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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2):35-40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便于社会各界对收费进行监督,我们对2007年12月31日前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07年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在有关媒体上对社会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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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9)
经审定,现将重庆市200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86项予以通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面广,利益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切实保障企业、法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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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15)
2000年全市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审定,现将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51项予以公告。今后,我市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定期对现有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及时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并公开清理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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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35)
<正>鲁政办字[2015]22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省政府决定对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其中,取消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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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2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200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04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清理共保留308项,比2003年减少14项,所减项目主要为重庆市地方项目。对中央项目暂未涉及,待国家清理后再按国家规定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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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8,(12)
财政部国家计委通知取消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财政部、国家计委发出通知,公布第二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批取消的收费项目共计20项,涉及文化、公安、建设、旅游、广播电视、林业、口岸7个部门。公布取消的收费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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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14)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取消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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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4)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9]13号按照国家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经清理,重庆市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94项,比去年减少64项,现予以通告。凡是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从通告之日起不得继续征收;凡是未公布的收费项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缴费。市财政、物价部门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社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67575444(财政)、12358(物价)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