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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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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狱化人格对刑罚执行制度改革问题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狱在矫正罪犯成为遵守社会规范的新人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长期的监禁生活也具有一定的副作用即容易促使罪犯监狱化人格的形成。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和监狱行刑模式进行改革,确立以教育矫正为核心的行刑思想。其途径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和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非刑罚化措施和非监禁刑执行模式;二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监狱管理教育制度。  相似文献   

2.
薛文斌在《山西监狱》报2004年10月3日第5版上撰文,提出了罪犯道德教育的新思路。1,我国罪犯道德教育方面存在的缺陷。其一,否认罪犯在道德方面的主体性,只有遵守道德,履行道德的叉务,而不能享有道德的权利,罪犯因此对道德教育反感、厌恶。其二,教育内容错位。目前对罪犯的道德教育普遍存在标准过高,使道德神圣化、神秘化,教育内容脱离罪犯的社会实践,成为空洞的说教。  相似文献   

3.
关于罪犯受教育权实现不充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罪犯受教育权的实现具有明显的不充分的特点,其主要原因除罪犯权利的特质决定之外,还有观念方面、立法方面、执法方面等原因。保护罪犯充分实现受教育权利,是保证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依法治监的实现,关系到监狱行刑现代化和监狱法制文明的发展,需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当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强化权利意识、加强和完善罪犯权利立法、建立严格的执法制度、罪犯教育创新。  相似文献   

4.
在基层执法实践当中,要解决监狱警察与罪犯之间存在的“权利冲突”问题,行政调适是一条兼具现实性和有效性的途径。在行政调适的过程中,应遵循惩戒与维权相均衡的原则,教育转化与制度保障相配合的原则,罪犯生活、医疗等物质保障水平与社会平均生活保障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调适方法方面,需理清权利价值属性并找准权利行使标准,制定和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加强制度层面的保障,规范执法行为以有效防范各类执法风险,积极引入社会协调机制并寻求多元化的调适途径,完善狱务公开制度并创造和谐的外部执法环境。在保障措施上,要建立健全应对警囚矛盾激化的处置预案,有效动员和科学配置监狱的警力资源,整合政法机关职能,实现监狱工作的“三个延伸”。  相似文献   

5.
科学认识罪犯的内涵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科学认识罪犯,必须科学地认识罪犯的公民权利,依法维护和保障罪犯的权利同时,又不能单方面强调罪犯的权利,罪犯不仅享有权利,更要履行义务,权利、义务必须统一、从改造罪犯的需要出发,不仅要承认罪犯是改造的主体之一,也要承认罪犯在监狱工怍的相关活动中,同样是有责任意识和有能动作用的主体。监狱没有时间和精力对罪犯群体开展普遍的素质教育,但可以找准每个罪犯素质教育的着力点.填补罪犯的素质缺陷。监狱在改造罪犯的作用上是有限的,只能也只应当努力改造那些具有改造可能性的罪犯。  相似文献   

6.
在法治的背景下,对罪犯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已贯穿在监狱依法行使职能的过程中,严格依法行刑,保障法律明确授予罪犯的权利是监狱的法定职责,但是在罪犯权利的保障方面,并不适用“法未禁止即自由”的原则,赋予罪犯法未明确规定的权利时,不能破坏民众的法律情感。依法行使监狱职能时,要注意解决好安全、警察建设、警囚关系的和谐这样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7.
罪犯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发展监狱经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使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做好罪犯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一是要适当调整监狱的收押管理办法,使有一定专业特长的罪犯按行业实行对口关押;二是加强对罪犯的文化、技术教育,培养其专业技能,提高整体素质。  相似文献   

8.
保障罪犯权利是监狱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要求之一。我国监狱在罪犯人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罪犯人权状况近年来也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特别是由于罪犯特殊的地位,罪犯的很多权利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因此,探索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如何更有效地保护罪犯的合法权利,是非常有益和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9.
监狱民警的权利主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过。在和谐社会视野中,不仅要关注罪犯的权利,也要关注监狱民警的权利。监狱民警的权利保障机制必须从思想认识、法律法规、行政组织、环境装备、维权途径等方面构建完善。惟其如此,才能保证监狱民警依法履行权力,维护监狱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相似文献   

10.
监狱在分析罪犯权利保障与执行刑罚现状的同时,还应该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罪犯维权之课不可缺,只有善意加上法制,才是罪犯实现权利的根本保障。监狱执行刑罚必须符合社会预期,追求依法惩罚罪犯与保障罪犯权利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监区文化是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加强监区文化建设,无论是对促进社会文化的进步、还是对推动监狱工作的发展,特别是对构筑监狱系统依法治监的文化底蕴、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监区文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对其价值认识、资源配置、存量盘活、资源共享以及建设目的等方面的不足,要针对问题,从思想观念、盘活存量、资源增量、心理层面等方面采取对策,努力加强监区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12.
人性化:改造罪犯的全新维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造罪犯人性化的实践,迫切需要理论给予必要和确实的回应。其实,人性化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维度。监狱改造罪犯正是对罪犯人格的确认、对罪犯合理需要的满足、对罪犯权利的尊重。监狱改造罪犯的模式是:源于报应,表于惩罚,载于改造,止于自由。人性化,是改造罪犯的全新维度,监狱要重写人性化。与之相适应,应大力推进监狱职能单一化、监狱制度法治化、监狱警察现代化。  相似文献   

13.
由于罪犯特定的法律身份和人身状态,与普通公民权利相比,罪犯权利具有有限性、不完整性、特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因此,作为弱势群体,罪犯权利亟须国家的公力救济。而单纯国家本位的监狱行刑中,遵循的是阶级斗争范式,不但对罪犯权利不够明确,而且在观念上习惯于“赐予”罪犯权利,根本无法全面保障罪犯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随着权利本位理论的确立,基于权利本位引领下的规范体系研究势如破竹,基于罪犯权利的不同来架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有助于监狱行刑和罪犯改造以及社会和谐的罪犯权利公力救济机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4.
我国监狱企业拥有巨大的罪犯劳动力资源,由于监狱企业的特殊性而没有能够充分利用,还成为监狱经济普遍困难的一个重要困难。但是监狱企业罪犯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又具有其特殊性。因此,既要借鉴社会企业开发人力资源的成功经验,又要重视罪犯劳动力资源的管理创新,优化罪犯人力资源的配置,使罪犯人力资源在监狱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罪犯人权保障的实际状况及改进人权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人权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西方敌对势力借此对我国推行西化战略的一个重要武器,我们不能回避罪犯的人权问题,应该向国际社会发出一个我国重视监狱人权保障的强烈信号。我国监狱通过各种方式和机制保障罪犯人权实现,然而罪犯的人权保障,法律还应对执法者的公权和罪犯私权有明显的界定;法律既要保障罪犯的权利又要规定罪犯的义务;在执法中既要讲理性又要讲人道;在执法机制中要平衡刑罚执行权和检察监督权;在监狱工作整体上处理好改造创新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监狱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工作离不开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监狱工作社会化是指监狱机关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挖掘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促进罪犯改造的各种手段的总和。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既有法律依据,也有实践依据。在现实背景下,为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使监狱工作整体协调发展,适应国际行刑社会化发展趋势,必须大力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要克服当前对监狱工作社会化认识不足、社会资源运用不足、体制机制不顺以及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环境亟待优化等问题,需要各级领导重视监狱工作社会化,理顺监狱工作社会化的体制机制,完善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法制环境。同时监狱机关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监狱工作。  相似文献   

17.
监狱学自18世纪创立以来,已走过二百多年的历程。经过诸多法学家、监狱学家和监狱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监狱学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具有一定理论体系的、综合性的社会科学。我国监狱学理论研究者和监狱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对监狱学的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创造新型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改造罪犯的理论和方法,著有成效地改造了一大批罪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罪犯权利的保障;运用心理学原理矫正和改造罪犯;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罪犯社区矫正制度和出狱人保护制度。在监狱学的发展和学科建设中应当明确:监狱学理论研究是监狱学学科建设的基础;实践、教学、科研三结合是学科建设的有效途径;监狱学研究队伍的整合是学科建设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18.
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方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狱罪犯职业技术教育与社会发展形势、罪犯的需求以及教育客观规律之间存在不适应性。我们必须立足监狱,着眼未来,推进监狱、社会两个主体办教育,结合社会发展形势、监狱生产项目、罪犯个人选择设置教育内容,大力发展就业导向的职业技术教育。  相似文献   

19.
罪犯权利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法治是国家法治的重要标志,罪犯权利保障是监狱法治的重要标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布,罪犯的法定权利进一步从法律层面确立。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依法治监进程的加快,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进一步觉醒,罪犯维权已成为一项经常性的活动。但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正当罪犯维权活动健康发展时,两种倾向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就是权利的过度维护和权利的保障不力问题摆在监狱工作者面前。因此,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罪犯权利观的均衡理论就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罪犯权利保障:监狱法治化之必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权利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的标尺,也是监狱行刑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监狱法治化之必然。保障罪犯权利,始终是贯穿监狱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确立权利至上理念,国家权力不得超越于公民权利之上,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任意侵犯;防止权力扩张倾向,监狱及其监狱人民警察不能擅自扩大自己的处分权力,必须把握自由裁量的适度性;强化权利救济观念,权利救济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救济的具体模式呈现多元化,可以选择不同的路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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