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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尸体解剖可以简单地分为出于法律目的的法定解剖和出于医学需要的医学解剖。前者由法律直接授权,后者须经死者的遗偶或直系亲属同意,但各州法律对此规定并不尽一致。一、同意做医学尸体解剖一般说来,医学尸体解剖(也称非官方尸体解剖)必须得到适当形式的批准。为此,有的州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规定了谁有权作出同意表示和拥有同意权的顺序,对此没有专门制定规定的州则适用普通法原则。基本做法是,活着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的尸体保护权及同意或拒绝同意进行尸体解剖的权力。按照美国法律,有权或有义务处理尸体的人,在人死亡的同时,即拥有收回死尸的权力。各州的法律虽然都规定了死者的父母、夫妻、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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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世界各国和台港地区都对贿赂罪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对我国完善贿赂罪的立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简要介绍如下:一、受贿罪各国和台港地区一般都把受贿罪作为"渎职罪",只有《捷克和斯洛伐克刑法典》把受贿罪划归"妨害公共秩序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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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向深圳经济特区和内地区企业的贷款情况比较复杂。本文仅拟联系自己对外经济律师工作情况,对外国银行贷款的有关法律问题试作探讨。外国银行贷款合同形式主要表现为贷款契约和担保书。贷款契约和担保书这两者既有联系又有不同的两种契约。前者发生在香港、外国;后者发生在深圳、内地区。两者的关系是,前者是主法律行为,而后者是从法律行为。贷款契约是主合同,受香港法律或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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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医学技术的进步,传统观念的改变以及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把“优生保健”陆续纳入法制轨道,依法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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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有关航班延误的法律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推动下,航空运输以其快捷便利的优势已成为国际间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而被人们普遍采用。但是,航空运输也因航班延误、旅客人身伤害、行李货物的损害等一系列问题而备受非议,特别是其中的航班延误问题。近年来,因航班延误而造成的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恶性冲突已有多起,而航班延误补偿也已成为全球民航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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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日益完善,针对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也相对完备,初步建立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劳动法》、《刑法》等为主体的法律保障体系,构建了一个体现民事、行政、刑事法律保护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保护机制,使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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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保护法就是国家为了有效地保护自然环境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中,虽然没有自然环境保护法这一概念和与之相应的专门法律,但有关自然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还是存在的。 从现存的史籍看,中国最早的对自然环境的认识和要求,记载于《逸周书·大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以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意思是说,春天三个月,不得砍伐山林,以利于草木生长;夏天三个月,不要到河流湖泊里下网捕鱼鳖,以利于鱼鳖生长繁殖。这种要求也见于《礼记·月令》: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鹿,毋卵”;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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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对于享有版权作品的使用,一个主要方面,是通过版权所有人的授权许可来使用与传播;另一方面,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或程序、不经权利人授权而有偿或无偿地对其进行使用。理论上将后一种情况归纳为“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三个类别。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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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是我国社会目前数量较大、特征较为明显的一个特殊公民群体,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速,大学生的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和高校隐私权侵权案件的屡屡发生,教育领域中的权利与权力博弈也日益激烈.本文指出为了给日益复杂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就必须对如下法律问题予以厘清:高校的法律地位、高校学生隐私权、学校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问题等.因此,加强对高校学生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研究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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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公司终止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缺乏对公司终止的法律内涵和性质的界定 ,缺少终止原因和终止程序的全面或明确的规定 ,这直接涉及相关主体的民事行为以及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 ,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应该完善立法 ,使注销登记、终止清算等等有关公司终止的具体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 ,并有利于司法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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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历史上刑法看,最早对青少年儿童犯罪作出特殊法律规定的是秦律.秦墓竹简记载有下面两个案例:“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赏(偿).”;又“甲盗牛时六尺,繫(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可(何)论?当完城旦”.由此可以看出,秦律是将身高来作为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标准的.秦时六尺,相当于现在的一米三左右,身高为六尺的人也就是现在八、九岁的孩子.秦律对身高不满六尺(即“未监六尺”)的儿童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即“当完城旦”).我国汉律在这方面有更为明确的规定.汉律规定、“年未满八岁,……非手杀人、他皆不坐”,即八岁以下的孩子,只有亲自杀伤人,才处刑罚,其他行为都不处罚.汉成帝鸿嘉元年(公元前二十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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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关于受贿罪主体的规定山丰不少人以为,外国的受贿罪与我国的一样,都是职务犯罪,犯罪主体都是具有特定身分的人,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外国的受贿罪并不都是职务犯罪,犯罪主体也不都是具有特定身分的人。在国外,受贿罪的性质是发展变化的,其犯罪主体也是不断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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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是指以医学手段摘除一个身体的器官并将它移植于同一个体(自体移植)、同种另一个体(同种异体移植)、不同种个体(异种移植)的相同部位或不同部位。移植的器官有肾脏、心脏、肺脏和肝脏等。器官移植技术自1954年第一例同卵双生子间的肾移植获得成功以来,已被许多国家用于临床治疗。但由于现代医学还没有最终解决移植后产生的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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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兴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5,1(3):70-75
文章通过介绍CEPA及其有关法律服务准入及交流的相应规定,剖析CEPA签订的意义并展望其有关法律服务规定对两地律师行业的影响;进而分别以内地及香港律师服务现状为背景讨论CEPA对律师行业所可能或实际造成的影响,以积极影响和消极应对为类比论证,以两地效应为对比分析,探究相应影响及对策;最后,以“双赢”为基调,进一步展望CEPA的良性效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