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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今年以来,北海、南宁、崇左等地接连发生了一系列抢夺案件,一个以年青人组成、专门流窜抢夺妇女首饰的抢夺团伙的蛛丝马迹越来越多地被公安机关掌握。边防警察率先在边境抓获嫌疑人,智勇并用,最终将该团伙悉数擒获归案。  相似文献   

2.
吴杰 《福建法学》2001,(4):36-38
一、国内理论界对抢劫中杀人的定罪问题的几种观点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五)项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似文献   

3.
是入户抢劫还是一般抢劫?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情被告人吴玉乐、曾小福、甘世庆于1998年5月7日上午9时许,经合谋后窜至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北新村梅园组居民季秋华家,谎称与其素不相识、正在季秋华家做油漆工的安徽籍老乡周银朱欠其人民币1000元未还。吴玉乐首先殴打周,之后,吴玉乐、曾小福对周的胸、...  相似文献   

4.
案情:1999年4月3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田某来到德惠市中专。王某、赵某窜至该校后院平房的学生宿舍后,王某从兜里掏出一把尖刀,赵某从宿舍内操起一桌子腿,将其中一住宿学生张某拽到宿舍门外进行欧打,让其给钱。又连续在两个宿舍内欧打住宿学生,并先后从十余名学生中抢走人民币五百余元、皮夹克一个、皮腰带一条。后三人逃走。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入户抢劫的加重情节,其理由是:(1)从法律条文本身分析,入户抢劫中的“户”,不能简单地狭义理解为私人住宅;而应是指能够给人提供权利…  相似文献   

5.
[案情]王某夫妇租了两间临街房屋开设了一家小商品零售店铺,为节省支出,亦在此店铺内饮食起居。被告人林某、李某和吴某三人预谋采用麻醉方法抢劫店铺的钱财,并  相似文献   

6.
他抢去的是别人的财产,还是自己应得的那一份?双方没有任何形成文字的合同,给司法机关带来无法突破的难题。  相似文献   

7.
2005年8月4日夜,河北保定。古城经过了一天的喧闹现正渐趋平静。两名年轻人从一家迪厅走了出来.边走边晃,依然沉浸在迪厅那种疯狂的音乐当中。两人走进了一家小旅馆二楼的房间.屋里烟气缭绕,几名赤膊光背的青年男子正斜躺在乱糟糟的床铺上闲谈着。见他们回来了.躺在床上的一个人说道:“没钱了,今天我们出去弄点吧?”“行。”“那我们就开始吧,分开干,  相似文献   

8.
国人皆知“世博会”,但对会前发生的一起杀台胞,抢车案,大概不那么清楚。偏巧,最终破案立功的机会,给了一位名叫“立功”的老干探,由此引出一段佳话……  相似文献   

9.
李非 《江淮法治》2010,(2):29-29
2009年11月24日傍晚,当涂县公安局太白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神色紧张的女学生报警,称自己在铁道口附近被一个男孩持刀抢走了100块钱。警方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展开走访调查。经过细致侦查和不厌其烦的一次次走访,12月6日晚,警方终于将目标锁定在年仅15岁少年齐强(化名)身上。  相似文献   

10.
2009年3月4日和20日,《检察日报》分别以《结伙跨省盗窃拒捕杀害民警》和《渭南杀害民警凶手被判死刑》为题报道了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民警王平顺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  相似文献   

11.
绩溪县首例以麻醉药品为犯罪工具的抢劫案不久前在绩溪法院审结。被告人李跃伟、李放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时各被判处罚金1500元。李跃伟、李放午均来自湖南省益阳市。2005年11月15日,他两伙同李铁飞(在逃)窜至绩溪县华阳镇预谋麻醉抢劫,以找小姐  相似文献   

12.
孙桂京 《法制与社会》2011,(28):287-288
入户抢劫属于刑法规定的抢劫罪中的加重处罚情节,本文从实践案例分析入户抢劫中入户的目的性及入户盗窃转化入户抢劫的理解和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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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论入户抢劫     
入户抢劫的加重法定刑,决定了对入户抢劫的成立条件必须进行限制解释;成立入户抢劫,要求行为人认识自己所侵入的是“户”;入户的目的仅限于为了抢劫;入户方式应限定为携带凶器入户或者使用暴力、胁迫方式入户;户内成员教唆、帮助他人进入户内抢劫的,虽然他人可能成立入户抢劫,但户内成员仅承担普通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抢劫罪的八种严重情形,这些严重情形的具体化,有利于对抢劫罪准确量刑。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入户抢劫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这两种情形的具体适用存在较大的争议。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两种情形,是正确处理这两种严重抢劫犯罪案件的关键,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因此有必要对此作认真的探讨。入户抢劫的司法认定一、对户的含义的理解笔者认为,立法者加重处罚入户抢劫的立法本意,主要是入户抢劫严重破坏了人们对家的安全感和社会秩序。家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栖息地,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地方;家也是人们心灵的港湾…  相似文献   

16.
日前,天长市公安局查获一个未成年人抢劫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破获系列抢劫在校学生的恶性案件5起。  相似文献   

17.
<正> 抢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常常是在相同的情况下出现的,考虑到这一点,把两者放在一起考察是适当的。例如,偷窃是抢劫的主要因素,但一般地说表现在犯敲诈勒索罪方面,它就不是这种犯罪的先决条件。由于同样的原因,有永久性剥夺的犯罪意图,对抢劫罪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对敲诈勒索罪来说,则不是这样,后者有暂时剁夺就足够了。另外也还有一些区别。抢劫罪抢劫是偷窃的一种加重形式。凡是一个人进行偷  相似文献   

18.
刑法将“入户抢劫”作为抢劫罪的加重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之重刑,是因为“户”作为承载家庭的场所.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庇护空间,是公民认为最安全、也是抵御灾害的最后屏障。“入户抢劫”使被害人居不保身,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安全机制破坏殆尽。笔者以此为基石,来分析“入户抢劫”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9.
他们在雨夜里打死打伤女婴父母,抢走女婴。然而,依据《刑法》规定,只有在暴力抢劫公私财物时才能构成抢劫罪,入室抢劫婴儿是抢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不能构成抢劫罪。法律空白下,两个犯罪嫌疑人会得到怎样的下场……  相似文献   

20.
安国父 《西部法苑》2001,(10):64-64
读了2001年第8期(总第21期)《西部法苑》在“以案说法”栏目中刊登的万华峰同志所著《他的行为不是抢劫》一文后,认为作者的观点值得商榷。考虑到转化的抢劫罪在实践中屡有发生,而《西部法苑》又有着发行量较大、发行面较宽,尤其是在政法机关发行较多的特点,所刊文摘的内容和观点无疑对广大读者、尤其是从事政法工作的读者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具体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故很有必要对转化的抢劫罪问题加以探讨,抛砖引玉,明确是非,则不但在理论上很有必要,对司法实践更是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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