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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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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以法律是强制规定还是任意规定为标准,可将管辖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和专属管辖相对应。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协议管辖的相关规定主要有:《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244条“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  相似文献   

2.
刘懿彤 《法治研究》2015,(3):133-141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在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方面,由之前的4条删减为两条,将涉外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的规定删除,适用国内编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这种修改不仅没有使涉外编管辖权的规定得到完善,反而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本文拟从2012年《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编协议管辖、应诉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出发,探讨其关于涉外管辖权方面规定的缺陷和不足,并结合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借鉴一些国家或者公约关于管辖权方面的规定,力图提出一些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3.
<正> 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国内民事案件没有规定协议管辖,但该法第192条却对涉外民事案件规定了协议管辖。这种看法值得商榷。笔者认为,不管对国内的还是对涉外的民事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都没有规定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法律规定允许民事诉讼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以协议的方式来约定管辖法院,把纠纷诉诸法院审理。它只是落实法院主管的一个途径,是在纠纷已确定由法院主管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选择哪一家法院审理。只要依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使原无权管辖的法院产生管辖权或本有管辖权的法院丧失管辖权。  相似文献   

4.
王福华 《法律科学》2012,(6):163-169
本次《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制度的修改,统一了国内与涉外民事诉讼的适用标准,拓宽了其在国内民事诉讼中的适用范围,并将应诉管辖引入国内民事诉讼,这些调整体现出我国在管辖制度方面的进步。但在制度的细节上,例如合理限定协议管辖的范围、应诉管辖的要件,以及现有规则的法解释等方面,都需要做出进一步的理论探索和经验总结,以适应现代纠纷解决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199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称仲裁法)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将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商事仲裁分为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两个部分。其中仲裁法第7章“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共9个条款)中第65条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该条规定清楚地表明,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在大多数情形下受到相同规则的调整,例如在仲裁商事性质的识别、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裁决的作出等方面,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都适用完全相同的规则。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仲裁法第7章却对涉外仲裁作出了专门的特殊规定。通过比较,我国仲裁法对国内与涉外仲裁的不同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经济手段,在挑战传统民商事管辖权理论的同时,也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相关规定带来极大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诸如涉外因素判断标准的多元化、剔除实际联系标准、对不合理协议管辖进行规制以及承认电子消费合同中协议管辖的效力等方面应成为我国新《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趋向。  相似文献   

8.
自然人姓名问题涉及不同的法律领域。2020年我国《民法典》第四编第三章为自然人姓名问题提供了最新的实体法保护规则。早在11年前,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就已对自然人姓名问题作出了规定。在国际私法中,个人姓名面临的基本问题是法院地国应适用何种连结点以确定涉外个人姓名的准据法。我国《法律适用法》第15条和第46条分别对涉外姓名确定和变更问题、涉外姓名侵权问题规定了法律选择规则,同时第5条对涉外姓名法律选择设立了不得违反我国公共秩序的最低界限。然而,我国对姓名国际私法规则采取“归并”的立法模式,没有对跨国姓名权法律选择和其他涉外人格权法律选择进行区别处理,未回应我国《民法典》姓名权在人格权领域的特殊性,而且忽略了《民法典》第1056条婚后夫妻姓名的平等价值和第1112条允许灵活选择被收养儿童姓名的立法意旨。虽然我国《法律适用法》姓名国际私法规则与《民法典》姓名实体法规则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二者互为补充。我国《法律适用法》有必要随着《民法典》的实施而对涉外姓名国际私法规则予以相应的变革。  相似文献   

9.
黄亚英 《法律科学》2009,27(2):161-168
《纽约公约》第2条关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规定构成了统一实体规则,该规则应优先于国内法加以适用。对涉及仲裁协议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各缔约国法院在“裁决后诉讼”中应按照《公约》第5条第1款(甲)项的统一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在“裁决前诉讼”中应类推适用《公约》第5条第1款(甲)项的统一冲突规范。对“双无仲裁协议”,则由缔约国自行确定其实质有效性的准据法。我国法院在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方面应更好地执行《公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司法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立足于我国涉外遗嘱继承中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了《法律适用法》第33条相关规定,并结合外国在涉外遗嘱继承中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对第33条中的遗嘱效力应进行进一步解释,对遗嘱能力应进行单独规定,并对第33条选择性的冲突规范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1.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纠纷发生之后,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第一审管辖的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下称民诉法)规定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此外,在第五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持别规定”中的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中则规定了协议管辖,但这一规定只限于涉外民事案件中  相似文献   

12.
如何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增强人民法院的职能,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全面清收回本地企业的外地债权,达到逐步减少三角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笔者经过两年多实践后认为,采用协议管辖权清收外地的拖欠款,不失为一条较好的捷径。协议管辖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中规定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3条进一步解释为:“民事诉讼法等25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这种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  相似文献   

13.
在行政诉讼的管辖中,行政拘留是否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管辖规定,国内许多著名专家与学者对此持肯定观点,司法实践也基本如此。然而,通过透视其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法学理论基础及现实的法律依据,不难发现,二者其实互不包容,即行政拘留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之范畴,单一的行政拘留案件只能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黄亚英 《法学杂志》2004,25(2):13-16
《纽约公约》对我国涉外审判和仲裁具有重要意义。该公约第2条第2款关于仲裁协议形式的规定成为优先于缔约国国内法适用的国际统一实体规则。对公约所称书面协议中签字、互换(往来)的法律含义,以及被引用(参照)文件中所载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等主要问题加以明确,有利于我国正确把握、适用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5.
马占军 《河北法学》2008,26(3):154-16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仲裁事项所包含的内容、瑕疵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当事人变更或者债权债务转让时仲裁协议对权利义务继受者的效力问题、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效力争议案件的管辖及程序要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放弃、涉外仲裁协议效力审查法律适用等诸多问题作出了明确解释。该司法解释限制了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规范了法院审查仲裁协议效力的程序,明确了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等问题,反映了我国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最新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涉外民商事诉讼中协议管辖条款的认定(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加入WTO后,涉外民商事诉讼案件必将逐渐增多。当事人之间是否订立了管辖协议,是确定受诉法院管辖权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而如何确认涉外民商事合同中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亦是法学界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奚晓明从协议管辖的概念、条件、原则、协议管辖的几种类型的认定等几个方面出发,对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制度完善作出分析,对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本刊将在第三期、第四期连载该文,敬请读者关注。  相似文献   

18.
中国2010年进出口总额已经接近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也超过2.8万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 2010年涉外民商事纠纷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作为纠纷解决方式之一的涉外仲裁制度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青睐.《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颁行弥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涉外仲裁制度规定上的不足.明确了涉外民商事仲裁协议准据法的选择,突出了当事人选择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法时意思自治的重要性,并又将仲裁限法和仲裁机构所在地法作为其重要的补充,解决了我国法律中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缺位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蔡斯芊 《时代法学》2020,(1):108-116,F0003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和文化往来的增多,我国涉外侵权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然而我国关于涉外一般侵权的法律适用还存在很多问题。从实证角度研究分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在我国的具体实践情况十分必要。通过分析研究从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3月29日为止的一共346份裁判文书,并根据地区、案由分布、当事人类型和法律选择的方法将其进行分类,发现我国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案件司法实践存在第44条被扩大化适用、毫无理由罗列法条、常见法律适用顺序错误、错误理解法条中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说理不充分和意思自治原则在海事侵权案件中适用较多等问题。为完善我国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司法实践的现状,我国应充分发挥意思自治原则、修改法条措辞语序、加强对法官的培养和增强筛选指导性案例等。  相似文献   

20.
涉外管辖和涉外仲裁是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中的两个重要问题,分别规定在第二十五章和第二十八章。同民事诉讼法(试行)相比较,第二十五章《管辖》完全是新增加的,第二十八章《仲裁》在内容上也有较大的修改与补充。根据近半年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对这两章的有关规定应有正确的理解,以便于正确地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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