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进党在台湾上台以来,“台独”诉求日显急迫。“公投独立”“、公投制宪”“、以公投决定台湾前途”等口号屡屡出自以陈水扁为首的台湾政要之口。但是在岛内的“公投”“、制宪”“、修宪”能否决定属于中国领土台湾的政治地位,“公投”能否使“台独”合法化?针对这些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2.
两年前(2000年)的5月20日,台湾新领导人陈水扁在就职演说中提出了“四不一没有”,为台湾当局在政权轮替当时的两岸政策定了基调。“四不一没有”包括了不宣布台独、不改国号、不进行公投、不会修宪、也没有废止国统会及国统纲领的打算,总的说,目的是要让北京当局去掉疑心,让华府当局产生信心,让台湾民众有所安心。当时,我在《中国时报》写了一篇评论,指出这是阿扁政府在两岸政策上“以拖待变”的策略。 这两年来,台湾在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3.
《时事资料手册》2005,(1):91-91
新闻事件:一段时间来,陈水扁频频抛出“台独”分裂言论,提出今后三四年内将终结“中国宪法”,在2006年推动公投复决“新宪法”草案,“催生一部合时、合身、合用的台湾新宪法”,并在2008年实施,强调有关“宪政改造”的争议,不应把重点放在“修宪”与“制宪”的文字之争,而要专注于“宪政”改造所带来的实质改变:  相似文献   

4.
台岛点滴     
“公投制宪”的实质所谓“公投制宪”,就是以全体公民投票的方式,对宪法草案进行投票表决。台湾早已有一部所谓的“实施已久、为民进党及陈水扁政权所依托的‘宪法’”,即“中华民国宪法”。如果一定要制定新“宪法”,首先就要对原“宪法”进行处置。处置办法之一是对原“宪法”进行公民投票的直接表决,或“国会”的间接表决。陈水扁妄图通过公民投票制定“新宪法”,并在其中加入“台独”内容,为实现“台独”制造法律依据。这就是“公投制宪”的实质。“公投立法”的由来所谓“公投立法”,过去是“台独”分子企图推动的“法理台独”步骤之一…  相似文献   

5.
乔盛 《台声》2004,(6):4-5
随大陆五一七声明和陈水扁五二○的就职演说,两岸关系的未来走向再次成为两岸及美国等各方所注意的焦点之一。无论大陆的声明和阿扁演说的本意是什么,阿扁提出要在2006年“宪改”和“公投”,被普遍认为是搞“台独”的具体重大行动。 为了制止“台独”,大陆已  相似文献   

6.
6月10日,台北上万名民众走上“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参加名为“全民上街,阿扁下台”的集会。这是继6月3日“全民呛扁,阿扁下台”集会后,第二次要求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下台的群众活动。几天之后,6月13日,要求罢免陈水扁案在台湾“立法院”正式启动程序。两个月来,陈水扁从亲信、女婿到夫人,都被揭发涉嫌一系列弊案,前两人更被警方收押。受其影响,陈水扁声誉大跌,民进党的支持率也大幅下滑,在一片“罢免”、“倒阁”声中,陈水扁与民进党都陷入了执政以来的最大危机。后院起火亲信女婿东窗事发多次涉案,又多次过关,被称为台湾政坛“不倒…  相似文献   

7.
许世铨 《两岸关系》2003,(12):19-20
近来随着选情的白热化,民进党在“台独”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态度越来越嚣张。陈水扁公然提出了所谓的“制宪时间表”,声言要在2006年“公投新宪法”。在民进党的操弄下,“蓝”、“绿”两军在“立法院”中就“公投法”进行了一年多的攻防战也出现了逆转。国民党、亲民党“立法院”  相似文献   

8.
陈小艳  徐波 《台声》2003,(11):4-10
杨毅周:一段时期以来,陈水扁不断抛出议题,先是提出“公投”,最近又提出要在2006年通过公投制定“新宪法”,并于2008年实施。一幅“台独路线图”摆在了世人的面前,对于陈水扁这个“台独路线图”我们应该怎么看?不仅仅是选举语言朱卫东:陈水扁提“制宪”,一方面是为了选举的考量,打统“独”牌或者说是打“台独”牌,另一方面,也有借机加快实质“台独”的战略考虑。对他这样一个动作不能够简单地看做是选举的语言或是策略,还应该看到他主观上推进“台独”的险恶用心。陈水扁为了掩饰“制宪”,对制定新“宪法”进行了一些模糊性的处理,特别是对…  相似文献   

9.
张逊 《黄埔》2006,(3):12-15
6月10日,台北上万名民众走上“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参加名为“全民上街,阿扁下台”的集会。这是继6月3日“全民呛扁,阿扁下台”集会后,第二次要求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下台的群众活动。几天之后,6月13日,要求罢免陈水扁案在台湾“立法院”正式启动程序。  相似文献   

10.
台湾并不一定要走“制宪”的程序才能走上“法理台独”的目的。技巧性运用修宪的方式,或是依循宪法条文规定可修改者,照样迂回的达到“法理台独”的目标。如目前台湾现行“宪法”的领土条款是涵盖中国大陆,但是领土条款被规范是可修改的。在形式上是属于修宪层次的条文,却在实质上可转化程序,解释台湾已成与中国互不隶属的主权独立国家。  相似文献   

11.
"公投法"的要害是从法律上确立台湾为"主权国家" 2003年11月28日,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了"公民投票法"(以下简称"公投法").虽然这个"法律"的主要内容是以国亲两党提出的版本为主体,打掉了一系列含有"台独公投"内容的蔡同荣版本以及民进党版有关"公投制宪"的条文,但在国亲两党开放投票的情形下,同时也纳入了民进党"防御性公投"条款.就其整体内容看,由于这个"法律"以立法形式把台湾作为"主权国家"固定下来,实际上是接受了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起到了没有修宪的修宪作用,使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发展两岸关系,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增加了新的障碍.  相似文献   

12.
郑和美 《台声》2000,(9):13-13
阿扁上台时 ,谦卑地称自己是贫寒的佃农出身的台湾之子 ,并宣称要“好好地为2300万台湾人谋福祉”。然而上台百日 ,令人大失所望 ,民意调查的满意度已不及格。背叛多数原本60 %以上的台湾父老兄弟姐妹 ,对有“台独反骨”的阿扁这个“后生家”并不放心 ,不敢投他的票。阿扁侥幸上了台 ,父老乡亲也就抱着善良的愿望 ,给他一个机会 ,希望“少年人”能成器 ,不致乱乱来。然而 ,经上台百日考察 ,台湾父老乡亲发觉 ,阿扁这个孩子还不太成熟 ,还需要认真教示、引导 ,否则难以改邪归正 ,走上正道。阿扁自小“洋奶”喝得太多 ,体质“中气”不足…  相似文献   

13.
曹骏 《统一论坛》2006,(6):25-28
以“法理台独”为基本政治诉求的民进党自成立至现在,炮制了诸多旨在改变台湾政治地位,使台湾脱离中国的“台独”谬论。在这些“台独”论调中“,台湾地位未定论”则被民进党奉为“法理台独”的理论基础。陈水扁上台后所鼓吹的诸如“公投、自决、制宪、修宪、宪改”等等“台独”主张,无一不与这个违背逻辑常识、罔顾法理的奇谈怪论相联系。因此,弄清此论的出笼背景,揭露其荒谬以及建立在此论基础上的“法理台独”的违法性极有必要。“台湾地位未定论”出笼的背景几十年来,“旧金山和约”、“华日和约”一直被“台独”鼓吹者宣扬为“台湾地位…  相似文献   

14.
“宪改”长期以来是台湾岛内政治斗争的中心内容,目前各种势力围绕“修宪”、“制宪”、“行宪”之争关系到台湾“宪政秩序”的塑造。从李登辉时期“宪政改革”到陈水扁当局的“宪政改造”,台湾的“宪政秩序”同时具有法理意涵和政治功能。目前台湾“宪政秩序”塑造的焦点在于:“行宪”和“宪改”哪个更迫切,“宪改”本质上到底是“修宪”还是“制宪”?不同的“宪政秩序”的塑造途径将会产生对民众的不同“国家认同”导向,导致台湾民众“国家认同”倾向的混乱。  相似文献   

15.
编辑部吹风     
2003年11月27日,台湾地区“立法院”通过了“公民投票法”。从逐条表决的过程和最后结果看,民进党蔡同荣的“台独公投”条款遭到否决。台“行政院”主张“公投”包括“制宪议题”的条款也遭否决。但民进党和台湾行政当局提出的“防御性条款”等条款获得通过,这就为“台独”分裂势力在特定情况下用以进行达到分裂目的的“公投”、直至“台独  相似文献   

16.
正近期,以辜宽敏、绿党为代表的"台独"分子及势力分别提出"制宪意向公投"和"删除统一公投",并在全台各地展开联署。岛内舆论认为,此举旨在动员、串联"泛绿"支持者,宣扬、扩散"台独"理念,并对民进党当局和蔡英文施加"民意压力"。然而,"公投"看似最为"民主",也最能"代表民意",但实际上已沦为岛内政客煽动民粹、捞取政治利益的主要手段。  相似文献   

17.
陈水扁上台以来,一直图谋通过“宪政改造”实现“法理台独”,先后提出了“公投制宪”、“催生新宪法”、“第二阶段宪改”等主张,其目的是彻底去除台湾法律体系中的“法理一中”架构。但是陈水扁为了掩人耳目,在“宪政改造”的具体内容中强调“行政体制改革”、“新闻自由”、“18岁公民权”等;在政治手段上则强调自下而上,并与选举动员相结合。然而,没有国民党的支持,没有民意的支持,陈水扁推动的“新宪公投”不可能成功。  相似文献   

18.
《统一论坛》2004,(1):26-26
近两年来,陈水扁在岛内大肆鼓吹“一边一国”、“为台湾正名”和推行“过境外交”、“公投制宪”等等一系列分裂活动,特别是最近,陈水扁假“民主”、“人权”为旗号,紧锣密鼓地策动所谓“公投制宪”活动,为其今后实行“台湾独立”制造所谓“法律依据”。陈水扁为了实现连任的目的,不惜把台湾同胞推向战争的边缘,这是极不道德和极其危险的行为,我们海外中华儿女坚决反对“台独”分子分裂祖国的行径。  相似文献   

19.
一、“公投”遭台湾民众否定3 月20 日晚台湾“中选会”“主委”黄石成宣布了两项公投的结果:投票率未过半,“公投”不过关。他宣布说,两项公投的投票率分别是45.17% 和45.12%,都没有过半数,“公投”无效。两项“公投”第一题为“台湾人民坚持台海问题应该和平解决。如果中共不撤除瞄准台湾的飞弹、不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您是否赞成政府增加购置反飞弹装备,以强化台湾自我防卫能力?”第二题是“您是否同意政府与中共展开协商,推动建立两岸和平稳定的互动架构,以谋求两岸的共识与人民的福祉?”美联社评论说,“公投”的失败是对陈水扁的一个沉…  相似文献   

20.
编辑部吹风     
在对台湾选举结果的争议声中,陈水扁便迫不及待地连连接受国际媒体采访,放肆地鼓吹“台独”分裂言论,一再表明他坚持“台独”立场。他叫嚷“守护台湾,对抗中国”、继续推动“修宪”、在2006年举办“修宪”公投、2008年实施“新宪”,其实施“台独”时间表之急迫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