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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审查逮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受侦查阶段保密要求的限制,此阶段检务公开程序相对较低。通过加强对侦查机关与案件当事人双方意见的听取和审查,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查逮捕阶段的听证制度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实现了公正和效率的最大化。文章指出,应限定启动听证程序的案件范围,采用自愿、公开、辩论的原则,就适用主体、举证责任、效力地位等方面提出了建立审查逮捕听证制度的构想,以期对审查逮捕阶段检务公开工作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我国未决羁押采取行政化的审查方式加之缺乏其他的配套制度,导致司法实践中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完善我国未决羁押审查程序,应首先将羁押同拘留、逮捕分离,引入羁押听证程序,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服听证结果的上诉权、申诉权和定期申请审查权。  相似文献   

3.
不起诉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对刑事案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一种内部工作机制,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应从不起诉听证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举证质证及效力等方面入手,构建并不断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4.
未决羁押,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之前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状态。中外未决羁押决定与变更主体不同,国外羁押决定主体相对独立且单一,我国羁押决定主体检察机关相对独立但变更主体多元;中外逮捕和羁押定义不同,国外实行逮捕与羁押分离,我国逮捕与羁押还未实现完全分离;中外羁押审查方式不同,国外以当事人参与为原则,我国羁押决定程序由书面审查为主转向当事人参与为主;中外羁押救济程序不同,英美法系主要是保释,大陆法系主要是司法复查,我国新增的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系本土原创,兼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当事人间接救济手段特征。中外未决羁押制度结构、模式及背景各有特点,因而在发展完善我国司法制度中不能简单套用、模仿和移植国外制度模式。  相似文献   

5.
新《刑事诉讼法》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确立了基本法律框架,并设置了相应的启动程序,一是依申请被动启动,二是依职权主动启动,但对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启动程序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规则尚需进一步研究。在精准把握羁押必要性审查权的基础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应该对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范围作出限制,依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应该设定"前置程序",侦查机关(部门)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并不是检察机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应当情形。  相似文献   

6.
随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框架内从无到有,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方面。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属创新性制度,如何进行在实践中尚处于摸索阶段。鉴于听证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特点的契合,听证可以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模式予以运用。  相似文献   

7.
2013年,《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在审查一章中,规定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听证制度。听证制度的规范化对于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公开审查、确保诉讼监督工作公正合法、维护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价值。文章从听证制度存在价值的基础入手并结合实践,对如何完善、规范该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关于如何规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多种意见,实际上司法监督相较于行政监督更有效。应在实践层面切实启动《行政诉讼法》中的合理性审查范围,明确审查的重点和后果,逐渐构建起一套有效规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法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方式和审查内容无具体规定。在理论上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进行针对研究,以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听取意见审查和听证审查三种。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逮捕条件是否具备和是否妨碍诉讼的顺利进行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刑事审前程序中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从司法实践中反映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还存在制度与理论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应从法定权利、审查程序、救济机制三个方面对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进行司法改造,以更好地满足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1.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权力,符合刑事司法制度宽严相济和保障人权的宗旨。由于刑事诉讼法未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规则,导致司法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坚持合法与合比例原则,具体细化工作机制,完善监督与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2.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它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的司法实践,也让我们对于羁押措施的适用进行了新审视、重组合和再设计。从刑诉法修改的视角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施困境进行分析,并对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等实体要件及审查启动方式、审查模式等程序要件进行理论探索,对于司法实践是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13.
依我国刑诉法规定,羁押并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拘留与逮捕的必然性和附带性后果,这造成司法实践中未决羁押率较高的现象。新刑诉法第九十三条构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体现了保障人权的中国特色,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但是,由于立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未能细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导致现阶段此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疏漏,易造成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因此应当进一步探究立法旨意,细化审查程序,全面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4.
在羁押率畸高不下、未决羁押还不能消除的司法背景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人权保障意义。从现有立法层面考察,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依职权、依职责以及依申请启动;审查时应以逮捕的条件为主要标准,兼顾适用缓刑的条件、羁押事实的变化,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当羁押。  相似文献   

15.
检察听证是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一项制度,对检察机关实现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从广西目前检察听证实践分析情况来看,检察听证在听证范围、程序与人员选任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和实践需要,适当扩大检察听证范围,细化检察听证程序,遴选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听证人员,并且保证听证人员的多样性,以便更好地体现检察听证的初衷。  相似文献   

16.
检察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人民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该制度充分体现了检察制度的人民性,契合人民参与司法的时代诉求,符合构建人民信赖司法体系的现实需要,顺应检察权运行诉讼化构造的发展趋势.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行检察听证制度,颁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提出"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检察听证制度得到里程碑式的发展.然而,从实践运行状况看,检察听证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对此,要保障听证员选用的民主代表性,加大基层普通民众担任听证员的比例;以诉讼经济原则规范检察听证启动,合理界定听证适用范围;以诉讼化运作完善检察听证细则,健全听证配套机制建设;以强制反馈机制强化检察听证意见运用,赋予听证意见更强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7.
超期羁押、久押不决和高羁押率是刑事羁押的顽疾,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加强对刑事羁押的检察监督和司法救济。长期以来,对于羁押必要性的检察监督一直存在很大空白,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制度,强化了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责任,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高羁押率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但该规定相对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科学构建,应当在审查主体、审查时间、审查内容等方面予以细化和明确,并健全相关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8.
不起诉制度具有终止诉讼的效力,但不具备审判的公开性、中立性和当事人的参与性。因此,改革不起诉制度引入监督机制势在必行。笔者认为,相对于检察机关自侦的做不起诉处理的案件适用人民监督员制度而言,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做不起诉处理的案件,适用听证制度是比较好的选择。听证制度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处理,更好地教育挽救被不起诉人,还能够强化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提高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19.
算法风险评估是在大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对审前羁押风险要素的分析,与专家经验结合而建立的模型算法。为实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在审前羁押程序中,引入算法风险评估很有必要。它可以对检察官逮捕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缩,在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同时,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权,实现刑事审前羁押程序的智能化改革。但是算法风险评估也存在局限,如涉及算法黑箱与刑事正当程序、算法评估与证据裁判原则、算法判断与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等关系的处理问题。这些局限需要从明确程序公开、加强证据审查以及完善程序救济等方面加以克服。  相似文献   

20.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作为一项诉讼监督权能,需要加以全面认识和把握。从立法宗旨出发,应围绕审查主体、程序启动、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频次等方面科学构建工作机制,以使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发挥最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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