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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传统理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一是危害的来源不同,前者只能是针对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主要针对自然界力量和动物的侵袭等;二是行为的指向不同,前者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后者的行为是针对第二者实施的;三是实施行为的条件要求不同,前者无“不得已”的限制;后者则有此限制,四是对损害程度的限度要求不同,前者无特定要求,后者则要求对合法利益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利益;五是主体要求不同,前者无特定限制,后者则要求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  相似文献   

2.
经济合同关系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主观上,前者是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获得正当利益;后者是借合同侵吞对方财物。客观依据上,前者是以一定的事实为依据,如履约能力和条件、货源等;后者  相似文献   

3.
论监护人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的监护人责任制度效法于1922年《苏俄民法典》第405条,贯彻无过错责任,’同时使用公平责任以济其穷。公平责任的体现是行为能力欠缺者有财产时监护人得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与第2款是主从关系,前者规定的是外部关系,后者规定的是内部关系,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说明,只有适用了前者才有后者的适用余地。  相似文献   

4.
论监护人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破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帮锋 《中外法学》2011,(1):96-110
我国的监护人责任制度效法于1922年《苏俄民法典》第405条,贯彻无过错责任,同时使用公平责任以济其穷。公平责任的体现是行为能力欠缺者有财产时监护人得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与第2款是主从关系,前者规定的是外部关系,后者规定的是内部关系,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说明,只有适用了前者才有后者的适用余地。  相似文献   

5.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条件是两个关系极为密切却又不容混淆的重要概念;;但长期以来;;法学界在此问题上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模糊认识。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承担条件既有联系;;又有根本区别。就它们之间的关系而言;;前者是后者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前者的可能结果。  相似文献   

6.
宪政涵义的界定众说纷坛。有的从"限政"入手界定宪政的含义,有的从多方面入手加以界定。本文认为,前者容易造成宪政含义在学理层面上的疏漏,而后者则会由于对宪政核心层次把握不准确造成宪政内涵解释的偏差。  相似文献   

7.
我国监狱法与我国刑法在立法精神上不相一致,具体表现为前者宽仁,后者严厉;前者基于主观主义立场,后者基于客观主义立场。这种立法精神上的不一致,不是刑事立法的理想状态,也势必给司法实践带来问题。有必要注意并研究此一问题。推动监狱法精神与刑法精神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正> 我国民诉理论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举证责任简单地理解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民诉法颁布后,随着研究的深化,我国已有不少学者认识到绝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举证责任,不能单纯将它解释为提供证据的责任。举证责任实际上包含两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与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诉讼结果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建湖 《政府法制》2014,(26):32-33
本文即以黛玉的这一具有典型性的身份为切入点,来分析清代继承法律制度。 父亲有无财产可供继承 清代继承法律制度秉宗法等级为指导原则,虽身份继承与财产继承并行,但重身份而轻财产。身份继承与财产继承界限不明,在很大程度上两者互为混同,后者是前者的附随,前者决定了后者。  相似文献   

10.
论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是用以对抗新闻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工具,它具有独特的构成机制和功能,不能为新闻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所包容,具有独立性。新闻侵权抗辩事由主要表现为新闻活动所产生的信息具有可靠来源和具有新闻价值,前者从新闻源上、后者从新闻质上阻却了新闻活动的违法性。  相似文献   

11.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是只选个人的效果好,还是既选个人同时又选“班子”的效果好?如果把这个问题单独提出来,你可能会毫不犹豫地赞成后者,因为后者比前者多了一个“选班子”的优势。在实践中,前者通常叫“海选”,后者就叫“组合竞选”。著名社会学家、安徽省社会科学院辛秋水教授对“组合竞选”进行了近20年的潜心研究,并从1989年起  相似文献   

12.
刘秀华  张俊忠 《法制与社会》2010,(2):162-162,16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在政治制度的比较分析主要体现在:在民主制度方面,前者是最广泛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而后者主张民主宪政,与专政是对立的;在政权组织形式方面前者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后者是三权分立;在政党制度方面,前者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后者是多党制。  相似文献   

13.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及其利益平衡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利益平衡调制是一个全球性的、跨世纪的、首当其冲的重大课题和严峻问题。一方面,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必须予以保护,强化保护,必须依法打击软件盗版与其他侵犯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必须重视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中,知识产权权利人、生产销售服务商与使用消费者以及其他相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调制。前者牵弓喀后者,后者又制约着前者,两者相辅相成;忽视了后者很可能导致前者事倍功半,欲速不达;忽视了前者又可能弓没后者舍本求末,无功而返。一、全面强化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14.
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是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最经常提及的一句话,前者强调的是逮捕必要性,后者强调的应当是起诉必要性。从理论总结和立法规范上说,逮捕必要性已经成为立法、司法和法学理论上的一个重要概念,  相似文献   

15.
作为法学范畴,权利概念是在近代社会才出现的,它和立宪主义政治哲学的产生实质上是关联在一起的。从权利概念产生的路径来看,认为私法权利先于基本权利而产生是对权利的误解。从权利产生的根据来看,基本权利是私法权利的依据和本源。就基本权利与包括私法权利在内的法律权利之间的关系而言,前者是后者发端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内容表现。基本权利与相关法律权利之间在逻辑上的关联性不能否认法律权利的独立性。法律权利较之于作为其根源的基本权利,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宪法文本之外的其他权利在性质上是基本权利。就权利的功能而论,民事权利的功能主要表现为其相对于义务主体的请求权,与之相比,基本权利却不具有该种属性。  相似文献   

16.
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从法理上分为补偿功能和预防功能,前者是对受害人而言,具体分为财产损失、受害人的人身和精神损害和诉讼支出的费用,后者就是预防侵权再次出现,避免给权利人带来损害,此项功能是通过惩罚、威慑、激励等具体功能而实现的。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中“量刑规则”与德国刑法中的“量刑规则的通例”并不相同。对我国法定刑升格条件分类时,若依定型性标准,会导致划分出来的量刑规则在贯彻责任主义上表现不一致。而依违法性标准,法定刑升格条件分为真正的不法加重要素与表面的不法加重要素,前者可塑成加重构成要件,后者属于单纯的量刑规则,二者具有体系上的对立排斥关系,也即前者需要贯彻责任主义,存在未遂、共犯及竞合问题,而后者不存在这些问题。财产罪的“数额(特别)巨大”应区分为累计数额与单次数额。前者属于单纯的量刑规则,后者属于加重构成要件,具有未遂形态。不过,单次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财物的未遂与单次盗窃数额较大财物的既遂,并非法条竞合,而是想象竞合关系。   相似文献   

18.
中国法治历史进程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步云 《法学》2007,(9):27-34
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经历了两个历史发展时期:从1949年到1978年的前28年;以及从1978年到2006年的后28年。前者为法制初创、停滞不前和彻底破坏三个阶段。它的基本特征是实行社会主义的"人治"。后者为改革开放新时代的重要内容,它以1996年为界,经历了先期的理论准备和法治实践,以及后期的正式确立依法治国方略并进一步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这样两个发展阶段。必须充分肯定邓小平的依法治国思想理论。从邓小平的整个思想体系看,他是主张法治和反对人治的。在后邓小平时代的领导集体中,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问题上,充分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在法治实践上,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以及法学教育、法制宣传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与进步。  相似文献   

19.
苏维埃犯罪客体理论:过程、特点与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随着苏联的解体,苏维埃犯罪客体理论已经终结,成为历史.从这一点上看,苏维埃犯罪客体理论具有鲜明的时空性特征.从时间上讲,它始于十月革命胜利后的20世纪20年代,终结于苏联解体;从空间上看,它存在于由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苏联,因此,独立后的俄罗斯的犯罪客体理论虽与苏维埃犯罪客体理论有着承继关系,但前者已不属于后者.  相似文献   

20.
对人道主义干涉合法与否的问题,中外国际法学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很难有统一的观点,笔者从国际法的视角认为:人道主义干涉可以分为经过联合国授权的集体人道主义干涉和未经授权的单方的人道主义干涉。前者是合法正当的;后者由于违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没有国际法上的依据,而且存在严重的弊端,是非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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