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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1979年,新中国民主进程的重要节点,铭刻着一段值得回忆的历史. "30年的实践证明,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这个改革非常成功,对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法制的统一意义重大."5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顾昂然感慨地说.  相似文献   

2.
充分认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性质长期以来,一些没有立法权的市县地方人大常委会多将监督权视为最核心的权力,而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地位及其作用却缺乏应有的认识,以致于将它放在一个无足轻重的位置,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也一直是一个薄弱的环节.  相似文献   

3.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若干规定的决议,其中最重要的是决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30年的实践证明,县级以上设立人大常委会,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权建设,而且使民主法治、人民当家作主和人大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温泽彬 《中国法学》2024,(1):206-225
合宪性审查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这正是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宪法解释权,而不具备宪法解释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在依据不同类型宪法规范开展备案审查时对合宪性审查发挥一定作用。省级人大常委会在根据宪法积极规范实施的备案审查中发挥辅助审查作用,通过考察立法事实来确定被审查规范是否充分执行了宪法意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合宪性审查提供依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根据宪法消极规范实施的备案审查中发挥初步审查作用,通过考察被审查规范是否抵触宪法的价值判断,初步筛选出合宪性疑虑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为了保证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工作中发挥实效,应当在程序和实质上确立一些审查要件,并为这些审查要件设计配套的审查判断和报告机制。  相似文献   

5.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相关法律和决议,正式确立了一项新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这一制度的确立,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  相似文献   

6.
胡康 《行政与法》2010,(2):8-10
依我国的惯例,政府提交的报告或议案一般总能预期在人大常委会顺利通过.但近年来已有多起地方人大常委会否决地方政府报告或议案的事例发生。通过行使否决权,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抑制政府滥用权力或不作为的情况确实起到了一定的问责作用。但相关否决事例亦透视出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否决权过程中存在运行机制的立法缺位现象。  相似文献   

7.
武春 《法治与社会》2013,(10):25-25
笔者认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考评同级人大代表是落实法律赋予其保证权的有效手段。因而于法有据。  相似文献   

8.
依法规范地方人大常委会与垂直管理机构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方人大常委会与垂直管理机构的关系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难点之一,其主要体现在权限分工、执法保障和工作协助等方面.依法规范地方人大常委会与垂直管理机构的关系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与垂直管理机构之间职责权限的划分,依法确立地方人大常委会与垂直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协助关系,并建立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垂直管理机构的执法保证机制.  相似文献   

9.
5月6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家政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委托起草签约仪式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举行。至此,我国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于“委托立法”这一尝试,已经走过了整整9个年头。  相似文献   

10.
宪法和法律赋予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目前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关于行使监督权这项职能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对策.  相似文献   

11.
简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制度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本文对表决原则、方式、法定人数、计算基准等我国现行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制度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一些学术上的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2.
省级人大常委会参与合宪性审查,对推进我国合宪性审查工作体系化具有重要作用.自地方扩容立法以来,地方立法主体“数量多、能力低”的现状、地方立法的本土化趋向和宪法变迁共同增加了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违反宪性风险.而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因其固有体系缺陷,不足以促进合宪性审查的有效实现.在实定法层面,《宪法》《立法法》等相关...  相似文献   

13.
熊菁华 《行政法学研究》2005,(3):122-124,130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好涉及临时性许可的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工作时,首先要正确理解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原意,“一年”的期限是地方政府就临时性许可提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启动立法程序的期限;同时还要主动把握立法权限和时机,对临时性许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再审查”,切实履行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14.
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确立了基本方略。依法治市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文明进步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本文作者根据其长期在重庆市人大工作的经验,对重庆市人大在依法治市中的作用情况作了简要的回顾,论述了人大在依法治市中的应有地位,并对人大功能的健全及机制的完善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代表性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人民代表机关应该而且必须具有代表性,即必须经过专用程序和方式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代表性是人民代表机关的根本属性。人民代表机关只有具有代表性,才能保障自身的民主性质。只有人民代表机关具有代表性,整个政权体系才具有民主根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代表性还很欠缺。缺乏代表性使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民意代表机关的真实性成为问题;这又不能不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正当性。应从选举环节和沟通环节增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代表性。  相似文献   

16.
The local tax rights is not only related to national and social stability,but also conducive to the healthy functioning local government authorities. To devide tax power scientific and normative,it should strive to combine the central right diligently leading with moderate local power. It means the division of tax power should take full account of the power demand and financial expenditure of local governments. To wisely and rationally choose a main local tax category,we should reform and adjust the local s...  相似文献   

17.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方式授予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法规制定权,形成了以人大立法权为核心且以行政立法权、监察立法权和军事立法权为补充的更优的“一元三系”立法分工体系,监察权也得到了极大丰富,进而有利于织密权力监督之网。当前的紧要任务在于明确界定监察法规制定权限,以在推进监察法律规范体系立体建设的同时保障监察法规制定权规范演进。利用“三维考察+三层掘进”的阐释模型耙梳可以发现,目前国家监察委员会既可以为执行监察法律、监察直接相关法和间接相关法的规定,单独或者联合其他国家机关进行执行性立法,也可以在遵守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就领导性管理事项进行创制性立法,还可以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授权,就法律的相对保留事项和监督性管理事项进行授权性立法。接下来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的基础上对制定监察法规的立法权限、形式和备审等内容作进一步规范,以备我国《立法法》修改之需。  相似文献   

18.
在检察机关、监察机关的参与之下,行政执法外部监督的力量越来越充足,但这些主体皆为非正式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监督活动缺乏统筹安排,难以形成稳定可靠的监督秩序,因而需要确立正式的外部监督机关,发挥一定的牵引作用。检察机关因法律监督对象的广泛性,具备将监督对象拓展至行政机关的可行性,因其在法律实施中开展合法性监督的专业优势,具备将其机关职能拓展至行政执法监督的适当性,所以比监察机关更适于成为正式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这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对现行国家行政监督体系的补强优化。在权力配置上,检察机关需要配以调查权、合法性评议权和程序性处置权,同时要保持监督权行使的限度,避免脱离行政执法合法性监督的焦点,尊重行政执法的独立自主,并与其他国家机关分工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相似文献   

19.
北洋政府时期预算权的宪法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洋政府时期中央政府与议会在预算权方面的博弈,为探讨宪法如何恰当配置预算权提供极佳切入点.预算权的宪法配置及其实践折射出当时立法与行政机构的相互关系和地位,也揭示出宪政发展状况与阻力之所在.整体而言,当时预算权的宪法配置处于失范状况,原因在于宪法秩序不能有效建立,宪法对预算权配置不合理,国会立法迟延以及当时政治斗争极端化,缺乏将妥协作为政治的必然组成部分.这些经验教训给当代中国带来的启示是:实现有效预算的前提在于“民主”和“权力制衡”,建立独立于政府的审计机构,立法机关向独立化、专职化和民选化转变以及培育宪政社会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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