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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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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实际包括乡镇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两部分。对于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基层政权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帮助的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即乡镇政府对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属  相似文献   

2.
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 ,要正确处理各类基层组织之间的关系。目前主要应处理好三种关系 :“乡政”与“村治”的关系 ,即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两委”的关系 ,即党支部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党、政、经关系 ,即党支部、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正确处理这些关系 ,既要靠体制机制创新 ,从制度上规范组织行为 ,也要靠加强学习教育 ,提高干部素质。要多管齐下 ,方可奏效。  相似文献   

3.
毛飞 《理论导刊》2003,(4):31-32
自村民自治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来,乡镇政府与民选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出现了种种形式的失调现象,其病因根源于宏观体制,压力型行政体制、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税收制度、党政关系、立法与司法体制等宏观体制中存在的困境是乡、村关系失调的病灶。村民自治大背景下的乡、村关系问题正是宏观体制困境的微观映射。  相似文献   

4.
当前村治中行为主体之间结构功能的失衡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和村两委之间的关系不顺、村两委与乡村自组织之间的关系模糊和村民内部的失衡。这种失衡的实质是"社会权利的失衡",会对村治形成明显的制约,需要进一步依法规范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的职能,通过增权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提高乡村自组织和村民参与村治的热情和能力。  相似文献   

5.
郑云生 《求知》2001,(7):28-30
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被称为“三委”。正确处理好“三委”关系,是目前农村面临的一个突出而紧迫的重要问题。天津农村从前年下半年以来,按照有关规定,先后进行了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从组织上保证了农村的稳定发展。但在一些地方,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尤其是前两者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论乡村三重关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乡镇与村庄之间具有三重关系:一是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二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在村民自治事务范围内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三是乡镇政府与农民在政府依法行政事务上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第一重关系体现党的领导原则,第二重关系体现村民自治原则,第三重关系体现依法行政原则.乡村三重关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以其中任何一个关系、一个原则来否定其他两个关系、两个原则,都会造成乡村关系的失调.从我国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出发,为建设良性互动的乡村关系,关键在于融三重关系为一体,有机配合,互相促进.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结构是指各治理主体在各自权力、职责范围基础上的行为模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两种表现形态。内部结构是指由现有制度体系规定的村庄内部各治理主体的法律地位、相互之间关系以及各自的行为模式。但在基层国家权力的作用影响下,村民自治表现出了比制度规定的理想状态更为复杂多变的关系,各治理主体之间产生了许多冲突和矛盾(如两委关系失调和乡村关系紧张),形成了村民自治的外部结构。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过程中,外部结构与内部结构交叉重合,形成了村民自治的现实结构:一方面,乡镇党委通过对村党支部的领导关系以及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地位取得了对村委会的领导权;另一方面,乡镇党委又通遍对乡镇政府的领导关系以及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指导关系实现了对村委会的实际管理。这表明,村民自治并未使得国家权力从乡村社会退出,而是继续保持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承认这一现实是提高村民自治绩效的基本前提。本文旨在从政治学的角度对村民自治结构作一梳理分析,这对于我们清楚认识村民自治的现实,明确并理顺村民自治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村民自治后,如何实现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有机结合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认真把握的一个现实问题。由于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权限、职责没有完全厘清,有交叉重复之处,再加上现行的制度文本关于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的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程序性法律安排,以及成文制度与制裁手段相脱节,导致乡村冲突或互动扭曲。鉴于此,在实践中必须合理划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职责和权限,制定二者结合的程序性法律,完善互动异常的惩戒性规定和相关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9.
村民自治后,如何实现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有机结合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认真把握的一个现实问题。由于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权限、职责没有完全厘清,有交叉重复之处,再加上现行的制度文本关于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的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程序性法律安排,以及成文制度与制裁手段相脱节,导致乡村冲突或互动扭曲。鉴于此,在实践中必须合理划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职责和权限,制定二者结合的程序性法律,完善互动异常的惩戒性规定和相关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0.
吴忠权 《行政论坛》2011,18(1):16-19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乡村关系的规制语义过于模糊和原则,常常使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发生角色错位,容易形成一种非正常的、异化的乡村关系。这种制度供给上的不足不但致使乡村关系行政化、村民自治制度运行虚化日益凸现,而且对乡村民主建设产生了许多不良影响,直接危及到乡村民主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推进乡村民主建设的对策在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乡村组织的行为;改革压力型体制,调处乡村关系;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  相似文献   

11.
零农业税改革,对我国乡村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农民是农业税改革最直接的受益群体,但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加剧,村委会双重角色的冲突依然存在.应以农业税改革为契机,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规范乡政与村治的法制关系,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现乡村关系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12.
村民(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村党组织、乡镇政府是村民自治法律关系中的权力(权利)主体;在村民自治实践中,这些主体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质是其背后的利益博弈;要解决矛盾、调控冲突应从两个层面着手,其一,通过立法厘定权力(权利)主体的权力边界;其二,是各主体应抑制权力的自我扩张。  相似文献   

13.
理顺好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关系是破解我国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面临诸多困境的有效出路。本文提出从法律层面要厘清当前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之间四种复杂的关系,从现实层面要认清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存在越位和缺位两种不良倾向,从工作层面要从六个方面完善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加强领导是完善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的政治保证;科学指导是完善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的有效抓手;依法管理是完善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的根本出路;优化服务,这是完善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的助推器;理顺体制是完善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的着力点;武装阵地是完善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4.
江燕 《学理论》2014,(6):1-2,5
改革开放以来,"乡政村治"体制适应了农民作为生产经营主体的需要;有助于乡村治理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促进了乡镇政权的民主化、规范化建设。而在具体实践中,当前我国乡镇政权与村委会之间总体上依然保持着明显而强烈的上下级行政命令关系,与法律规定的"指导关系"尚有相当距离。对于改革的走向,应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在治理方式上由资源汲取型向资源支持型转变,由管治型向服务型转变,统筹城乡基层治理,在体制设计上,尝试由"乡政村治"向"乡村共治"模式转变。  相似文献   

15.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 ,实质是村民自治 ,当家作主 ,这是一项富有探索性的崭新事业。农村党支部作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对于促进《村委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 ,保证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具有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随着《村委会组织法》的深入贯彻 ,促进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权”在广大农村的落实 ,加快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 ,但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新选的村主任不能正确处理与村党支部和乡 (镇 )党政的关系 ,出现了与支部书记比大小和把…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目标任务。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也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任务。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已经成为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组织力量,就这个课题进行了专门调查研究。一、村“两委”工作关系现状近年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创新方法,优化机制,强化培训,健全制度,积极探索新…  相似文献   

1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村委会作为农民的自治组织,直接管理村级事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村级事务活动中,如何正确协调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规范运作农村的整体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18.
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取决于三对基本关系的理顺。要通过因地制宜的民主程序理顺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通过限定行政职能、健全自治功能的有效举措理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通过遏制强权行为、提升自治实力的双向努力理顺乡村干部与村民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基层政权建设是国家整体政权建设的基础,我国基层政权经历了乡政并立、人民公社和居(村)民自治三个阶段。目前基层政权建设主要通过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来体现,分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其问题主要体现为"四重、四轻"。  相似文献   

20.
在村民自治背景下,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组织,担负着发展本村经济的职能。村委会的产生、成员素质、决策能力、自身建设程度以及与村党组织关系的不同对该村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不同。村委会在村经济发展中有五个方面的作用:提供信息、决策组织、统筹协调、收支税费、投资扩大生产。同时,村委会的其它工作,如教育投资、计划生育工作、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精神文明建设等,对村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笔者从村委会自身建设、作用发挥、其他工作的开展三方面对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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