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刘茂林  秦小建 《法学》2012,(11):33-43
当代中国主流权利观念未能摆脱西方自由主义权利理论潜含的道德隐忧,加之与中国集体主义传统的不适,而成为当下社会道德困境的一个助推因素。因此,结合中国实际改造这一权利观念,尤为必要。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在人与共同体的逻辑关联和历史互动中产生的,它内含着共同体伦理。人权的实现,有赖于共同体的正常存续;而共同体的正常存续,又立足于共同体成员履行其对于共同体义务的基础之上。宪法作为共同体存续的根本规则,其核心使命之一在于以宪法义务体系确认那些旨在维系共同体存续、以确保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规则。这些与共同体存续基本规则直接挂钩的义务,即"宪法内在义务"。这一义务的履行,不仅是达到共同体生活目的的手段,其本身也构成共同体成员的"生活方式"。转型期的宪法应围绕此采取妥适路径回应社会道德困境。  相似文献   

2.
从人、共同体、宪法三者的逻辑关联和互动出发,宪法权利是人参与共同体各种社会关系的资格和凭此获得的利益,据此人获得了生存和发展的可能性。宪法权利体系提供了一种基于人的生存和全面发展的体系法则。遵循这一法则,宪法权利体系可以视为"宪法权利价值体系"、"宪法权利规范体系"、"宪法义务体系"与"宪法权利运行体系"四者的有机构成。宪法权利体系理论摆脱了先验性和无逻辑的指控,超越了西方自由主义权利理论有关个体与共同体关系的预设及由此引发的现代权利困境,有助于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权利理论,据此可有效指引转型期中国宪法权利体系完善。  相似文献   

3.
宪法是组织共同体的规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是组织共同体的规则,这一命题是对宪法形而上的思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观念具有时代局限性、文化局限性和逻辑局限性。共同体是解读宪法的核心范畴,共同体属性是关于宪法真实意蕴的核心叙事。宪法的正当性、最高性和根本性源自其组织共同体的事实本身,也是从共同体关系的互助性、共同体功能的自足性、共同体生活的整体性、共同体价值的终极性所自然演绎出的逻辑结论。  相似文献   

4.
范军  王瑶 《行政法制》2005,(1):10-11,15
一、对传统宪法概论的介绍与分析,综合来看,目前我国宪法学者对宪法概念的界定表述不一,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说法:1、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2、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根本法:3、宪法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4、宪法是分配法权并规范其运用行为的根本法;5、宪法是调整立政关系即人们在确立国家重要制度和决定国家重大事情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6、宪法乃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有意识的组织政治共同体,以及由该规则所构建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5.
生命权集中体现了人的价值与尊严,构成了宪法价值的基础和核心。生命权的宪法化体现了生命权是国家与社会的最高价值,在任何情况下国家不能把人的生命权作为实施统治的一种工具或手段,生命权的宪法确认则意味着国家或政府负有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命权的道德的、法律义务,使生命权成为社会共同体价值体系的基础。21世纪的社会发展对生命权的宪法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主动、积极地寻求扩大生命权价值的有效形式,强化生命权的宪法保障,为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知识、与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6.
生命权集中体现了人的价值与尊严,构成了宪法价值的基础和核心。生命权的宪法化体现了生命权是国家与社会的最高价值,在任何情况下国家不能把人的生命权作为实施统治的一种工具或手段,生命权的宪法确认则意味着国家或政府负有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命权的道德的、法律义务,使生命权成为社会共同体价值体系的基础。21世纪的社会发展对生命权的宪法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主动、积极地寻求扩大生命权价值的有效形式,强化生命权的宪法保障,为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知识、与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7.
道德是宪法的价值基础。作为一般性的普遍规则,宪法必须遵循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则,这些法则构成宪法的合法性标准。宪法的道德价值不可避免地与理性价值相结合,宪法的道德思维是助就这种结合的内在因素。作为规则,宪法必须被解读,任何宪法的解读都是人的解读,因而都是道德的解读,因为人都是道德的人。  相似文献   

8.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回应经典宪法定义的缺陷,刘茂林教授提出了"宪法就是政治共同体的规则"这一命题。宪法是凌驾于公法和私法之上来协调公法和私法之间关系的根本性的共同规则,是直接表达整体性的法律,部门法是不自足的,应该从宪法那里获得满足它自己的必要条件,甚至还有许多实质性的东西。  相似文献   

9.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并立的矛盾发展,构成了西方国家法治的基础和根据。宪法正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不断斗争发展的产物,它使权力和权利都服从于普遍有效的良法规则,从而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从市民社会理论角度分析和审视宪法发展的深层历史脉络和渊源,我们发现:宪法主要是社会法或社会根本法。基于对宪法性质社会法的界定,以市民社会的建构驱动中国诸多制度性的宪法保障,明确国家权力行使的根据、范围、界限。  相似文献   

10.
宪法实施与中国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30年来,在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进程中,1982年宪法成为国家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奠定了国家治理的正当性基础,确立了国家与社会的价值观与目标,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1982年宪法为中国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之一是通过宪法治理初步形成了社会共识,凝聚了民心,维护了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未来的宪法发展应当以宪法理念为本,重视宪法运行机制,以宪法意识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通过宪法的发展推动国家社会的发展,维护人类和平与人的价值。  相似文献   

11.
世界各国宪法无不是为应对其面临的"麻烦问题"而制定与变迁,美国宪法最为典型,中国宪法亦是如此。回顾中国制宪与宪政历程,其面临着的多重问题。82宪法的历史地位和时代背景也需要从历史逻辑中进行探寻,即82宪法承担着稳定国家秩序与推进社会转型改革的重任。从82宪法的历史和文本中,可以看到宪法作为人民的基本共识,潜藏新中国宪法发展与变迁的历史逻辑,契合了中国社会变革和转型的现实,总结了历部宪法的历史经验,融入了先进的宪政理念。由此展望82宪法之未来,其拥有足够容量,能够完成为中国社会进一步转型提供法律动力之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2.
文本意义上,党章与宪法分属不同规范体系,党章为全体党员的根本章程而宪法为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大法。调整党员内部关系是党章的本分,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宪法的本分。政治意义上,党章与宪法密不可分,二者的关系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人民主权理论是党章与宪法的政治契合,党章总纲与宪法序言是党章与宪法的文本契合。党章与宪法的契合途径表现为:党的活动必须立于宪法框架内;宪法的制订与修改须体现党章蕴含的政治价值与理念。  相似文献   

13.
张震 《北方法学》2012,(6):32-38
以现实的社会条件为基础,1982年宪法形成了以发展性、时代性、中国性为核心的人权逻辑主线。随着三十年来我国社会的发展与变迁,1982年宪法的人权体系也在不断地扩充与演进,由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需要与成果的经济权利的凸显,到具有普适性人权价值的确认,再到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即广义社会权体系的完善。在当下,公平享受发展成果,权利的平等保障是1982年宪法人权逻辑的最核心命题与最终极价值。  相似文献   

14.
《临时约法》“因人立法”说辩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笃才 《法学研究》2002,(5):152-160
通行的中国法制史教科书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特点在于“以法制袁”的论断 ,本来是对该约法的肯定 ,却为批评该约法因人立法提供了口实。这种批评虽然是在法律价值观上的拨乱反正 ,但通过史实考辩可以看出 ,该约法规定责任内阁制却并非针对袁世凯 ,而是临时参议院基于利益的考虑所采取的扩大自身权力的措置。该约法的缺点不在于规定了责任内阁制 ,而在于没有规定保障其正常运作的健全规则。  相似文献   

15.
柯楠 《行政与法》2013,(1):94-100
社会权作为失地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制度性根源、法律根源和公共政策根源造成了失地农民社会权的贫困,并且未得到宪法等法律的有效保护。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看,加强失地农民社会权的宪法保障,以人为本是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的哲学伦理学基础,阶层平等是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的法理基础,人格尊严与个人自治是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的人权法价值。失地农民社会权的宪法保障离不开宪法本身的完善和宪政制度构建的支持,实现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是国家应尽的义务。  相似文献   

16.
宪法社会学是关于宪法的社会学研究,是宪法学与社会学交叉融合的产物,旨在发现人类政治生活中的真实规则。在欧洲和北美,宪法社会学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学术传统。其中,德国的宪法社会学侧重于从政治与历史的角度切入,偏好史论结合,思辨色彩浓厚。法国的宪法社会学具有客观的、旁观者的叙事风格。英国的宪法社会学打上了判例法或不成文宪法的痕迹,致力于素描一部活生生的宪法,仿佛人类学家的调查报告。美国虽然承袭了英国的判例法制度,但美国的宪法社会学透出强烈的现实主义意味,宪法背后的经济关系、利益格局得到了凸显。梳理欧美宪法社会学的学术传统,比较欧美各国宪法社会学的不同旨趣,有助于为当代中国宪法社会学的稳步发展提供理论与方法论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This paper proposes an analysis of the European Constitu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ts conditions of possibility. The focus is on the conditions that subtend the European constitution, the conditions, the premises that make the European Constitution possible. In the present context of discourse “possibility” is understood in the sense of Kantian critique. But here critique is based on Reasonableness rather than on Reason—in fact a thesis orienting this essay is that the human being to survive and to survive well must quickly change from a rational animal into a reasonable animal. Is the European constitution possible? Where must we search for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that support the European constitution (1) in common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traditions, in common practices, in common social behaviours or (2) merely in a shared decision, an accord, a contract, a convention? There exists a third possibility: the idea that Europe has no future without a European constitution founded on awareness that all European Nations participate in a common destiny, which in the era of globalization is the destiny the whole world, indeed of life over the whole planet. Such participation must be based on the logic of otherness and reasonableness of which the human being alone as a semiotic animal is capable. As a semiotic animal, that is, an animal capable of metasemiosis, reflection and critical consciousness, the human being is responsible for all of life over the planet.  相似文献   

18.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更多的是从效力方面来明确宪法的。全面认识宪法,还应包括更多的内容: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因而宪法具有可诉性;宪法是人民授权政府的一份授权委托书,因而宪法是控制公共权力的控权法,同时又是保护人民权利的保权法;宪法是国家活动总章程,因而宪法明确了国家的组织原则和管理方式;宪法调整的是国家的重大社会关系,因而宪法在内容上有别于其他普通法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而制宪和修宪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相似文献   

19.
张清 《河北法学》2007,25(1):152-154
<欧盟宪法条约>在2005年遭遇挫折,原因是多方面的,或许民主的因素不可忽视,当然这还涉及到人们刘欧盟性质、特征以及宪法条约文本的理解.欧盟立宪应当是一个社会互动的过程,包括民众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通过谈判达成共识,这样产生的宪法才是一部欧洲人民的宪法,而非仅仅是一部欧洲国家间的宪法,也唯有如此才可能构建新的宪政秩序.而宪政法理学为我们研究欧盟立宪问题提供了概念分析工具.  相似文献   

20.
世界各国宪法保障社会福利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宪法中列举各种社会权利的"社会权"保障模式,另一种是仅在宪法中明确建设社会国家的原则或者类似条款的"社会国"保障模式。从我国《宪法》的现有规定及其变迁、宪法的解释与学界的解读看,我国属于"社会权"模式。"社会权"保障模式的缺陷是随着民众追求平等意识的成长、市场机制的扩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福利可能借助宪法无序、无限地扩张。通过淡化社会福利的权利性质、转变社会权的合宪性审查的方向、扩展反射利益推进社会福利以及贯彻宪法设立的可承受性、适度性原则,可以推进我国社会福利宪法保障模式由"社会权"模式向"社会国"模式转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