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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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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检察制度的几个问题(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为现代检察制度之缘起和基本职能的公诉,是控诉功能和监督功能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通过对犯罪的控诉,实现对警察侦查权和法官审判权的双重监督,故监督是检察机关与生俱来的固有属性;中国设立法律监督机关是由国体、政体、国情及制度传统决定的,它较好地反映了中国宪政制度下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以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客观要求;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诸项职能是科学、合理的,应朝着强化的方向予以改革完善;在质疑中国检察制度者中,多数是为了完善中国司法制度,少数存在着思想方法片面、研究方法脱离中国实际、目的动机不够端正的问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对极少数别有用心者,保持应有的警惕。  相似文献   

2.
检察机关职能活动的根本在于权力的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法律监督职能与控诉职能一样都属于检察机关整体的职责。死刑案件中,各级检察机关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着不同的诉讼职能侧重。就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检察机关在这一过程中的诉讼角色转换并不顺畅,并直接影响了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效果。对此死刑案件全程均应秉持检察一体化理念,从强化履职全面性、加强制度和规则的建立以及重视承办人参与度等方面树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基本工作原则。  相似文献   

3.
陈锋  邓洪涛 《法制与社会》2012,(18):147+151
法律监督提出伊始,即被用来指称社会主义检察机关和检察制度的特征与属性。其实法律监督也是各种检察制度下检察权和检察职能的本质属性。法律监督的本质特征是对一国其他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以保证权力在法制的轨道上公正运行,其主要使命是监督制约权力,而非监督普通公民的遵法守法活动。  相似文献   

4.
检察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之一。改革、完善和发展检察委员会制度,是关系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问题。本文试就检察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以及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等问题略谈浅见。检察委员会的性质、原则和任务检察委员会是随着新中国检察机关建立而设立的内部机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委员组成。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最高权力机构,法律规定它对有关  相似文献   

5.
新《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既是对新《民事诉讼法》内容的贯彻和具体化,也是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和检察制度的需要,同时有利于从权力制衡的角度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破解"执行难,执行乱",走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困境。  相似文献   

6.
发挥中国特色检察制度优越性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落实《宪法》对检察机关独立性定位,合理配置检察机关与地方权力制约关系;二是强化外部监督,检察权在制约中实现有限制的独立;三是扩充检察监督职权和监督手段,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的落实。  相似文献   

7.
董野 《法制与社会》2013,(23):122-123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与义务,目前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还不够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应从立法上进行完善社区矫正,保障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法可依,从制度上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强化检察机关职能,从职能上拓宽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方式。  相似文献   

8.
检察权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是检察机关依法通过履行诉讼职能来行使的法律监督权力。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存在着严格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但这种监督制约机制并不完善。为了防止检察权滥用,必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才能确保司法公信力,才能满足公众对司法的要求和希望。  相似文献   

9.
维护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遵循的行为准则之一,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检察监督不仅应当贯穿于法的运作的整个过程,还应当存在于社会性的非诉讼监督.目前,我国检察监督以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为主,但是监督的普遍效果却不容乐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为契机,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以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相似文献   

10.
黄成 《法制与社会》2013,(12):150-151
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内涵,学术界对检察机关给出的解释提出了诸多质疑,检察机关仅能诉诸国情,而这些质疑的悬而未消必然会阻滞我国检察理论的发展,进而增加检察制度改革的风险与成本。本文在阐述了比较解释"法律监督"内涵的可能性后,主张通过历史解释与比较解释的方法,用大陆法系国家的"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来解释我国检察权"法律监督"功能的内涵。  相似文献   

11.
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已成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的制约监督包含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内容.提升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的制约监督能力主要应从加强法律监督制度供给和创新法律监督方式两个方面来进行.检察机关开展执法司法制约...  相似文献   

12.
检察学研究中的主流一元论把检察制度统一于法律监督,存在诸多无法克服的矛盾;二元论一定意义上又具有否认法律监督的倾向。而从监督和制约来透视中国检察权之争,则应超越传统的“一元”和“二元”之争。中国检察权包含法律监督和刑事追诉两大权能,法律监督和刑事追诉统一于检察权,但又在检察权下适度分离。其体现了监督和制约的内在特点,也是完善中国检察制度,优化检察机关职能配置,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原则和党的十七大“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国家民事公诉:检察权的新型配置与制度建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检察权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现实需求来考察,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色定位,使其具有承担国家民事公诉权能的自然身份,有充分理由将民事公诉纳入我国检察权新型配置的视野。我国民事公诉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对检察机关的诉权和诉讼法律地位,公诉案件的受案条件、范围和管辖,公诉案件的证据规则,公诉案件的审理、裁判和执行等具体内容进行合理设计,既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又避免与政府公权力的行使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产生冲突。  相似文献   

14.
检察引导侦查作为检察制度近年来的重要改革趋势,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目前司法实务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检察引导侦查实践模式:内部参与型引导模式与外部监督型引导模式。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引导侦查在启动程序和界限方面的任意性、检警衔接的脱节、监督效力的两极分化和"同向损益"的结构失衡风险,都在制约着这项机制的效能发挥。在理论层面,检警一体化无法为检察引导侦查提供合理证成;引导权应当成为检警关系的新型权力分支。对此,从规范运作与配套机制出发,从规范引导范围与界限、强化监督效能、补充侦查说理化改造、对引导权力规范运行的程序性控制以及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等方面入手,以期有益于推进这项机制的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执检分离模式"①下,减刑、假释的执行权和审批决定权分别归属监狱和法院,减刑、假释的整个提请和审批环节检察机关都无从监督介入,监督缺位引发权力恣意,而事后监督的效果也差强人意。构建"从监督真空到三点一面","从单线行政审批到等腰三角对抗","从监督手段单一到方式方法多元"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同步检察监督格局,并辅之以相应的配套措施予以资源和制度上的支持,是保证减刑、假释公正运行,完善检察监督权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在列宁时代已被充分强调。检察独立旨在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为此 ,应在维持现行领导体制的前提下推进检察改革 ,改革的任务是围绕维护检察权的相对独立性 ,改革和改善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改革妨碍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不合理体制 ,并强化地方权力机关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  相似文献   

17.
在明晰检察权法律定位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国检察权配置存在的缺陷,从厘清外部边界和优化内部配置两个角度探讨检察权配置问题,提出完善公诉权、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强化司法监督权、科学设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实行"以条为主"的领导体制等优化检察权配置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起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耀军 《法学论坛》2007,22(5):105-111
根据控审分离原则,对公诉案件是否提起公诉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的范畴,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判.但是,为了制约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保障被害人人权,德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又规定了强制起诉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赋予被害人申请法院强制起诉的权利.对该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合理性及限度,对于改革我国不起诉制约机制,加强被害人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研究检察权的配置应当从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功能切入。单一制国家的“大国司法”,由上而下的“推进型法治”,公民缺乏监督意识,议行合一的宪法体制,强大的行政机关,导致我国有必要将检察机关定位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也决定了我国法律监督以制约行政滥权为重要目标,因此应确立行政公诉制度,加强侦查监督,维持并弱化审判监督。为实现法律监督功能,应当采取检察一体化,但应当注意检察机关内部配置检察权的分权。  相似文献   

20.
汤景桢 《行政与法》2013,(5):105-110
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优化了检察权的配置,吸收了检察改革的成果,解决了检察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刑诉法以加强法律监督为指导思想,改革和完善了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对强化检察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确保新刑诉法实施时检察职能的顺利实现,检察机关应积极做好观念更新、条文理解、职能调整、组织保障等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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