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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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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磊 《法制与社会》2012,(16):234-235,247
当前,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保护流浪乞讨儿童的合法权益,但这些措施主要都是保护他们的安全、生活等物质方面,对于他们精神方面,尤其是受教育权的保护却不足.流浪乞讨儿童处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政府作为儿 童受教育权的最终责任者,理应履行保护其受教育权的职责:通过完善救济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提供救济渠道,使流浪乞讨儿童的受教育权得到真正保障.同时,救助站作为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机构,也应竭力配合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保护流浪乞讨儿童受教育权的工作,这也是解决流浪乞讨儿童问题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2.
于曦乔 《法制与社会》2012,(33):219-220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城市化进程的飞速推进,流浪乞讨人员的大量出现、流浪乞讨问题的日益严重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一大威胁。为此,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或是规制犯罪的流浪乞讨,或是保护流浪乞讨中真正的弱势群体。然而纵观之,随着流浪乞讨儿童现象的日益普遍,对于流浪乞讨儿童的受教育权的保护则显得非常不足。这便要求我们加快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真正解决流浪乞讨儿童的受教育的相关问题,真正把保护流浪乞讨儿童的受教育权的问题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3.
流浪儿童乞讨权规制的法理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雄 《法学杂志》2012,33(4):17-22
当下中国城市有一个令人痛心的图景,那就是流浪乞讨儿童的大量存在。要从根本上保障流浪乞讨儿童的权益,就要立法禁止儿童乞讨,建立起对相关人员和机构的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防范儿童流浪乞讨。同时,应化解在城市生活的农村户籍儿童所面临的物质和精神层面的诸种现实难题,践行保障儿童权益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乞讨虽是成年公民的自由,但任何人均无义务向乞讨人施舍。承认成年公民乞讨自由与适度限制乞讨,应当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题中应有之意。政府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实施主动救助、强制救助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应当视为未成年人的自愿接受。政府有权适度限制乞讨行为。其一,应当区分行乞的主体;其二,应当区分行乞的地点;其三,应当区分善意乞讨与恶意乞讨;其四,应当区分谋生性乞讨与经营性乞讨。应当按照“最大利益原则”保护儿童权利。政府是保护儿童权利的第一责任人,我国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尚需进一步严密化,保护儿童权利必须打通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  相似文献   

5.
流浪、乞讨现象的存在,是社会、流浪求乞者以及施舍者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用法律对此进行规制时,须客观正视诸方面因素,追寻因果链条,设定规范,调整策略。在兼顾秩序和自由的价值的同时,亦可以尝试以新的方式——沟通和说服——来引导、重构流浪乞讨这一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6.
流浪乞讨儿童问题是目前我国在推进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需要从立法、司法、社会保护多层面、多视角予以探讨解决。在流浪乞讨儿童刑事治理问题上,要注意做到“三结合”,即预防控制上要注重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在综合治理上要注重堵源与疏流相结合,在工作机制上要注重依法审判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其次,在流浪乞讨儿童民事保护问题上,要实现“三衔接”,即权利救济上要实现实体操作与程序运行相衔接,在权利兑现上要实现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相衔接,在责任承担上要实现个人责任与国家责任相衔接。  相似文献   

7.
林彦 《新法规月刊》2011,(2):116-119
导致儿童从事乞讨的原因是复杂的。因此,在选择解决儿童乞讨问题的对策之前,应先探究迫使儿童走向街头的具体原因。如果政府想更有效地解决乞讨问题,就必须关注和区分乞讨者的年龄结构。有效的乞讨规制政策(法律)必须对成年和未成年乞讨者加以必要的区分。如果拐卖儿童犯罪的确是导致我国儿童乞讨现象的主因之一的话,那么政府就必须动员足够的执法力量“斩草除根”。同时,应当善于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使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解决儿童乞讨问题。在通过“打拐”切断儿童乞丐的滋生土壤之后,政府应当专注于规劝仍然在街头从事乞讨的未成年人,并且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儿童福利应当成为政府政策侧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8.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新的救助管理模式在实际运作中存在很多的困境,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关于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甄别工作。这是救助管理的前提,也是救助管理发挥良好社会效果的基础。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目前在流浪乞讨人员甄别过程中的困境和原因分析,试图提出有效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9.
流浪乞讨人员的迁徙自由及其宪法学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千帆 《法学》2004,(7):51-61
本文从宪法学的视角探讨流浪乞讨人员的迁徙自由。首先 ,本文通过简要对比欧洲联盟和美国公民权的异同 ,突显公民权对统一国家的重要含义 ,以期对中国有所启示。其次 ,文章将讨论公民权、国家统一和法律平等在中国的宪法学意义 ,并论证国务院所废止的收容审查制度违反了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和平等权利。最后 ,文章探讨了迁徙自由的实现所要求的制度与观念转变 ,包括流浪乞讨人员的迁徙自由带来严重社会后果的可能性、防范不良社会后果的制度设计、制度改革所要求的观念转变以及司法机构对于保障贫民的迁徙自由的特殊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赵维宁 《法制与社会》2012,(11):185+193
流浪乞讨的行为给我们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甚至在乞讨现象中隐匿着残忍的犯罪,所以引起来社会的普遍关注。对流浪乞讨现象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产生、存在、发展的现状、产生的影响及解决的对策进行宏观综合研究,就若干深层次的、内隐性的、间接关联性的问题做出全面正确的评判,这样不仅对全面分析乞丐问题有理论上的参考价值,对于党和政府做出决策具有参考功能。另外,解决流浪乞讨问题对于培育和弘扬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丰富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强大中华民族精神力量,改变乞讨人员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引领社会思潮的主导价值取向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王韬 《法制与社会》2012,(32):184-185
本文采用大陆法系的公法理论为基础,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利及其限制进行分析。本文通过大陆法系公法上的权利分类具体探讨了流浪乞讨人员所享有的权利,并且就这些权利如何落实提了一些个人的意见与看法。然后结合理论,对于基本权利如何限制,限制的界限发表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2.
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和救助管理办法的建立并没有完全解决许多城市所面临的流浪乞讨问题,因而当今中国各大城市仍然需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理这一问题。本文从美国对相关问题的宪政经验出发,探讨地方立法所必须遵循的宪法学原则。和美国类似,中国宪法虽然没有提到乞讨或露宿的权利,但也规定了和这类问题相关的公民基本权利。结合中国和美国的相关宪政经验,本文认为政府并不是绝对不可对乞讨和露宿行为进行限制,而是必须保证这些限制符合宪法的基本要求。第一,它们所针对的是行为,而不是流浪者或乞丐身份。第二,政府只有在具备合法的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限制这些行为。第三,有关规定不得为执法人员提供不受控制的自由裁量权。最后,要实现自由与秩序的平衡,必须建立独立的宪法解释机构,通过司法过程界定公民权利与地方权力的边界。  相似文献   

13.
张千帆 《法学研究》2004,26(3):39-51
随着《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个人自由权利与社会治安秩序之间的现实冲突比过去更为突显。应转变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传统思维,在允许地方更多自主权和选择权的同时,更充分地保障公民个人的宪法基本权利。无论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法律界定,还是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都要求建立独立的司法机构以审查地方立法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4.
庄蕾 《法制与社会》2012,(27):167-168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但其立法本身及其在运行中还是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设立“禁讨区”问题的法学思考,现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立法及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对北京居民的问卷调查资料为依据,分析北京公众对城市流浪乞讨行为的认知、态度、行动反应及其对救助管理的立法意见。研究发现,在当地公众的经验世界中,不同类型流浪乞讨行为存在的范围不同,大多数人认为流浪乞讨行为具有多方面的消极影响;政府应该进行管制,主张分类处理不同性质的流浪乞讨者并采取个别化的措施。在管制职业乞讨行为上,大多数人主张政府号召市民慎重施舍,立法规定流浪乞讨者家庭和当地政府的责任。同时,大多数人对设立禁讨区和在特定时期采取强制救助措施表示赞同。  相似文献   

16.
微博打拐在兴起之初实际上就已经“异化”为微博打乞,“全面禁止儿童乞讨”的倡议缺乏对儿童权利的应有尊重。对于强迫型和牟利型儿童乞讨现象,当然应当严厉禁止,包括对情节极为恶劣者适用死刑、剥夺监护权等方式,但是对于自救型乞讨,显然难以也不应当采取严禁的立场。如果不对滞后的儿童保护机制进行变革,儿童群体性受害的恶性循环就难以避免。有效的儿童保护机制是社会转型的稳压器,完善儿童保护机制不仅仅是儿童保护的需要,也是平稳完成社会转型,维系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需要,期待微博打拐能够成为我国儿童保护机制变革的契机。  相似文献   

17.
未成年人是祖国将来的建设者,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生存和成长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的实现。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和家庭等多方面的原因,部分未成年人流浪街头、居无定所,生存环境恶劣。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的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从源头治理、开展救助、成果巩固三个方面进行探讨,对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及其实现方式的确认和保障,是我国行政法治研究的重要课题。承认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具有公共性,并基于对生存权公共性的认知,从法律规范和制度操作层面对流浪乞讨行为的界限、社会救助机构的强制救助权及救助管理制度做出系统安排,是完善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制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9.
1.2011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国办发〔2011〕39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受人口流动加速、一些家庭监护缺失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出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妨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  相似文献   

20.
流浪儿童大多具有恶习,在心理和品行上他们与一般少年儿童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相当程度上是成长过程中缺乏正常社会化过程导致的人格偏差。所以恰当的行为矫治和思想心理教育对于流浪儿童重新融入社会是至关重要的。本文通过对长沙市流浪儿童教育保护中心的实地调研,试图构建当前我国流浪儿童教育保护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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