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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议定书各缔约国, 考虑到为了进一步实现《儿童权利公约》的宗旨并执行其各项规定,特别是第一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应当扩大各缔约国为确保对儿童的保护、使其不受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的影响而采取的各项措施, 还考虑到《儿童权利公约》承认儿童有权受到保护,不受经济剥削,不从事有危害性的或可  相似文献   

2.
本议定书缔约国, 欣慰地注意到《儿童权利公约》获得极大的支持,可见各方决心致力于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 重申必须特别保护儿童权利,要求一视同仁地不断改善儿童的情况,使儿童在和平与安全的条件下成长和接受教育,  相似文献   

3.
《儿童权利公约》第31条要求缔约国确认儿童有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和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和艺术活动的权利。缔约国要尊重并促进儿童的相关权利,并采取措施鼓励提供适当和均等的机会。中国于1990年签署了该公约,1992年公约对中国生效。同一年中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第二十二条要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但是,该法并未明确规定儿童享有休闲、游戏和娱乐的权利。绝大多数成年人对儿童权利的了解通常也只限于生存权、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儿童娱乐休闲的权利并未得到大多数成年人的认同。这和中国人口众多,这一代的年轻人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和生活压力的基本现实有关。因此,儿童的娱乐休闲权目前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纸上的权利。但是,游戏和娱乐是儿童的天性。抹杀天性的后果将以牺牲儿童的身心健康为代价。本篇论文将对休闲和娱乐权利的内涵和目前中国儿童的生活和娱乐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改进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2011年7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简称新儿纲)。它规定了中国政府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举措,标志着中国保护儿童工作进入新的阶段。中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因此,保护儿童权利既是履行《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相似文献   

5.
正4月26日,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在北京举办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儿童保护工作研讨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联合国儿基会驻中国办事处副代表苏天明出席并致开幕辞。开幕式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主持。王金华司长简要回顾了近年来中国在儿童保护工作上所作出的努力及取得的一些进展,并表示,中国作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将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为  相似文献   

6.
新时期要创新儿童工作,必须转变观念,将儿童参与的新理念融入到工作中,发挥儿童参与的主体意识,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开拓儿童工作的新领域。一、提高认识,确立儿童参与新理念我们在儿童工作中,逐步强化、融入儿童参与这一理念,首先得益于长期与联合国儿基会等国际组织开展项目合作,特别是进行《儿童权利公约》的宣传培训;其次是广东较早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与香港、澳门社团交往较多,组织儿童工作者到美、加等国交流,拓宽了视野,接受了新信息,从而转变观念,改变了过去忽略儿童参与、习惯以成人的视角考虑问题、策划儿童活动的做法。我们主要从三方面提高了对儿童参与这一理念的认识:一是儿童参与体现了《儿童权利公约》的本质和目标。儿童参与是《公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是指儿童对与他们有关的事情,有发表意见和参与实践活动的权利。今年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生效十周年,“确保儿童有权对影响儿童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是所有缔约国的庄严承诺,这体现了儿童工作的重点已由满足儿童需要到实现儿童权利观念的转变。因此,将儿童参与的理念贯穿到工作中去,让儿童在社会参与中提高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在学校参与中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在家庭参与中提高民主平等...  相似文献   

7.
在纽约当地时间11月3日举行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一次缔约国大会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专家委员选举中,中国政府提名的候选人,中国盲协副主席杨佳顺利当  相似文献   

8.
张杨 《人民论坛》2010,(11):172-173
主张儿童应该享有权利的学者往往诉诸人权理论来证成儿童的权利,这种证成固然有其重要的意义,但是过于简单和粗糙,是不能够令人满意的,我们需要寻找到更为精细的理论来证成儿童权利的正当性,并认真对待儿童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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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儿童应该享有权利的学者往往诉诸人权理论来证成儿童的权利,这种证成固然有其重要的意义,但是过于简单和粗糙,是不能够令人满意的,我们需要寻找到更为精细的理论来证成儿童权利的正当性,并认真对待儿童权利。  相似文献   

10.
刘佳佳 《人权》2014,(1):47-51
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九条规定及其内涵 (1)《公约》第十九条:“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本公约缔约国确认所有残疾人享有在社区中生活的平等权利以及与其他人同等的选择,并应当采取有效和适当的措施,以便利残疾人充分享有这项权利以及充分融入和参与社区,包括确保:  相似文献   

11.
亲子关系,尤其是儿童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作为家庭法的核心,受到愈来愈多的关注。《儿童权利公约》颁布后,国际正式承认儿童的法律主体性地位。儿童是自己权利的拥有者和行使者,而非仅仅只是法律保护的对象。父母作为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对儿童从具有家父权威转变为承担父母责任。亲子关系中的儿童与父母以及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存在冲突,平衡这些冲突应承认并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地位,以儿童最佳利益作为首要考虑,对儿童的意见给予应有的重视。  相似文献   

12.
《中国残疾人》2014,(7):15-15
6月11日,在纽约参加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七次缔约国大会期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会见了联合国副秘书长吴红波。  相似文献   

13.
赵玉梅 《前沿》2011,(8):133-136
儿童被视为社会的未来和希望。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儿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儿童的权利往往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在我国,儿童权利的保护长期处在学术关注的边缘,儿童的权利由于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和一般人的权利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应的立法来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本文立足于婚姻家庭法,从研究我国儿童权利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国内外儿童保护现状及不足,提出完善我国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立法建议。添加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建立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完善司法程序,完善监护和抚养制度,制定完善的亲权制度。以保证能及时和全面地保护儿童权利。  相似文献   

14.
儿童权利理论研究领域中的新篇大作———吴鹏飞先生的《儿童权利一般理论研究》,最近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书中明确了儿童权利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拓展和深化了儿童权利研究的范围,有力地回应了我国儿童权利理论与实践所面临的困境。著作以儿童为本位,从宪法学人权理论入手,站在权利哲学的高度,基于全球视野,对儿童权利理论进行的基础性研究的新理念、多视角、落脚点等值得理论与实务界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5.
杨燮蛟 《人权》2013,(6):30-34
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保障的原则包括无歧视原则、尊重儿童原则、最大利益原则和多重保障原则。从目前中国社会对儿童权利保障的状况来看,儿童权利保障原则已被人们所重视。但是,社会上还存在着一些未能很好地贯彻儿童权利保障原则的做法。  相似文献   

16.
把握儿童成长规律,培养二十一世纪所需要的未来人才,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本文试图从现实教育的角度剖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儿童权利保护对国家、民族以及和儿童品德形成的影响,并提出了儿童权利保护的途迳。  相似文献   

17.
儿童是家庭的未来,也是民族的希望。同时,儿童又是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侵害。今天,即便是一些发达国家依然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保护儿童权益,是各国政府需要直面的共同挑战。1989年,联合国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全面阐释了儿童权利及其保护原则。《公约》所确立的核心权利有四:生存权利、受保护权利、发展权利(主要是教育权)以及参与权利,其核心精神和理念就是倡导各国举全社会之力,确保儿童权利平等、全面、优先、最大化地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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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 《中国残疾人》2017,(11):36-37
一、《残疾人权利公约》中的工作和就业权 (一)第27条的最终版本 第二十七条 工作和就业 一、缔约国确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工作权,包括有机会在开放、具有包容性和对残疾人不构成障碍的劳动力市场和工作环境中,为谋生自由选择或接受工作的权利 为保障和促进工作权的实现,包括在就业期间致残者的工作权的实现,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步骤,包括通过立法,除其他外: ㈠在一切形式就业的一切事项上,包括在征聘、雇用和就业条件、继续就业、职业提升以及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方面,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相似文献   

19.
20世纪是儿童的世纪。人们从未像20世纪这样,对儿童问题给予如此的重视。20世纪以来国际公约中社会法规形态的儿童观,呈现了现代儿童观建构轨迹:从儿童的劳动价值到儿童权利主体的浮现;从儿童权利主体地位的确认到儿童权利主体概念的深化和贯彻;从儿童公民观到致力于建立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国”),为通过缔结引渡条约在预防和打击犯罪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并确认相互尊重主权、平等互利和相互尊重法律制度和司法机构,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引渡义务 缔约国同意根据本条约的规定,应另一缔约国的请求,将被通缉的人员引渡至另一缔约国,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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