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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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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必须解决证明标准重构问题 (一)证明标准的含义及其价值 诉讼证明活动是运用证据来查明或认识案件事实的。在这一过程中,事实裁判者的心证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证据的取舍、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都必须依靠心证来完成。心证是内心的判断与推理。没有心证就无从建立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认识案件事实。但心证也有自身的缺陷。不同的事实裁判者由于经验、情感等差异对同一证据事实往往形成迥然不同的认识。甚至有时  相似文献   

2.
网络证据中审计信息的价值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计信息是立足于事实信息理论的基础上,对网络证据的进一步分类,网络证据被进一步分解为待证事实信息和审计信息,这是对网络证据的全新分类。本文在对网络证据的概念进行新的界定的基础上,详细的阐述审计信息概念及特征,分析将网络证据进一步分类的意义和审计信息所具有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刑事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可以通过证据材料的有效收集及信息解读以反映证据事实。证据事实是案件事实的一部分,唯其如此,才能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具体手段。证据材料的收集、解读和对证据事实的认定,与案件情节的明晰,既是相互推进的互动过程,也是组织证据体系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证明过程。这一过程中,证据的取舍不完全是事实标准,而可能是公平正义所要求的一些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4.
自由证明作为与严格证明相对立的一种证明模式,体现了根据不同待证事实的特性采用不同证明方式的诉讼分流理念及价值,并已在较多国家得到广泛确立和适用。而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证明制度中尚未确立这一证明模式,理论界更是未对其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研究,这就极大地限制了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制度的体系化和多元化构建。如何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制度中合理构建自由证明制度,使其在证明待证事实中发挥自身应有的优势,逐步实现我国民事诉讼证明制度的体系化和多元化构建,从而为法院合理有效地认定待证事实提供一个更为高效、公正的制度环境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证明中起到重要作用,因而刑事诉讼法专家、学者们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但从逻辑的角度来探讨间接证据如何证明案件事实尚有欠缺,本文试图对此作点努力,以求教于前辈及同仁们.一般来说,运用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时有两种情况,一是用单个间接证据证明案件的个别事实或某一方面的事实;二是用若干个间接证据组成证据体系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下面,我就从这两个方面来对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进行逻辑上的探讨.一、运用单个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个别事实或某一方面事实的逻辑探讨.  相似文献   

6.
本证与反证均针对同一待证事实,但却具有相反的证明作用。相反证据和反驳证据的根本区别在于二者直接指向上的差异。相反证据与反驳证据存在诸多差异及重要的易于被忽略的联系。反驳证据因是针对证据本身瑕疵而达到否定对方主张事实的目的,所以反驳证据不同于一般证据,具有特殊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7.
电子邮件是Internet应用最广的服务,它不仅能够用于传送文件、个人通信、利用"匿名FTP"访问远程信息资源等,还可以被用来传输商务往来文件,进行E-mail论坛讨论。由于电子邮件的内容反映了案件当事人的行为,留下了行为人制作、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的相关信息,所以,电子邮件的内容对于证明某些待证事实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有必要在介绍电子邮件的工作原理的基础上,探讨电子邮件证据在诉讼中的保全原则和方法,以及在诉讼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8.
论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法官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根据既有证据判定指控事实存在与否的心证标准。与其它诉讼相比,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具有自己特有的层次性。其具体内容可设定为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占优势盖然性标准、合理可能性标准,并且不同层次的证明标准适用不同的证明对象。  相似文献   

9.
对本证与反证的界定,我国学界是从单纯的证据分类学的视角进行的.然而这种分类方式却存在着重大的理论上的缺陷,即其所能包括的证据数量过窄,只能在直接证据中进行再次分类等,这显然违背了非此即彼的二分法的证据分类原则.本证和反证的价值更多的是体现在证明学领域,所以对本证与反证全面而准确的界定应该是从证明学和证据学同时着手进行.与此相关的间接反证理论中所凸现的仍然是具体的提供证据责任,而非证明责任,所以反证方当事人对间接事实负担证明责任的提法是有瑕疵的.在有相反证据推翻不同种类的推定时,应该根据客观证明责任是否转移而使用反面证明和反证,单纯使用反证一词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分歧.  相似文献   

10.
孤证规则的内在机理,是通过多个证据的相互印证确保刑事诉讼中事实认定的准确性,是对自由心证的有益补充。在明确“孤证不能定案”原则的基础上,孤证规则的构成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孤证的认定标准。孤证,是指证明案件核心事实的证据只有一个,孤证既可以是言词证据也可以是实物证据。孤证的判断是实质判断,其标准是证据的信息来源是否同一。二是孤证不能定案的例外。包括“因待证事实证明标准降低而设置的例外”和“基于经验法则而设置的例外”,前者适用于对程序性事实、非要件事实、量刑事实的证明,后者则包括完整记录犯罪行为的录音录像、遗留在隐蔽位置的生物组织、证明被告人案发时唯一在场的证据等。  相似文献   

11.
证据事实应否成为诉讼证明对象的问题经多年的争论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原因在于各家观点均存在不能自圆其说之处.笔者同意证明对象不应该包括证据事实的观点,尝试着为该观点增添几个论据.诉讼中审判人员审查判断证据或当事人质证时有用其它证据来印证证据,对于在这过程中被其它证据印证的证据为什么不是诉讼证明对象的问题,将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证据相互印证模式在实践中表现为证明模式、采证、认证规则和法官个体潜在的自由心证的表达等形式,甚至等同于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实践表明,正确地运用印证模式证明案件事实,应该变革现行的证据采证、认证的判决书说明理由方式,变革法庭调查证据的程序,同时严格掌握证明模式与证明标准的区别.  相似文献   

13.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辨析——兼与李莉同志商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据能力与证据的合法性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它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为诉讼证据的条件 ,是一个从质上反映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的范畴。因此 ,只有同时具备了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事实材料 ,才具有证据资格。证明力是指证据事实对案件事实的作用及作用程度 ,它的涵义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 ,它反映某项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 ;第二 ,它反映了某项证据对待证事实产生证明作用的效果。证明力是从量上反映证据与案件事实的联系的。证据资格与证明力共同作用 ,才能完整地反映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在仲裁实践中,证据往往会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而有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风险,因此在各国仲裁实践中,均须建立起合理的证据保全制度,而证据保全权如何分配是合理构建证据保全制度的关键.仲裁证据保全申请权应分配给当事人;仲裁证据保全执行权应分配给人民法院;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仲裁证据保全的审查和决定权应分配给人民法院,在仲裁过程中,保全的审查和决定权应分配给仲裁机构,以此完善我国仲裁证据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5.
情境证据论     
案件情境是人和环境两大系统的交会点。无论是人证还是物证,取证环境一定是情境性的。情境证据是在证明案件事实中伴随取证环境而具有当事人情绪情感体验的证据。物证、书证类情境证据的证明力往往呈间接性;人证类情境证据可能与案件事实直接关联。情态是行为证据,属于人证;而情境则突破了人证、物证的界限,兼有二者的特性。情境证据具有形象直观、信息丰富、情况复杂、主观和客观相互渗透的基本特征。情境证据的保全,最好用视听资料。证据材料的情境化有赖于现场重建。情境证据是两栖于人证和物证之间而偏重环境证据的材料。  相似文献   

16.
本文对刑事证明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为:“以事实为根据”实际上就是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根据;案件事实除了客观的案件事实外,还有形成的证据事实、收集的证据事实、举证的证据事实和认证的证据事实等;我国的刑事证明标准应采“二元”结合的证明标准,体现“一个幅度”、“三个层次”,单纯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皆不可行;应当加强案件证据关系特别是印证关系的研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可合理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法则。  相似文献   

17.
我国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上应当明确"不需要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这一法律概念,将其范围界定为众所周知的事实、通过权威资料可以迅速查明的事实、法官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事实及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法院在认定这些事实时必须要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则。在认定的启动程序上允许公诉机关及当事人申请方式启动程序和法官依职权启动方式并重;在认定的反驳程序中,允许公诉机关及当事人提出弱化、反驳法院认定的不需要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的证据;在认定时间上,应当明确认定是事实审程序中的事情,并不是每个诉讼阶段都可以进行认定。法院一旦认定了不需要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该事实就有预决事实的效力。  相似文献   

18.
公证证据保全是不同于公证机构的证明行为的保全行为,是公证机构行使保全职能的体现。作为与法院证据保全并行的证据保全种类之一,公证证据保全具有以下优势:更为便捷、高效、专业;更具中立性;责任追究机制更为完善;提升当事人的取证能力。公证证据保全的相关不足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公证证据保全与《民事诉讼法》的衔接;公证证据保全与法院证据保全的运行关系;公证人员在公证证据保全行为中的定位。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公证机构保全证据的主体资格,明确公证机构保全的证据的效力;诉前鼓励选择公证证据保全,诉中也可以申请公证证据保全;明确公证人员在公证证据保全中亲自取证的地位。  相似文献   

19.
在司法审判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普遍的错误风险,它起因于司法证明的经验推论属性。案件事实发生后,关于待证事实的信息借助证据得以移转、保存和提取。事实认定者从证据出发经由推论链条而推导出要素性事实,从而评价每个证据对要素性事实的支持度;然后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将各个证据的支持度合并处理,形成对事实主张的内心确信。由归纳推理产生的经验法则是必不可少的推论媒介,它借助演绎和溯因推理参与事实认定过程。作为推论起点的证据、作为推论媒介的经验法则、具体的推理方法以及将多个证据综合审查判断的方法,都具有概率性,会产生或转移错误风险。证明标准规则是对这种风险的法律认可。可以考虑通过降低风险、容忍风险和分担风险等途径进行应对。  相似文献   

20.
家庭暴力下的虐待行为发生在亲密关系之间,受暴者举证能力较弱,也少有人证及物证,虐待罪在自诉程序上与普通公诉罪名的证明规则相同,这严重影响自诉人虐待罪案件胜诉,也与立法目的相悖。基于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在证明方法上,有必要在一定条件下适用推定,在妻子长期受伤等基础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推定丈夫虐待罪事实成立,再由丈夫提供证据证明推定事实不成立或者证明相反事实成立。另外,自诉案件中虐待罪的证明标准也应适度降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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