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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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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次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是部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08年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对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2.
《中国公证》2012,(3):4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2012年2月7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相似文献   

3.
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司法部党组成员韩亨林在9月中旬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强调,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相似文献   

4.
《中国公证》2011,(6):14-15
2011年1月9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为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部署2011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2月25日。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吴爱英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2011年司法部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意见》,做好公证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推进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5.
2月28日至29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会议,学习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十六大以来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经验,部署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作工作报告。  相似文献   

6.
《中国公证》2010,(3):4-4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吴爱英强调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于2010年1月20日在京召开。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在会上讲话时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相似文献   

7.
《中国公证》2006,(4):7-10
司法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长岳宣义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总结了2005年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情况,并从七个方面对2006年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相似文献   

8.
今年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大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全面落实年初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前进。全系统的反腐倡廉开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步进行,为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相似文献   

9.
《中国司法》2011,(2):1-1
1月上旬,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部署。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强调,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司法》2013,(2):1-1
司法部1月30日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在会上强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切实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j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韩亨林代表部党组作了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相似文献   

11.
辩论主义的嬗变与协同主义的兴起   总被引:17,自引:1,他引:16  
唐力 《现代法学》2005,27(6):78-85
在民事诉讼中,关于案件事实解明中法院与当事人的作用分担,存在两种对立的原则:辩论主义与职权探知主义。古典辩论主义以私法自治为根据,主张案件事实的解明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责任,法院恪守不介入的原则并受此约束。随着社会以及诉讼观念的变化,诉讼不再被纯粹视为当事人私人的问题;发现案件事实、作出符合实体真实的妥当判决,被作为法院的一项责任的观念逐渐形成,从而导致协同主义理念的产生。协同主义认为,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探知,既不是当事人一方的责任,也不是法院单方面的任务,而是两者共同的责任;法院与当事人应当协同去发现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纠纷的妥当解决。  相似文献   

12.
三大法系的要约与承诺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几乎全世界的教科书都一致写道 ,合同当事人的协议一致 ,指的是从两个方面的当事人发出的意思形成同一 ,即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即要约 ,而另一方作出接受这一条件的意思表示即承诺。但是实践中的合同常常是另一个样子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由不同的方式形成的。比如 ,一宗土地的买卖合同由公证人起草完毕而同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成立时 ,恐怕就很难说哪一方当事人提出了要约 ,哪一方当事人接受了要约。“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尤其不能适用在当事人经过很长时间的谈判才最终就合同订立形成一致意见的情形 ,因…  相似文献   

13.
崔建远 《法学研究》2014,36(4):63-75
按照我国现行法,若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商业开发建设,不得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直接与用地者签订合同,设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必须先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有,而后由国土资源主管机关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用地者。对此制度实施改革之后,征收制度至少在其适用范围方面应当调整。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业目的的,不再适用征收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直接与用地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创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会使得存在于集体土地上的他物权以及住宅、厂房、办公用房的所有权,在消灭途径及方式方面发生变化。用地者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应支付足额对价,对于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而终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足额补偿。  相似文献   

14.
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起着重要作用。从鉴定制度的运作实际来看,主要有两个问题,即重复鉴定和鉴定结论的正确性、公正性问题。完善证据制度还需从立法来解决。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主要是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中最基本的是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条件。在诉讼实践中,鉴定结论往往是以单位的名义而没有鉴定人员的署名。因此,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中,应明确鉴定人负责制。  相似文献   

15.
刘颖 《中国司法》2005,(1):68-70
一、关于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虽是一个较为晦涩的法律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却运用得很普遍。只是参与其中的主体没有把这种商品交易中经常发生的行为与"所有权保留"这一法律概念联系起来。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所有权保留制度规定的稀缺。我国学者关于此制度的论述也较少。笔者希望通过自己的阐述,为所有权保留制度在诚信体系还不够完善的中国提供一条可以实际运作的途径,发挥其本应发挥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刘笃才 《法学研究》2012,(6):178-187
律令法体系对于分析中国古代法制史是一个重要概念,如果与律例法体系的概念相互配合将会对研究工作更加有利。战国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体系以律与令为主 体,是为律令法体系。明清时期例与律成为法体系的主体,可以名之为律例法体系。律例法体系取代律令法体系是中国古代法制的重要发展。两者的转换使得法律史上长期积累起来的一些矛盾得到了解决。  相似文献   

17.
陪审制的理性与理性的陪审制——为人民陪审制辩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具有强大的民主功能,但是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制遭遇了极大困境,因而我们必须在制度上完善它。  相似文献   

18.
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的存在表明,其不仅需要监管,而且需要传统银行监管框架作出适合其特点的具体调整。在改造传统监管框架方面,巴塞尔委员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有关经验对我国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监管法制的建构和完善极具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9.
冯晓青 《知识产权》2012,(2):3-11,2
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创新之间既相互区别又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于我国技术创新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技术创新则是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目标.为促进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融合,需要建立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核心的促进技术创新的法律保障体系,建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融合的法律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20.
葛琼 《中国司法》2011,(2):61-63
《物权法(草案)》(2006年6月6日修改稿)一反常态地将居住权制度从《物权法(草案)》(2005年10月20日四次审议稿)中剔除(原四次审议稿在第15章以12个条文对居住权进行了阐述)①,尔后,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物权法》中也没有再出现居住权的身影。这一转变使得许多人翘首以盼的《物权法》之新鲜血液最终流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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