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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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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社会上有一些同志对企业破产法是积极的法还是消极的法迷惑不解.其实质是对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社会主义性质认识不清,对企业破产法的重要作用缺乏认识。企业破产的具体内容:一是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他的债务;二是存在着一个以上的债权人。三是各债权人共同分担损失,能获得公平的清偿机  相似文献   

2.
本文在对比新、旧《企业破产法》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评析了新《企业破产法》在四个方面的新规定:(一)政策性破产“退市”,所有企业法人在破产面前“一律平等”;(二)重新界定劳动债权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三)引入管理人制度,拒绝行政干预;(四)规定破产重整制度,使债务人“浴火重生”。正是这些新规定构成的相应制度使新《企业破产法》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破产法。  相似文献   

3.
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第21条的立法目的是,将所有涉及债务人的民事案件,集中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审理,减少由不同法院审理给破产程序带来的麻烦,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但是笔者认为,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如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海事诉讼案件,还有债务人获得和解以后提起的民事案件,这些案件一律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审理,存在一些不妥当之处,需要加以修改才能更加合理。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对该条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4.
魏雅华 《检察风云》2006,(19):14-16
《企业破产法》是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础性法律,是“经济宪法”中非常重要的一章,它对应于《公司法》,《公司法》是关于企业孕育出生的法律;而《企业破产法》是关于企业死亡殡葬的法律。二者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5.
新《企业破产法》在破产原因的规定上,打破了旧破产立法对于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适用不同破产原因的格局,对于所有的企业法人适用统一的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一选择性标准。然而,新《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原因的这种选择性规定,在法律理论、立法技术和司法实务中却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因此应重构破产原因。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的《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产生于80年代中期,当时的经济体制改革尚未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破产立法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一)《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太窄,不符合市场主体平等原则。《破产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全民所有制的破产还债程序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不是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不适用本章规定。”现阶段,我国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与取得法人资…  相似文献   

7.
我国立法机构从1994年开始组织起草新破产法,历经十余年,总结原《企业破产法(试行)》经验与不足,借鉴外国破产法先进立法理念和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于2006年8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七审议通过新《企业破产法》。新法解决了企业法人退出市场和企业重整的制度瓶颈,与市场准人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共同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石。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相似文献   

9.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令)号]第54号令[公布日期]2006·8·27[类别]民商法·企业[施行日期]2007·6·1[同时废止法规]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一节申请第二节受理第三章管理人第四章债务人财产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六章债权申报第七章债权人会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债权人委员会第八章重整第一节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第三节重整计划的执行第九章和解第十章破产清算第一节破产宣告第二节变价和分配第三节破产程序的终结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  相似文献   

11.
《法庭内外》2007,(6):40-43
备受社会关注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经过12年的起草和审议,于2006年8月27日经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获得了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破产法的出台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部标志性法律,它的出台表明我国的市场经济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相似文献   

12.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丁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新破产法将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重要作用。新破产法是对我国已有的破产法律制度的总结和发展。1986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破产法,初步  相似文献   

13.
王欣新 《法人》2006,(2):20-20
新法的一个重大改变就是一方面在进行合理的结算和破产清偿.另一方面尽力去挽救濒临破产企业,尤其是挽救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相似文献   

14.
吴俊 《检察风云》2007,(12):54-55
2006年8月27日,随着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代表们高高举起的手臂,姗姗来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通过了.……  相似文献   

15.
从1994年开始起草,到2004年进入审议程序,新《企业破产法》已经走过了整整十年。 破产法搞了十年,并非是破产法律制度本身的设计问题,真正的原因在于破产法之外——社会保障、国有企业老大难问题、金融风险,等等。这就像是盖房子,本来只解决遮风挡雨和睡觉的的问题,现在却偏偏要求它乱解决温饱的能力。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破产制度自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颁布开始建立已有20余年,但至今仍存在将破产视为一种消极性的法律制度的误解。在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应当充分发挥破产法的积极调整作用,为经济发展创造好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企业破产资格的认定 ,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法律效力 ,破产申请的撤回三个问题作了初步分析与探讨 ,以期对破产法的修改与完善有所俾益。  相似文献   

18.
解读一:职工工资、医疗等优先受偿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应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应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第6条、第113条、132条)解读二:“假破产、真逃债”被禁止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  相似文献   

19.
对《企业破产法》劳动债权保护制度的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军 《中国律师》2009,(8):30-32
金融风暴、经济危机,导致许多企业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甚至开始走向破产,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劳动者失业。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企业租赁经营作为实现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相分离的有效方式之一,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那么,国营企业租赁经营以后,是否适用破产制度呢? 企业租赁经营的理论和实践一般认为:国营企业租赁经营之后,解决了企业经营责任落实到人的问题,作为承租一方必须承担企业盈亏责任,包含承担企业破产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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