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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佑平  吴羽 《清华法学》2012,6(3):30-43
我国新修正《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67条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较现行法有较大进步,但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低下及辩护效果不佳仍是亟待解决的客观问题.公设辩护人具有公职性、专职性、全职性及专业性等特征,其基本属性为辩护律师;公设辩护人制度有助于实现贫困者律师辩护权,同时,也是国家承担刑事法律援助义务的重要方式.因此,建构我国的公设辩护人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吴羽 《新法规月刊》2014,(1):137-146
公设辩护人制度建立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实现公民律师辩护权、兑现国家刑事法律援助义务以及矫正辩护服务的过分商品化。公设辩护人具有公务人员与辩护人的双重身份,从诉讼构造、立法规范及历史沿革上看,公设辩护人的基本属性是辩护人,他们应首先遵循律师职业伦理,而非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实际运作中,公设辩护人组织的隶属关系影响到其独立运作;其受案范围的确定既存在根据贫困与案件性质的双重标准模式,也包括与强制辩护制度相结合的模式;从保障被告人权利角度上看,公设辩护人的纵向代理方式优于横向代理方式。通过借鉴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成功经验,形成社会律师与公设辩护人多元并存的刑事法律援助模式,以维护我国公民律师辩护权。  相似文献   

3.
目前,世界范围内刑事法律援助模式主要包括三种方案:指定律师制度、合同制度与公设辩护人制度,前两者属私人律师(我国亦称社会律师)模式,即国家履行为贫困者提供辩护服务的义务,而向私人律师购买法律服务,私人律师具体实施辩护服务的刑事法律援助模式;公设辩护  相似文献   

4.
我们知道,对于个人来讲,国家永远是强大的。它拥有警察、法庭和监狱等全套机构,它的控制力无所不在。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致因接受国家的追诉而受到损害,就需要有一种在诉讼尚未开始就存在的公共规则。刑事诉讼程序就是为了平衡国家司法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中突而制定的规则。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  相似文献   

5.
《中国律师》2010,(10):85-85
由于经济拮据、文化水平低等原因,近七成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获得指定辩护律师的不到2%。为了让更多的被告人拥有辩护律师、享受到公平的律师辩护权,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和司法局率先在上海市试点为刑事被告人指定公设辩护律师,不设年龄、收入等“门槛”,争取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相似文献   

6.
(接上期)五、中国刑事法律援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刑事法律援助面临的发展机遇如前所述,1996年3月立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的第一次修改正式确立了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这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是相当大的进步。但是,随着法治的进步,人权保障理念的传播,特别是2004年国家宪法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社会对法律援助包括刑事法律  相似文献   

7.
焦鹏 《中国律师》2012,(10):13-14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虽然涉及到审查起诉阶段修改的条文不多,但结合辩护制度等相关内容,就律师辩护工作而言,还是有了重大的变化。需要律师对辩护工作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一、阅卷工作(一)新《刑事诉讼法》的变化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阅卷范围,限制在"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了该部分内容,将阅卷范围扩大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从条文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刑事辩护律师,是一个令人向往又令人生畏的职业。说她令人向往,是因为发达国家所有的大牌律师,无不出自刑事辩护;说她令人生畏,是因为刑辩道路荆棘丛生,随时有”触雷”.”牺牲”的危险。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拘留权。但是根据诉讼理论和司法实践的需要,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应有拘留权。其理由为: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有采取刑拘的必要为了使检察机关更好履行自己的审查起诉职责,根据职权相一致原则,应赋予检察机关行使拘留权的权力,从检警关系及其改革发展看,赋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拘留权符合世界发展潮流,符合我国检察制度与世界接轨的发展方向。二、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刑拘权符合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1、检…  相似文献   

10.
高凌燕 《中国律师》2014,(11):47-50
刑事法律援助是整个刑事辩护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促进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通过明确法律援助申请权利、延伸适用阶段和扩大对象范围等,进一步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力度,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证明还是反驳:这是一个问题 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是《宪法》第125条赋予的权利。然而,这一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获得制度及程序的保障、辩护权的实现方式及辩护人责任的科学界定等问题,却远未得到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  相似文献   

12.
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涉及法律援助内容后,刑事法律援助在我国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起来,特别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后,刑事法律援助更为规范地在各地实施,全国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维护了刑事被追诉人及被害人的权益。但在刑事法律援助的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亟需理论界和实务界给与更多的关注,加以解决完善。  相似文献   

13.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我国一项宪法原则,也是刑事诉讼法重申的原则。为了保障这一原则的落实,我国建立了指定辩护制度以及相应的法律援助制度,新修订的《律师法》还扩大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甚至为此不惜实质性修改了《刑事诉讼法》的部分条款。不过,我国刑事辩护尚未臻完善,当然谈不上已可止于至善,实际上,它还有很大的进一步改革、完善的空间,其中特别重要的一项,就是强制辩护制度尚未得到确立。也就是说,我国刑事诉讼有待完成这样一个转变:由任意辩护转变为强制辩护。  相似文献   

14.
杨欣 《天津检察》2010,(1):44-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的具体告知义务有如下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第33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第40条第二款)。此外还有第143条至146条,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对被不起诉人及被害人告知。  相似文献   

15.
《中国律师》2013,(3):8-10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6.
陈舒 《中国律师》2008,(6):32-32
新《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与《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的:“辨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相比较,少了“证明”二字。作为提出这个修正建议的代表.在新律师法出台后看到自己代表广大律师提出的意见被国家法律所采纳,心情真是无比的高兴。  相似文献   

17.
正我国2013年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只承认律师从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开始作为辩护人参与到诉讼程序中。为适应刑事诉讼审前阶段律师辩护普遍性的世界发展趋势,新《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辩护人,将律师审前阶段的辩护人身份往前延伸至侦查阶段。随着我国律师审前阶段辩护人身份的确立与完善,其在该阶段的重要价值和  相似文献   

18.
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开展业务监督,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高检院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中。从规定的内容来看大致分为以下三类:第一,原则性或一般性规定。  相似文献   

19.
2008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施行,在新《律师法》颁布实施的一年里,每一个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都在细细地体会着我国司法改革的脉搏。作为一个经常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笔者根据一年来的执业实践,提出一些问题与广大同仁交流。  相似文献   

20.
2012年3月,我国《刑事诉讼法》再次进行了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然而,在实证考察中,我国刑事法律援助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申请援助、案件质量以及援助经费等方面较为突出,本文将以杭州市近几年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为样本,试图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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