分明确,导致实践中法律适用不一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时常出现。从解释论的角度综合分析现有法律规范,土壤污染修复责任确实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且构成真正溯及既往。但基于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溯及既往的适用范围应予严格限制,具体可从溯及时间、违法前提、排污行为、污染范围四方面对溯及适用的相关规则予以明确、细化。  相似文献   

10.
土壤污染是一种新的环境污染,对环境的危害日益严重,当发生土壤污染侵权时,受害人无法利用现有法律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完全的维护。制定一部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对土壤污染的法律规制,是现阶段的客观妥求。本文的立法建议部分,主要对土壤污染的立法理念、法律体系提出观点,并且提出应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单行法规,应完善土壤污染的监管体系,最后对土壤污染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初步构建。  相似文献   

11.
论构建国际恐怖主义防治机制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立志 《河北法学》2008,26(6):141-145
在建构国际恐怖主义防治机制的过程中,基本原则的确立及其范围的界定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根据国际恐怖主义的特点及国际关系的特殊性,国家主权原则、国际合作原则、联合国主导原则、人权保护原则和标本兼治原则等五个原则,应当构成国际恐怖主义防治机制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2.
戴琼 《政法学刊》2005,22(6):11-14
公共秩序保留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直接功能是维护法院地的社会公共利益、法律的基本原则以及基本道德观念,而从法伦理的性质来看,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的实质正义,匡正形式正义的不妥当性。区际法律冲突是由于法域间存在不同法律制度、社会利益和道德观念而产生的,在运用冲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时,仍然遇到适用外域法的结果与法院地法的社会公共利益相违背,违反公平和正义的情形,因此,有必要运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来避免这种结果的出现,尤其是在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与国际法律冲突十分接近,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运用显得更为重要。另外,在同一时空,在公共秩序的价值评判标准的运用上,区际冲突法应当与与国际私法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应当采用“完全适用论”。  相似文献   

13.
WTO下行政补贴的原则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下的行政补贴原则应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框架下 ,充分吸收WTO基本原则的有关内容 ,并纳入《SCM协定》的有关规定 ,以使其内容具体明确。据此 ,应包括平等原则、比例原则、公开原则、国家辅助作用原则。平等原则着眼于对竞争者公平竞争权的保障 ;比例原则着眼于补贴措施与公益目的之间的均衡 ;补贴公开原则着眼于对行政主体在补贴领域裁量权的程序限制 ;国家辅助作用原则着眼于控制补贴行为的范围和程度  相似文献   

14.
李晓新 《行政与法》2007,(11):92-94
在火车站对身份证核查的行政行为本身是属于行政机关的正当权限范围内的行为,但是,如果把这一行为作为一种常设性行政行为存在,并要求部分或全部旅客都要接受核查,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导致了行政行为的异化,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分析,这一行为则违反了行政服务性原则、行政效益原则、行政比例原则,以及程序正当性原则的现代行政法理念的要求,需要对这一行为予以重新定位。  相似文献   

15.
吴凯杰 《法学研究》2020,(3):123-142
作为正在制定过程中的新兴环境立法,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等自然保护地立法与环境法体系中的其他法律存在发生规范冲突和赘余的可能,有必要明确其价值定位以及相应的规范表达。在生态文明入宪、入环境基本法的背景下,环境基本法的保护优先原则和综合治理原则内含对优先保护生态整体性的价值期待,需要自然保护地立法予以表达。相较于污染防治法与资源保护法,自然保护地立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调整目标,且具有调整对象的系统性和调整方式的调适性,契合优先保护生态整体性的需要。为落实这一价值期待,自然保护地立法需构建以分区定保护级别制度、总行为控制制度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并采用“自然保护地基本法+各类自然保护地特别法”的总分结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光污染防治立法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小红 《河北法学》2008,26(7):134-138
光污染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污染之后的一种新的环境污染,其对环境的危害日益严重。我国光污染的严重现状及法律规制的不足使我国有必要进行光污染防治立法。我们应当以经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导理念,制定一部光污染的单行法,建立光环境标准制度、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当事人责任分担制度等对其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7.
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生态文明既可以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也可以是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不仅需要相应的理念和价值追求的更新,也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体系,但其体系的构成、原则的组成、制度的建设尚存在不系统、不完整、不适应、不科学的问题和缺陷。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从法律框架体系上,应当制定以《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法》或《环境保护基本法》为龙头,以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资源和能源节约法为分支的完整体系,在所有立法中贯彻生态优先、不得恶化、生态民主、共同责任的基本原则,并分别从预防、管控、救济三个维度建立起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8.
具体行政行为的解释是行政行为的一种相对独立的形态,也是法律行为解释的一种类型。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负有解释的义务。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解释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行政决定文书的字面含义、行政决定过程中相对人的交涉以及行政惯例和社会习惯,都可以用来解释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解释的审查,应当坚持表示主义与意思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尊重行政机关的裁量权力,也要防止其滥用解释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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