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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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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生于2001年1月31日晚的一起普通车祸,彻底改变了四川德阳男孩向波的命运——今年已22岁的他必须依靠双拐方能行走,无情的现实已将他变成了一名残疾青年,且这样的不幸还必然会伴随他的一生。  相似文献   

2.
孙赓  刘彬 《中国律师》2006,(12):43-45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度,司法实践证明存在着诸多弊端和缺陷。本文试就重构科学、合理的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度作一探讨。一、重构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度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重新审视发回重审制度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周永军 《律师世界》2002,(11):39-41
在我国现行的三大诉讼法中关于二审的裁判方式上均设置了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制度,作为本着“有错必纠”原则、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的一项重要程序保障,不容否认,发回重审制度在诉讼程序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一制度理论上的先天不足以及实践当中理解操作不和谐,使得司法实践为此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因此有必要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一番重新审视。一、现行发回重审制度的弊端1、发回重审的标准不明确,范围不确定。对二审发回重审的理由和标准,《刑事诉讼法》规定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和“第…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中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两种情形下行使“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权力,一是罪行事实方面的情形,“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刑诉法第189条第二项)二是程序方面的情莆,原审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刑诉法第192条)。本文仅就前者的科学意义进行分析探讨。为便于叙述,把此种发回重审称作“事实因由发回重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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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滥用的发回重审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回重审程序被滥用的根源"他们要再审这个案子,还得赶紧招几个人进去。"2010年11月2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全省法院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点名批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二审法院  相似文献   

8.
发回重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作出处理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在实践中经常被采用。 发回重审制度在我国立法中早已存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发回重审主要适用于下述两种情况:一是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是由于原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对于第一种情形,第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是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一种程序性保障,在提高案件质量,保障当事人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在实践运行中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本文将主要通过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不足及原因的分析,探寻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敏 《法律科学》2011,(2):143-148
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设计和运作尚存在比较多的问题。该制度的设计与运作应当以维护当事人的审级利益,保障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维护当事人的系争外利益,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指导思想。基此,在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时,应当重新设定发回重审的法定事由,增设发回重审的条件,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规定发回重审裁定中判断理由的法律效力,明确界定重审的审理范围,限制发回重审的次数。  相似文献   

11.
程序违法发回重审有助于实现程序的独立价值以及维护审级利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程序违法发回重审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对于我国在程序违法发回重审上存在的问题,应该以兼顾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实现为指导思想,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最近,我院对1980年以来民事二审发回重审案件的情况调查发现,案件发回重审后存在严重的久拖不决现象。1980年至1989年,我院民事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共105件。原审法院已重新审结的87件,重新审结的时间,6个月以上结案的占30.9%,1年以上结案的占32%,2年以上结案的占5%,最长的达4年7个月,大大  相似文献   

13.
十多年来我国法院民事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的变化表明,发回重审的适用,除取决于法律制度本身外,还与司法政策、一审法官的素质等因素紧密相关。实践中我国二审法院存在着诸多发回重审的"潜理由",如提高年度结案率、规避审判责任追究、维持上下级法院之间良好关系等。对二审法院滥用发回重审进行制约的措施应包括,在立法上将发回重审的事由限定于法律问题,在审级功能正当化的基础上使上级法院更加尊重一审判决,并赋予发回重审裁定时二审法院的自缚效力。无害性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以及终局性原则,应当成为构建以保护当事人程序利益为中心的发回重审制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发回重审案件的上诉费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1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据此,二审法院在对案件发回重审时都要求一审法院“...  相似文献   

15.
河南男子胡电杰因“杀人罪”被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次判处死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第五次审理时,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决定撤回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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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这是司法理论及实务界都存在争议的问题。本文以一则案例为基础,从诉讼程序的安定性、管辖异议制度的性质及其目的等角度出发,分析并指出重审程序中管辖权异议的非必要性及非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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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有关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诸多问题之中,现行发回重审制度的命运相当引人注目。很多学者、法官对发回重审制度提出了置疑,批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现行发回重审标准不明确,范围不确定;〔1〕二,现行的“或发回重审或改判”的选择性程序安排,使诉讼程序缺乏统一性和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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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峰 《法人》2013,(10):51
《办法》明确规定中介机构禁止泄露委托人信息、未经委托骚扰他人等20种房地产经纪行业违规行为。麦田房产敢"顶风作案",背后隐藏着什么?明明没有卖房、出租房屋的打算,可一直不断接到房产中介人员的电话,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2013年8月,《法人》杂志发表文章《麦田房产内享客户信息数月打上千骚扰电话》,曝光了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麦田房产")电话营销被指骚扰客户,引起强烈反响。9月15日,受害者李先生告诉《法人》记者,麦田房产故伎重演,一如既往的给自己打电话,有时候还会发短信,询问房屋租售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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