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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 5 7号  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 2 0 0 2年 9月 1日起施行。总 理 朱基二○○二年八月二日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 ,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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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7年7月31日)沪府发[2017]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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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2月24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陈武2014年2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条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本条所指的行政违法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的行政违反行为,是指行政执法主体违反了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另一类是不作为的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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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年八月二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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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二年八月二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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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老年人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婚姻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益,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侵S巴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年度老年事业发展经费,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资或者捐资兴办各类老年设施,使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老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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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省的以及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必须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条例。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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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二胎需要什么条件?计划生育法将有新规定6月26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汇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修改情况时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依法合理安排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胡光宝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建议指出,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对于依法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问题,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规定。(摘自6月27日中国新闻网)发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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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卫发[2017]60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为切实维护育龄群众合法生育权利,有效解决违法生育特殊情形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现将《重庆市违法生育特殊情形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重庆市违法生育特殊情形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规定》(渝卫指导发[2016]81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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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2007〕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三月十三日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进行。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裁决承办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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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然而,据《新京报》记者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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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2016年1月14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授权市人民政府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出具体规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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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救济,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本省常住户口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人员给予的救助。社会救济应当保障救济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社会救济专项经费:组织社会力量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救济对象开展生产自救;提倡和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支持社会救济事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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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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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61 号  《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已经 2 0 0 1年 8月 2 4日省政府第 1 2 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 0 0 2年 1月 1日起施行。省 长 李克强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或城市市区 ,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的 18至 4 9周岁的育龄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是已婚育龄妇女。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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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消防规定》已经2013年9月6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陈武2013年9月26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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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各级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依照红十字会法和本办法开展工作。省红十字会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人民政府指导下,依法开展同国内外红十字会和外国红新月会的交流与合作。第三条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红十字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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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已经2010年3月30日第5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二○一○年四月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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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今年3月至5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一法三规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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