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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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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将来债权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将来债权让与是将来债权证券化中最重要的一步。本文论证了将来债权转移的法律可行性,以及法律规定将来债权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当时便发生转移,最有利于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2.
资产证券化的资产转让程序通过保障证券化资产的独立性实现风险隔离的功能,其由两个步骤组成,一是实现证券化资产的转让,二是对有效转让的证券化资产予以财产登记。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要求资产转让的公示具安全、低成本和便捷的特点,本文从适应资产证券化的需要出发,探讨债权让与通知方式的完善和资产转让权利登记系统的构建。  相似文献   

3.
论债权让与的标的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债权让与的标的物是债权 ,包括将来产生的债权。在中国大陆民法上 ,债权具有让与性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以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为标的物 ,其让与合同无效。以在性质上无让与性的债权作为让与合同的标的物 ,合同的效力如何 ,应做类型化的考虑 ;此类债权若经债务人同意 ,可以转化为有让与性。当事人禁止让与的约定 ,其效力如何 ,存在有效说、无效说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说的分歧 ,中国大陆民法宜采取后者。  相似文献   

4.
历经漫长的历史演进,债权逐渐失去人的色彩而实现独立的财产化,由此催生了债权让与制度。如欲增强债权的财产性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完善其让与的可能性。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经历长期的演进历程。努力完善债权的财产性,保障和加强其流动性,促进其资本化,是当今各国债法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未来民法典在构建债权让与制度时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5.
让与通知主体的规定与各国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没有必然联系。正是因为让与通知前受让人并未成为受让债权的债权人,更应赋予受让人通知主体的资格。以可能有欺诈现象的发生为由而否认受让人的通知资格不能成立。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过于狭隘,有必要予以修正。从保护债务人履行安全的角度考虑,受让人为让与通知时,必须提出取得债权的证据。  相似文献   

6.
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有通知对抗债务人主义、通知对抗主义、通知生效主义等多种模式.经过检讨,第三人不需要用通知来对抗、让与通知也不能作为债权让与的生效要件,通说在解释论上也存在困境.因此基于价值和逻辑的双重考量,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解释论上的修正,将不生效力解释为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才能完善债权让与制度.  相似文献   

7.
债权让与制度已为各国或地区法律广泛承认,但是债权毕竟不同于物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其首先为当事人双方所创造,其次债权的让与亦可能涉及债权内容的改变。故怎样平衡原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自由与债权自由转让之间的关系,成为债权让与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尤其当合同中约定禁止转让时,债权的自由流转是否应受限制这一问题,各国立法或学说,甚至《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商法典》的规定都不相同,主要可以概括为绝对效力、相对效力、约定无效和约定对抗等模式。债权让与制度之设计应关注债权之自由流通和债务人利益,相对效力更好地兼顾了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利益的平衡,更为可取。  相似文献   

8.
债权让与涉及让与合同外的债务人和第三人利益,因此其在让与双方间生效后存在一个对外效力问题.目前各国多采取了以通知为对外生效的对抗要件模式,但各国具体规定不统一,也没有明确多重让与时相互间的效力,而通知本身的内涵也十分狭隘和笼统.我国尚未明确建立债权让与的要件模式,当前的几个民法典草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设计,有一定的突破但仍局限在通知对抗要件中.文章提出了统一对抗要件模式,对通知的内涵有了新的演绎,而且跳出惟通知独尊的认识,增加债务人同意为补充要件,对债权进行了重新分类,并尝试着草拟出了统一对抗要件的立法条文.  相似文献   

9.
应收账款融资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特殊意义.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决定了其中发生债权双重让与的可能性和复杂性,在解决权利冲突的三种模式中,"登记在先,权利在先"的优先权规则比"成立在先,权利在先"与"通知在先,权利在先"的规则更具合理性和正当性,但其确立还必须依赖于高效率的登记机制的建构.  相似文献   

10.
关于债权让与行为之性质,我国大陆学界有"合同说"、"准物权行为说"、"事实行为说"三说,然此三说或不利于当事人间利益之平衡,或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相冲突,皆不能作为未来民法典债权让与制度构建之理论依据.未来民法典债权让与制度之设计,当以区分原则为其基础,将债权让与行为定性为处分行为,唯其方能恰当界定让与通知的效力,方能合理解决二重让与问题.  相似文献   

11.
资产证券化中资产转让的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隔离机制,在资产转让的信托型、担保融资型和资产出售型等多种选择方式中,资产出售是最好的选择。但根据美国的司法实践,一项资产转让什么时候构成“真实出售”,虽然有一些判定标准,却并不十分明朗,可能会受到法院重新定性的影响。同样,在我国,实现资产转让更是存在着合同法和担保法等方面的困难和障碍,也没有重新定性的相应规则和实践。因此,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已成共识的情况下,我国必须尽早做出立法应对,建立有关资产证券化的单行法律,为资产证券化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12.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各个主体在我国目前税法体制下面临着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几种税赋,由于资产证券化过程各个主体是从原始资产产生的收益中进行分配,如果各个主体按照正常的情况承担其税赋,那么资产证券化是无法顺利运行的,所以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应该对各主体在运行的过程中予以相应的税赋减免。  相似文献   

13.
关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和高级国际金融工具进入我国,对我国的投资环境和改革开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对我国的金融改革工作提出了挑战。本文就资产证券化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对如何在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提出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14.
资产证券化是 2 0世纪最重大的金融创新之一 ,它在中国的推行是必然的。但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 ,实践经验非常贫乏和稀缺 ,有关理论也很模糊且存在颇多分歧。本文暂不讨论资产证券化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 ,而是在分析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和证券的特点和范围之后 ,概括出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内涵 ,在此基础上抽象出资产证券化法的价值 ,以期使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法律问题引起学界更多的思考。  相似文献   

15.
随着资本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产证券化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环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资产证券的发展,相关的会计问题,包括资产证券化中所要面临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信息披露、会计报表的合并等问题都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面临的挑战,需要进一步探讨,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高校融资与资产证券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金短缺一直是困扰高校的一个重大难题,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创新手段可以用于打破高校的资金困境。高校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相对于其他的融资方式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且当前高校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众所周知,资产证券化是在英美法系国家产生并发展的,其制度上的设计以及整个运作过程都是以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为背景。而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引进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融资工具的同时,首先需要解决资产证券化与大陆法相衔接的问题,即法律方面的本土化问题,为顺利实施资产证券化提供充分的法学理论准备和支持。  相似文献   

18.
中国资产证券化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资产证券化作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改变了发达国家的金融体制和金融资源配置格局,而且也以其独特的魅力成为全球金融业的热门话题。最近,管理层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将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尽快推出。以前一直停滞在学术研究层面的资产证券化也一下被推到资本市场的最前沿。  相似文献   

19.
20.
日前,一起案件引起了笔者及笔者同仁的兴趣,大家各抒己见。在此,笔者首先将案情简要介绍给诸位:A公司因进口一批货物付款所需。向B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B银行开证后,因A公司未能备足付汇款项,致使B银行为其作临时性垫款。A、B双方因此确定了信用证项下垫款协议。该协议中有一“货权及货权的转移”条款。约定,“在A公司未能还清B银行垫款本息之前,A公司同意把进口货物的货权交由B银行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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