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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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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环境刑法法益的角度谈环境刑法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环境刑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环境法益,而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只注重对环境犯罪侵害人身、财产法益的保护。在绿色文明时代,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应确认环境法益在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刑法法益中的主导性地位,树立环境刑法法益在整个环境刑事立法上的指导形象。  相似文献   

2.
要治理好西部日趋恶化的环境问题,从刑法对策角度出发,在罪与非罪的界定原则方面,应坚持差异性原则、有限制的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在环境犯罪的刑事制裁方面,刑事制裁的对象顺序应为个人———单位;立法未对环境犯罪规定死刑是妥当的,立法取消无期徒刑值得讨论,应充分发挥财产刑的惩罚与补偿作用;在非刑罚处理措施方面,应重视环境犯罪的非刑罚制裁方法。  相似文献   

3.
环境犯罪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近代工业文明的兴起,人类在开展科学技术革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与破坏日益突出,给人类自身带来了严重威胁,环境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1997年刑法虽然在强化环境保护方面功不可没,但在立法中仍存在着种种不足和尚待完善之处。因此,应在立法原则、立法形式和犯罪形态上给予修改,为构建一个现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和前瞻意义的环境刑事法规提供立法思路。  相似文献   

4.
论有关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面临日益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的情况下,加强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已是刻不容缓。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首先要更新理念,即在尊重生态学规律的基础上将生态价值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其次,在借鉴他国有关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刑事实体法要将一定时期内被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违法行为定罪处罚,增加部分罪名,扩大刑法保护的环境要素范围,适度增加危险犯的规定,并扩大财产刑的适用范围。而刑事程序法可以考虑实行环境保护专家陪审制。  相似文献   

5.
《巴勒莫公约》是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重要国际公约,它贯穿着反有组织犯罪的诸多政策理念,对我国制定反有组织犯罪的刑事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作用。在刑事立法上,我国应设立特别立法,并在法典上予以完善;在刑事司法上,应增设职能部门,正视侦查措施,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同时,也要重视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效,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预防工作。  相似文献   

6.
立法的首要追求是正当性,只有具备正当性的立法,才有资格称得上是良法。那么对犯罪人有生杀予夺大权的刑法,其设立必然追求正当性。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依据主要有:刑事立法正当性的基础是刑事立法权源和立法程序的正当,刑事立法正当性的保障在于排除政策因素对立法的作用,刑事立法正当性的根本在于目的正当。而刑事立法目的正当又表现为:刑法对生命安全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多于报应;刑法应顺应伦理且引导民意;刑罚效果不可偏离立法初衷,坚持罪刑适应;刑法应限制国家权力,闪耀人道主义光辉。  相似文献   

7.
WTO框架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效力、范围、标准、基本原则和保护方式等作出了新的规定。与之相比较 ,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立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 ,应切实更新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理念 ,改变立法模式 ,完善刑事法规体系 ,加大对被害人的保护力度 ,同时 ,还要敏锐反映高新技术发展给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带来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  相似文献   

8.
回顾与评价建国以来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发现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尚不完善,存在着诸多不足.结合环境伦理学理论并借鉴外国环境刑事立法的相关经验,提出修改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刑法应当介入环境问题。我国现行环境刑事立法存在诸多缺陷.应转变环境刑事立法指导思想,通过完善环境刑罚体系、确立严格责任原则、扩大环境犯罪的起诉意见权和起诉建议权.对1997年刑法典中环境刑事犯罪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刑事立法政策,是指在刑事立法领域中所奉行的基本刑事政策和具体刑事政策的总和,其构成要素包括刑事立法政策客体、刑事立法政策主体、刑事立法政策行为、刑事立法政策环境四项。我国现阶段刑事立法政策价值权衡的基本立场,可以概括为"三大一小理念"和"两个至上理念"。刑事立法政策在国家整体刑事政策的整合功能、导向功能与调节功能三者之间必须进行某种功能整合。刑事立法政策能直接指导刑法立法和刑法修正。刑事立法政策的具体内容在基本层面上具有综合指导刑事司法政策的意义,且能间接校正刑事司法和刑法解释的具体活动。  相似文献   

11.
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珠海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在广东省乃至全国处于较好的水平,但与先进国家、地区和自身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法治观念不强、创新性法规缺失、行政干预较多、解决经济纠纷的渠道不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待加强。创建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必须树立“良法善治”理念,创新立法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和引导功能。  相似文献   

12.
农业环境保护是整个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尚无国家级的专门的农业环境保护立法,有必要对农业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在构筑农业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系时应注意几方面问题。  相似文献   

13.
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政策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上我国采取"适应全球化挑战而被动回应型立法政策",这种"被动性"已成为问题.某些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存在逾越司法权或缺乏法理和实证基础或缺乏严肃性等问题.知识产权刑事政策的调整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密法网,强化司法保护,重视对被害人的赔偿.  相似文献   

14.
制度生成视角下推进环境侵权法律救济机制建设应该坚持保守的态度,选择渐进的思路。司法层面应选择环境公益诉讼作为适当的救济途径,结合能动司法理念、尝试性司法实践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层面应谨慎选择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模式,并从类型化角度选定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和举证责任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15.
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必须明确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与普通刑事司法制度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变司法“超越”立法为通过立法引导和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力求使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成为一个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并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中科学、合理的理念、经验。  相似文献   

16.
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必须明确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与普通刑事司法制度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变司法“超越”立法为通过立法引导和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力求使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成为一个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并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中科学、合理的理念、经验。  相似文献   

17.
环境刑法的立法理念是环境刑法基本理论研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它直接体现刑事法律的价值追求并决定环境刑法的学科属性。我国现有的环境刑法是基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影响下而建立的,这导致环境刑法在其体系构建、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刑罚具体设置上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现代环境伦理观要求环境刑法必须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的环境刑法立法体系。因此,重新认识和选择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理念和价值观,在"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下确立环境刑法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法理念,才能为我国环境安全提供科学的刑事法律保障体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相似文献   

18.
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应是"规范优于价值",而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体现。"规范优于价值"是指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法官应坚持从法律条文本身来评价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应否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何种刑罚,而不能够从价值角度出发,仅以行为人行为的社会影响程度、舆论、民意等主观因素为标准来判定行为人的行为。当前刑法价值取向存在不足,功利主义思维左右立法,社会舆论和民意决定判决。为此,立法机关需改变重刑主义的立法理念,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应切实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刑事审判不应被社会舆论和民意左右。  相似文献   

19.
环境刑法的创设起步于本世纪70年代,至今世界各国的环境刑法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且各具特色。我国环境刑法的制定相对较晚,截止刑法典修订以前,并元实质意义上的环境刑法编纂。对环境犯罪行为主要依赖单行刑法和环境行政法中的附属刑事条款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呈零散支离状态。修订后的刑法典架构了环境刑法的雏形,将14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植入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这些作为环境刑事制裁集中表现形式的刑罚内容不仅圃于传统刑法理念的僵化模式,而且是单行刑法和附属刑事条款规定的汇总,缺乏一种突破性的理念追求,传统思维定式的固有缺陷没有得到订正。在刑法中中加大对环境犯罪的刑罚比重和惩治力度是现代社会演进的必然需求,也是保护人类环境必然产物。而环境犯罪,尤其是污染环境的犯罪较传统犯罪类型大相径庭,因此,环境刑法研究的视点带给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种迥异于传统的思辩方式,正是这种理性思辩使传统刑法理论受到多方位的冲击。 本文就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污染环境犯罪的立法缺陷以及环境刑法的保护客体三个方面析解环境刑法对传统刑法理念的冲击,这些命题的未来定位与走势关乎环境刑法发展的价值取向,以及传统刑法理论的拓展与鼎新。  相似文献   

20.
环境刑法的创设起步于本世纪70年代,至今世界各国的环境刑法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且各具特色.我国环境刑法的制定相对较晚,截止刑法典修订以前,并无实质意义上的环境刑法编纂.对环境犯罪行为主要依赖单行刑法和环境行政法中的附属刑事条款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呈零散支离状态.修订后的刑法典架构了环境刑法的雏形,将14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植入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这些作为环境刑事制裁集中表现形式的刑罚内容不仅圃于传统刑法理念的僵化模式,而且是单行刑法和附属刑事条款规定的汇总,缺乏一种突破性的理念追求,传统思维定式的固有缺陷没有得到订正.在刑法中中加大对环境犯罪的刑罚比重和惩治力度是现代社会演进的必然需求,也是保护人类环境必然产物.而环境犯罪,尤其是污染环境的犯罪较传统犯罪类型大相径庭,因此,环境刑法研究的视点带给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种迥异于传统的思辩方式,正是这种理性思辩使传统刑法理论受到多方位的冲击.本文就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污染环境犯罪的立法缺陷以及环境刑法的保护客体三个方面析解环境刑法对传统刑法理念的冲击,这些命题的未来定位与走势关乎环境刑法发展的价值取向,以及传统刑法理论的拓展与鼎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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