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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2)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巴中地区设立地级巴中市的请示》(川府[1999]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巴中地区和县级巴中市,设立地级巴中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巴州区。二、巴中市设立巴州区,以原县级巴中市的行政区域为巴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巴州镇。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6):48-48
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临沧地区设立地级临沧市的请示》(云政发[2003]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临沧地区和临沧县,设立地级临沧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临翔区凤翔镇南屏西路。二、临沧市设立临翔区,以原临沧县的行政区域为临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凤翔镇南塘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2)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资阳地区设立地级资阳市的请示》(川府[1999]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资阳地区和县级资阳市,设立地级资阳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雁江区。二、资阳市设立雁江区,以原县级资阳市的行政区域为雁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雁江镇。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21)
甘肃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武威地区设立地级武威市的请示》(甘政发[2000]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武威地区和县级武威市,设立地级武威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凉州区。二、武威市设立凉州区,以原县级武威市的行政区域为凉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东大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25)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的请示》(川府[1999]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眉山地区和眉山县,设立地级眉山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东坡区。二、眉山市设立东坡区,以原眉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东坡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东坡镇。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6)
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请示》(云政发[2000]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昭通地区和县级昭通市,设立地级昭通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昭阳区。二、昭通市设立昭阳区,以原县级昭通市的行政区域为昭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爱民路。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28)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驻马店地区设立地级驻马店市的请示》(豫政文[2000]12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驻马店地区和县级驻马店市,设立地级驻马店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驿城区。二、驻马店市设立驿城区,以原县级驻马店市的行政区域为驿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富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35)
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的请示》(云政发[2003]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思茅地区和县级思茅市,设立地级思茅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翠云区思茅镇月光路。二、思茅市设立翠云区。以原县级思茅市的行政区域为翠云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思茅镇过街楼路。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10)
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张掖地区设立地级张掖市的请示》(甘政发[2001]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张掖地区和县级张掖市,设立地级张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甘州区南环路。二、张掖市设立甘州区,以原县级张掖市的行政区域为甘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县府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5)
安徽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池州地区和县级贵池市设立地级池州市的请示》(皖政秘[1999]1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池州地区和县级贵池市,设立地级池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贵池区。二、池州市设立贵池区,以原县级贵池市的行政区域为贵池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长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5)
安徽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宣城地区和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的请示》(皖政秘[1999]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宣城地区和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宣州区。二、宣城市设立宣州区,以原县级宣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宣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叠嶂中路。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7):47-47
甘肃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陇南地区设立地级陇南市的请示》(甘政发[2003]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陇南地区和武都县,设立地级陇南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武都区城关镇。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2)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忻州地区和驻地县级忻州市设立地级忻州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请示》(晋政字[2000]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忻州地区和县级忻州市,设立地级忻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忻府区。二、忻州市设立忻府区,以原县级忻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忻府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光明东街。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2)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撤销安顺地区设立地级安顺市的请示》(黔府呈[2000]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安顺地区和县级安顺市,设立地级安顺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西秀区。二、安顺市设立西秀区,以原县级安顺市的行政区域为西秀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塔山西路。三、安顺市辖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西秀区。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28)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周口地区设立地级周口市的请示》(豫政文[2000]1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周口地区和县级周口市,设立地级周口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川汇区。二、周口市设立川汇区,以原县级周口市的行政区域为川汇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老街。三、周口市辖原周口地区的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鹿邑 相似文献
16.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25)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广安地区设立广安市(地级)的请示》(川府发〔1995〕181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广安地区和广安县,设立地级广安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广安区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28)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雅安地区设立地级雅安市的请示》(川府[1999]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雅安地区和县级雅安市,设立地级雅安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雨城区。二、雅安市设立雨城区,以原县级雅安市的行政区域为雨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沙湾路。三、雅安市辖原雅安地区的名山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和新设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33)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咸宁地区设立地级咸宁市的请示》(鄂政文〔1997〕14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咸宁地区和县级咸宁市,设立地级咸宁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咸安区。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38)
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玉溪地区设立地级玉溪市的请示》(云政发[1996]178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玉溪地区和县级玉溪市,设立地级玉溪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红塔区红塔路。二、玉溪市新设红塔区,以原县级玉溪市的行政区域为红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红塔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