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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简易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独立的审判程序,它是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中普通程序的简化,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它起诉方式简便,审理程序简便,传唤方式简便,因而既方便群众诉讼,又可提高办案效率。但是,由于一些审判人员对简易程序理解片面,造成了在审判实践中适用简易程序的随意性。例如,有的  相似文献   

2.
缺席判决案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编辑同志:在审判实践中,有不少缺席判决适用的是独任审判。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理由如下:第一,从民事诉讼法的编章体例上看,缺席判决规定于第一审普通程序之中,简易程序作为一个独立程序并未涉及。第二程序可以适用缺席判决...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下称民诉法)第十一章规定有简易程序。怎样正确理解和适用简易程序?怎样区别适用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界限?弄清楚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依法办案,保护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何谓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就是简便易行的民事诉讼程序,它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说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它简化了第一审程序,体现了“简、易、便”的特点。“简”,指的是程序简单;“易”,指的是易于执行,“便”,指的是方便群众,便利审判工作。但是,它不是审判工作的简单化。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也必须认真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准确适用法律。同时,也要重视调解。不论是调解还是审判,都应开庭审理。在开庭  相似文献   

4.
自 1 997年 1月 1日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定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后 ,如何简化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成为相当“热点”的问题 ,刑事案件简化审被评价为是对现有审判方式所作的进一步改革。本文认为 :简化诉讼程序并非是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及肯定简化审程序中应有的司法理念问题 ,其意义在于可为创建我国司法审判主流模式取得突破性发展积聚经验。本文还就与简化审相关问题发表意见 ,如普通程序简化审法律属性准确定位、保障简化审中控辩双方诉讼权利、简化审中控辩双方诉讼权利、简化审案件对被告人可否在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的“审被交易”、简化审案件的当庭宣判、以及“简化”与“细化”的辨证关系等。  相似文献   

5.
宁杰  马倩 《行政法学研究》2009,(3):98-103,144
我国行政诉讼实行的是以合议制为原则的普通程序制度,随着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多元,普通程序制度已愈发显出与社会现实的不相适应。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具有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等作用,是符合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求的一种审判方式。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施行在现实中也有其广阔的实践空间。因此,应借鉴民事和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构建符合行政审判特点和规律的简易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6.
普通程序简便审,是人民法院近两年继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后。在探索刑事审判改革中,针对某些简易的刑事案件在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时呈现的特点而提出的对其简便审理的一种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既体现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特点。但又不同于普通程序,更异于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据学者和有关业类人士对其定义一般为: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也认罪的案件,在不丧失被告人诉权的条件下简便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结合审判实践,认真研究简易程序的特点及其适用范围,总结试行民事诉讼法以来适用简易程序的经验,对于贯彻"两便"原则,准确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一、简易程序体现了便民原则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作了专章规定.简易程序是独立的第一审程序,是相对于普  相似文献   

8.
浅议对刑事审判简易程度的法律监督王景赋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利用简化的第一审刑事诉讼程序审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处刑较轻的案件的程序。简易程序是一种独立的刑事审判程序,和普通程序同属第一审程序,在简易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也适...  相似文献   

9.
民事简易程序是与民事普通程序并列的一种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它以方便、快捷、高效等特点在当前民事审判实践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前3年的司法统计资料,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占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总数的71%,个别沿海发达地区已攀升至90%。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只有5个条文,且内容粗疏、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客观需要。为了解决法律规范稀缺与司法实践需求之间的矛盾,近年来,许多基层人民法院纷纷制定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各种意见、规定和规程…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所谓简易程序是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的,是一种独立的简便易行的第一审程序。审判实践表明,各地法院在审结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  相似文献   

11.
论简易程序的开庭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判实践中,我国每年发生的数以十万计的民事案件,70%以上是按照简易程序审结的,个别地方甚至高达90%以上。从某种意义上说,简易程序运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开审判制度的全面落实和民事案件质量的高低,因此,对如何搞好简易程序的开庭审理进行研究,在审判实践中是很必要的。本文试就此谈点个人浅见。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制和普通程序分别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主要审判组织形式和主要审判程序。但是,从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实践来看,绝大多数民事案件是作为简单案件处理的,用的是简易程序和独任制。适用普通程序和合议制审理的案件仅占全部审结案件的百分之五左右。这是一个很不正常的现象。究其原因,除了民事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外,主要是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司法界对审判组  相似文献   

13.
试论建立民商合一的现代审判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今年8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开始施行,实现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建立大民事格局,强化审判机构,精减人员编制。其中建立大民事格局是将经济(知识产权)、交通运输纳入民事审判的大类,设立4个民事审判庭,即专门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和房产合同纠纷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法人之间、法人与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各类合同及侵权纠纷的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事审判第三庭;专门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民事审判第四庭。这次民事审判工作的重大调整,是我国审判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为此,本期特选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文敏的文章——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大家关注的一直是正规、完善的普通程序。但是,勿庸置疑的事实是,基层法院审理的大多数案件是以简易程序解决的。这是因为,法院为解决案件数量压力过大的问题,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简易程序仅规定了几条“简易”条款,各地法院的操作程序及  相似文献   

15.
李瑛 《特区法坛》2002,(73):21-25
简易程序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一些简单民商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简易程序具有以下特点:1.简易程序虽然是一个独立的程序,但不是完整的程序。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纠纷时,简易程序没有规定的,要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2.起诉方式简便,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即使书面起诉,其诉状内容也可以简化。3.审理程序简便,实行独任审判。4传唤当事人.证人方式简便。5.诉讼期限短。  相似文献   

16.
近几年来,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普通程序在民事审判中的功能有了明显加强。与此同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比例在逐年下降,简易程序在民事市判中的功能在减弱和淡化,对简易程序的理论和实践缺乏应有的探索,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不该简化的随意简化以及该简化的不予简化的情况,使简易程序的功能没有得到全面、有效地发挥,有碍于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相似文献   

17.
民事简易程序比较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章武生 《现代法学》2003,25(1):22-28
我国传统理论对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的理解过于狭窄,仅将基层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视为简易程序。并由此制约了简易程序的研究和发展。本文通过对各国简易程序制度和对简易程序概念理解的比较研究,对简易程序的概念、分类和适用范围采用了一种相对宽泛的界定方法,笔者认为,不仅由专门的简易法院、简易法庭使用的程序以及审理小额纠纷使用的程序属于简易程序的范畴;督促程序、缺席审判程序、简易判决程序都可看作特定形式的简易程序;甚至在普通程序、上诉审程序、再审程序中也都存在着简易程序。本文的最后部分,笔者从各国民事司法改革的走向分析了简易程序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8.
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疯狂破坏,和当时天津市的原领导人积极推行“三个否定”、“一个砸烂”的修正主义路线,把绝大多数民事审判人员赶出法院。我市各级法院原有196名民事审判人员,被赶出152人,占总数的76.5%。民事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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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法律适用作了专章规定,从起诉方式,受理程序,传唤方式,审判组织、审限均作了比普通程序简化的规定,这些简便、灵活、快捷的要求,在过滤大量无争议或争议不大民事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办案均起到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据此,笔者在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简易程序举证期限的确定等两个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以期引起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讨论!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易程序是法院审理相对简单的民事案件的专门程序,它不仅是民事诉讼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也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乃至于整个世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发展较为迅速的一种程序制度。其意义在于针对所适用的案件诉讼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特点,简化诉讼程序,消除诉讼拖延,降低诉讼成本,加快案件审理的速度,由此不仅有益于促进民众对司法的接近和利用,也有益于法院迅速审结民事争议提高审判效率,从而使民事司法审判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今简易程序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医治诉讼效率低下现象的一剂“良方”,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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