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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1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厅,农发行广西区分行《关于2007年对我区粮食主产县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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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14)
桂政办发[2008]4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厅,农发行广西区分行《关于2008年对我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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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23):15-18
桂政办发[2012]1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厅、工商局和农发行广西分行《2012年对我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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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重庆市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财政资金补贴方式的重大改革,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进程、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试点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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