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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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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聚众斗殴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第一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持该种观点的人认为,聚众斗殴罪的法定犯罪行为由“聚众”和“斗殴”两个行为构成。只有完成了聚众行为并着手实行了斗殴行为,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既遂,如果仅仅实施了聚众行为就因意志以外原因而终止,应属于犯罪未遂。第二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举动犯,在聚众斗殴罪中,聚众行为不是该罪的实行行为,只有斗殴行为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由于斗殴行为一经实施,即会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直接的严重的损害,  相似文献   

2.
三五成群,打架斗殴,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刑法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因为聚众是两方或者多方参与的群体行为,聚众斗殴的人数是基本的构罪要件,但如何确定人数,在实践中存在分歧。同时,如何认定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罪名转化等问题也有争议。日前,本刊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专家,结合案例,集中讨论了一方不足三人能否构成聚众斗殴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众所周知,现行刑法废弃了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对流氓罪的规定,而在各章中分别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等五个罪名。此种规定方式原本意在清晰明确地界定各个犯罪的构成要件,避免流氓罪作为"口袋罪"的弊病。然而,由于对犯罪的立法目的、法律性质的定位不明确,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犯罪的认定与处罚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各地司法机关对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的理解和适用问题上。因此,有必要立足于该罪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及其在刑法典中所处章节的位置对该罪的法律特征进行分析阐述,以期实现对该种犯罪司法处理的统一与连贯。  相似文献   

4.
[案情]张三和甲一以赌博为业,长期霸居一方。一日,张三与甲一因争夺场地发生口角,双方约定在星光歌厅一较高低。张三电话约来李四、王五冲进星光歌厅,与早已等候在此的甲一、乙二大打出手。本文争议焦点是行为人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  相似文献   

5.
本文案例启示:根据吸收犯的原则,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故意伤害行为自然吸收轻度的殴打虐待行为。虐待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虐待罪不再另行定罪,应以故意伤害罪一罪定罪处罚。[基本案情]张某(男)与李某系夫妻,  相似文献   

6.
黄胜 《中国检察官》2005,(5):105-106
犤基本案情犦陈某与许某因生意上的事情产生矛盾,遂与方某、郭某三人共同商议报复许某。一日,三人得知许一人在家,便纠集李某、张某一张,分别携带铁棍、砍刀一同前往许某家。五人途径方某家门口时,方某的父亲见儿子神色不对,拉住方某并对其他四人说方某家里有急事要办,将方某拽  相似文献   

7.
王志祥  韩雪 《法治研究》2013,76(4):21-31
在我国,尽管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案例并没有以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卖出作为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但是,从刑法理论上来看,基于1997年《刑法》第240条的规定,以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卖出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形态的判断标准是具有合理性的。这一方面是由拐卖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和客体所决定的,另一方面又与对本罪单独犯罪和共同犯罪在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上保持统一的要求相适应。以本罪属于行为犯和目的犯为由而否定以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卖出作为本罪既遂形态判断标准的观点并不成立。此外,以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卖出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也不会影响司法实践中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严厉打击。  相似文献   

8.
【裁判要旨】犯罪人只参加共同谋议而未实施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的,未实施具体犯罪实行行为者与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者构成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9.
一、基本案情2010年3月28日上午,何某飞和同校学生张某月发生言语冲突,双方约定在学校操场解决纠纷。下午3时,张某月邀集同学刘某涵、徐某翔等十多人先到学校操场,几分钟后,何某飞也带着老乡赵某、张某等十多人到来。两人在谁先道歉的问题上又发生言语冲突。  相似文献   

10.
[基本案情] 刘某随身携带海洛因毒品13克,在大同站候车室被公安查获。经鉴定,刘某携带的毒品海洛因含量为27%,明显发潮。刘供述,他用2000元在山西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2005年10月25日,陈某与李某为争占一茶馆股份(名为入股茶馆分红实为收取保护费)产生纠纷。于是,陈某通知张某邀约人手到茶馆楼下等侯他命令。张某按陈某指示邀约了十多  相似文献   

12.
1 基本案情 2008年4月11日,张某(系未满16周岁)到某中学门口盗窃电动自行车一辆,当天晚上,张某将盗窃的自行车骑往李某开设的废旧回收经营店.张某明确告知李某是自己盗窃来的自行车后,李某以总价300元收购了自行车.后经鉴定,该辆自行车价值1618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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