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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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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永红 《法学评论》2014,(3):97-106
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近年来美国做出了重要的立法举措。其《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从预防性控制、应对措施、进口食品的监管及合作伙伴关系等方面对美国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行了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该法对美国国内的食品安全治理有重大影响,与现行的食品安全国际法律机制存在潜在冲突。以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为启示,我国应以《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为契机,综合运用行政规制、司法规制和私人规制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通过国际合作提升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利用现行食品安全国际法律机制对抗贸易保护主义。  相似文献   

2.
曹明德 《中国法学》2023,(5):128-148
双碳目标的实现路径需要从政策表达转译为法律规范。气候变化问题的复杂性特征、双碳法律体系的系统性特征、我国社会治理改革积累的经验,以及社会系统论自身的方法论优势,决定了社会系统论是考察、形塑双碳法律体系的最佳理论工具。在社会系统论的视角下,我国既有的气候变化法制体系存在一定缺陷:综合性应对气候变化法缺位、双碳法律体系碎片化和不均衡,专项立法低碳化程度不足,以及政治和法律两种系统之间的结构耦合存在异化;规制工具上未充分实现管制控制规制与多元主体自我组织规制的协同;气候公正转型与能源正义在立法中整体表现不足。为了完善双碳法律体系,不仅应当遵循社会系统论的双重转译逻辑,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及时制定综合性应对气候变化法,还应当以重点领域为抓手有序健全双碳目标相关单行法律,尤其是气候公正转型补偿法律制度。同时,还应当注重促进政治系统和法律系统的良性结构耦合,并充分尊重双碳法律体系的功能有限性。  相似文献   

3.
彭岳 《比较法研究》2021,(4):158-173
数字贸易治理存在着两类主流规制路径:数据规制与贸易规制.前者围绕跨境数据流动而展开,具有多元性和灵活性;后者以推进贸易自由化为目标,具有主权性和互惠性.理论上,数据规制和贸易规制均可被用来协调各国在数字贸易治理方面的冲突,但哪一类规制路径更适于调整数字贸易问题,以及如何在国际层面更好地协调各国规制措施,将影响到各国进行国际合作的成效和前景.当前,国家间订立一个综合性的数据条约不具可行性,而通过贸易协定全面纳入数字贸易治理条款有使数字经济脱嵌于国内社会关系的危险,以WTO体制为代表的有限全球化策略仍是最佳替代方案.  相似文献   

4.
论宪法与区际法律冲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黄进 《法学论坛》2003,18(3):54-58
本文通过分析宪法中的立法管辖权规范及其与区际法律冲突的关系 ,探讨了宪法与区际法律冲突之间的关系。此外 ,本文还着重讨论了中国的宪法 ,尤其是两部基本法 ,对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的影响。本文的结论强调 ,宪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复合法域国家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范围及其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5.
含贸易措施的多边环境协议与WTO之间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贸易措施对保障某些多边环境条约的履行有重要作用,但是,含有贸易措施的多边环境协议与WTO之间既存在规则层面的冲突,也存在管辖权层面的冲突。这显示国际法在协调国际环境法和国际贸易法方面有空缺。在缺乏明确的规则指引的情况下,目前规则方面的冲突主要是通过司法机构的解释予以个案解决,而对于管辖权冲突现在还没有任何解决规则。  相似文献   

6.
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是法院解决跨国民商事争议的前置条件,对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冲突规范的确定和适用以及法律选择活动具有多重制约和决定作用。本文旨在通过解析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产生冲突的成因和形态,从而寻求避免和协调管辖权冲突的法律路径,以期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7.
高薇 《河北法学》2011,29(5):84-92
仲裁与诉讼间平行程序的实质是仲裁管辖权与司法管辖权的冲突。各国法律多设置了相关规则对国内平行程序进行规制,但在调整跨国平行程序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相关的国际公约往往忽视仲裁庭与法院在管辖权问题上的交叉和矛盾,《纽约公约》、《欧洲公约》亦未能起到有效抑制平行程序发生的作用。以瑞士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适用"先诉优先及可预期执行原则",而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则通过颁发"禁诉令"支持仲裁。最新的国际司法实践显示出两种做法各自面临的困境及调整的必要。我国已有调整国内仲裁平行程序的规定,在处理跨境的相关问题方面还存在法律和司法实践上的空白。  相似文献   

8.
黄志慧 《法学》2023,(12):176-191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引入了“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开启了我国适度扩张人民法院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新时代。“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不为国际法禁止,亦回应了国际民事管辖权理论基础的变迁,从而构成其作为中国主体性涉外法治话语的正当性依据。在涉外法律体系建设中,“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具备替代国内民事管辖规则的类推适用、供给与国内法域外适用条款相衔接的司法管辖规则以及填补必要管辖权功能空缺之体系效应。从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出发,“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规范的适用,应运用利益衡量方法厘清联系标准的认定,并利用协调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法律制度对其合理限缩。作为我国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妥善实施“适当联系”国际民事管辖权规范,不仅有助于维护本国民商事利益,也是参与民商事争议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9.
肖伟 《法制与社会》2011,(2):265-266
冲突规范作为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一种规范,在国际经济关系的运作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虽然冲突规范衍生于国际私法,但它在国际税法体系中也同样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国际税法中,冲突规范在解决如何划分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解决国际双重征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末21世纪初,低碳壁垒逐渐登上历史舞台。低碳壁垒是以碳足迹、碳减排等方式对贸易产品设限而形成的新型隐性技术壁垒,包含碳关税、碳标签、碳补贴、碳标准、生态设计要求等限制或禁止贸易的法律、政策和措施。低碳壁垒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式构筑:一是通过国内低碳立法制约他国高碳产品的进口,二是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力争制定对自己有利的低碳贸易规则以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冲击。本文分析了现行国际、国内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及其不足,并从产业政策、国内外立法以及行政执法和司法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1.
王淑敏 《法学杂志》2013,34(8):89-97
国际社会缺乏普遍认可与遵行的碳捕捉与海底封存诉讼管辖权的规则,以及各国准据法和民事诉讼法均存在差异,是导致捕获地、运输地、封存地等国的诉讼管辖权冲突的根本原因。为了避免各国过度扩大本国法院的管辖权,尽快加入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完善碳捕捉与海底封存国际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制定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是克服冲突、有效解决因碳捕捉与海底封存污染海洋环境而引起诉讼的三条捷径。  相似文献   

12.
论市场规制法的价值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的价值理论要求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定位必须关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市场规制法的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价值必须定位为(市场)秩序,它内涵了市场公平、市场正义、市场效益、市场安全等价值。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不仅是一种经济秩序,而且是一种道德伦理秩序,还是一种法律秩序,因而应从经济、伦理和法律的角度来对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内涵进行解读。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冲突并不是与秩序价值的冲突,而是秩序所内涵的某些价值的冲突,价值冲突的协调意味着市场规制法秩序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陈友清 《现代法学》2006,28(4):10-25
在一国两制下,限制性是特区司法管辖权的基本特征,完整性欠缺是特区司法管辖权的现实状态。特区司法管辖权具有国家性、授权性、独立性、冲突性、限制性与完整性的统一等法理属性。特区司法管辖权的限制来自立法、行政、管辖权排除、基本法解释、特别情况、法院自我约束等方面。影响特区司法管辖权完整性的原因有制度建设滞后、法律冲突和协调机制不健全等。一国两制法治实践中出现的“管辖权僭越”违背了特区司法管辖权限制性原则,而制度和机制构建的滞后,也制约了特区司法管辖权完整性的实现。在现有特区基本法法律架构下,防止“管辖权僭越”和保证特区司法管辖权的完整性,应与国家法治建设同步,在既有制度建构中加以改善,需要首先解决一些比较容易解决、对一国两制可能的冲击和震荡较小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保护和保证特区司法管辖权的完整性,以期用较小的法律和政治代价,换取最大的一国两制效益。  相似文献   

14.
缪凌 《法律适用》2011,(2):21-25
随着两岸民间关系的迅速发展,经贸往来频繁,虽然两岸尚未统一,但海峡两岸之间在民商事管辖权领域的冲突尤为突出,为区际平行诉讼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本文从剖析平行诉讼的概念入手,着力研究对海峡两岸区际平行诉讼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5.
彭莉 《海峡法学》2012,14(3):13-17
在一国两法域冲突的条件下,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法律冲突效应最大化的调节试验基地,其核心价值主要通过建构地方"先行先试"法律机制表现出来,这种"先行先试"不论从中国大陆法制现代化的发展进程还是从涉台法制的发展进程来看,都有具有重要的意义。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法律机制的功能主要包括了规制的功能、对接的功能与示范的功能三层次的内容,其重点应关注公权力对涉台事务如何处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在涉台立法方面可考虑"法规——规章"的模式;在涉台司法方面,可以设置台胞法庭(院)为起点;在涉台法律服务方面,则应以成为大陆涉台法律服务中心为目标。  相似文献   

16.
学界普遍认识到WTO争端解决机构与RTAs争端解决机构存在着管辖权冲突的问题,那么导致这一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为争端当事方在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的"重复诉讼"行为或"对抗诉讼"行为是导致管辖权冲突的直接原因;二为趋利避害的"挑选争端解决机构"是管辖权冲突产生的内在动因;三为WTO争端解决机制与RTAs争端解决机制关于管辖权制度的差异与不协调是造成管辖权冲突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7.
随着国际间关系日益复杂,国际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管辖权冲突不可避免。如何在国际范围内寻求协调管辖权冲突的途径,是关系国际社会和平与发展,确保国际经济秩序稳定的重大问题。本文从经济、政治、文化等角度分析了产生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原因,并从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协调及国际间的协调方面提出了解决管辖权冲突的一般原则。  相似文献   

18.
影响国际反倾销法正常价值认定的重要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反倾销法是对国际贸易中的倾销行为进行限制和调整,以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的一种法律规范,其反倾销措施的采取要以倾销存在的认定为依据,而倾销存在的认定要以正常价值(Normalvalue)的认定为前提。依国际反倾销法规定,正常价值认定的基本方法有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Domesticprice)、向第三国出口价格和结构价格(Constructedprice),即推定价格。在采用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或向第三国出口价格方法认定正常价值时,所使用的价格标准是“同类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或“同类产品在正常贸易过…  相似文献   

19.
试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冲突涉外民事案件的涉外因素决定这类案件一定会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相联系。与之相联系的这些国家对于某一个涉外民事案件可能都主张行使管辖权,因而造成争相管辖的局面,这种管辖权冲突被称为积极冲突;也可能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即与之相联系的国家对于某一个涉外民事案件都不主张行使管辖权,造成投诉无门的局面,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这种管辖权冲突被称为消极冲突。不过,消极冲突的现象比较少见。解决管辖权消极冲突的途径是通过国内立法,赋予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院可以在方便当事人的…  相似文献   

20.
现代国际法的含义,一是在时间上不同于古代或近代的国际法,主要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以来的国际法;二是从发展的角度,具体在内容和范围上对国际法的新理解。目前关于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途径基本上有两种,其一是国内立法或者判例,其二是国际条约。由于无论该方面的国内立法还是国际条约都是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问题,因此解决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国内立法或者国际条约具有国际间(也有人称作“涉外”)的性质,其必然与国际法紧密相连。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法领域的某些概念和观点正悄然地发生变化,本文拟从现代国际法的角度,在以下几方面探讨其与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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