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裁量基准作为行政机关限制裁量权滥用而制定的内部行政规则,并没有创设新的权利义务,而是对行政法规范进行解释,使其更具操作性.该解释性规则,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并通过“外化”,对行政相对人产生影响.针对裁量基准在实践中出现的僵化、个案正义等问题,对其进行规制和完善是一种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2.
消防行政执法主体享有广泛的裁量权,而消防行政裁量权在行使过程中极易损害公民权利,必须加以规制。与合理性原则相比较,比例原则因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使得公民权利能够得到更好保障,个案正义也更易实现。因此,有必要将比例原则引入消防行政法领域,用于规制消防行政裁量权。研究从分析比例原则与消防行政裁量的关系入手,对比例原则在消防行政中的适用性进行探讨,提出在消防行政裁量中适用比例原则的路径。  相似文献   

3.
行政裁量是通过法律的形式赋予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管理活动中,根据实际情形作出选择判断的权力.伴随着经济发展和行政国家的需要,以及由于立法、司法和公务人员自身的局限性,裁量基准对行政裁量的不足而进行的有效规制,为实现行政裁量本来的目的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当下,我国行政裁量的规制出现了基准化的趋势.任何事物都存有两面性,裁量基准自身同样存有不足,在实践中需要其他机制的协调和配合来进一步完善,以更好达到设置裁量基准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随着国家权力的扩张,行政计划得到广泛的应用.因此,对于行政计划制定过程中存在的广泛的裁量权,需要相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规制体系.在行政规制方面,可以采取合理分权、制定裁量基准、加强公众参与、引入决策咨询、建立评估体系等方式.在司法规制方面,可以考虑将某些计划裁量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要求的.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5.
要防止行政裁量基准带来的行政裁量权运作僵化问题,必须重视基于个别情况考虑义务而形成的行政裁量基准逸脱技术或者行政裁量基准的背离制度考察。结合湖南省已发布的行政裁量基准文本,可以得出规定中的例外条款、条款解释权归属、集体审议制度、多环审议程序以及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是防止行政裁量僵化的可能途径,也是逸脱行政裁量基准技术之所在。  相似文献   

6.
裁量基准制度是行政机关依职权对法定裁量权加以细化、量化,从而限缩、控制和规范裁量权行使的一种制度,其兴起契合了社会转型时期中国的现实情境,彰显了行政规则之治的发展趋势。裁量基准在地方执法实践中已经运用了七八年的时间,总体来说成效明显,但也暴露出诸如制定主体、外部效力、细化量化技术等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必须采取多种举措对该制度予以完善,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行政裁量基准:理论、实践与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几年来制定行政裁量基准风行于各级各类行政机关。裁量基准无论是作为一种行政立法的范式,还是作为一种行政执法的实践,抑或是作为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愈益呈现出盛况空前之势。为了规范行政裁量基准,最近,国务院法制办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及其法律效力等问题提出了初步意见。笔者认为,为了使该制度趋于完善,学界不可一味推波助澜,而应当冷静思考,探讨该制度的完善之道。理论界与实践部门应当携起手来,趁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之际,对是否要制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的性质如何等理论性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同时,对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如何制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的法律效力及其有效实施等实践性问题作出具体的回答。  相似文献   

8.
严格法治主义下行政机关的裁量空间极其有限。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仅依靠国家层面的制度建构难以应对多元性、突发性和技术性社会管理的要求,由此使得行政权力由消极变为主动。伴随行政权力范围急剧扩张,作为其当然组成部分的行政裁量权亦日益泛滥、异化。做为对现实的回应,通过制定行政裁量基准限缩自由裁量的空间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行政裁量基准是行政机关自我制定的具有规范效力和适用效力的行为规则,与严格法治主义上的规则之治不同,行政裁量基准是新的意义上的规则之治。  相似文献   

9.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力。适度的自由裁量可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体现法的灵活性。依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从立法、司法监督、执法等环节进行控制,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依法行政的本质属性是对行政权的规制,从行政裁量权的角度看,这种规制体现在对裁量的主体、权力取得、适用、动机、程序、手段、效果和责任的制约。由于行政裁量权的"自由"性、行权"人"的缺陷以及权力所有者与使用者分离的缺陷,扩张成为行政裁量权的内在要求,表现为越权作为、权限内乱作为、规避和懈怠四种形式。行政裁量与依法行政的博弈经历了从排斥到接纳再到统一的历程,实现统一的关键在于构建起立法、行政、司法、媒体和公众"五位一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外部他律和内部自律相结合的行政裁量权综合管控模式,并处理好"羁束与裁量""规则与原则"和"自律与他律"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依法行政的本质属性是对行政权的规制,从行政裁量权的角度看,这种规制体现在对裁量的主体、权力取得、适用、动机、程序、手段、效果和责任的制约。由于行政裁量权的"自由"性、行权"人"的缺陷以及权力所有者与使用者分离的缺陷,扩张成为行政裁量权的内在要求,表现为越权作为、权限内乱作为、规避和懈怠四种形式。行政裁量与依法行政的博弈经历了从排斥到接纳再到统一的历程,实现统一的关键在于构建起立法、行政、司法、媒体和公众"五位一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外部他律和内部自律相结合的行政裁量权综合管控模式,并处理好"羁束与裁量""规则与原则"和"自律与他律"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
在行政裁量权的控制模式上,继立法控制模式、司法控制模式之后,行政控制模式日益成为研究的热点,在全国各地也陆续进行裁量权的行政自我控制的探索。行政裁量权的自我拘束途径主要包括制定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内部监督,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强化伦理拘束等。  相似文献   

13.
行政裁量基准的效力源于其合宪性、合法性及和合理性。在具体行政过程中,基于行政隶属关系,裁量基准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具有内部拘束力,而这种内部的拘束力又通过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对相对人产生事实上的外部效果。对于依据裁量基准为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也应予以不同程度的审查或尊重。行政裁量基准效力位阶与法源地位如何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4.
面对日益激增的环境风险,立法规制局限、司法规制消极、行政规制乏力,难以规制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更增加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难度。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筑的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元主体结构,为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制提供了新的框架。在此三元结构框架下,以传统行政理论为基础,可以形成行政自制、协商规制、社会规制,共同作用于在环境行政全过程,规范并制约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的行使。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裁量基准的制定开始风行于我国各级行政机关,针对这一日益生长和发展的行政法现象,不仅需要进一步对其理论进行完善,更为重要的是确保其能得到真正有效地实施。就裁量基准而言,有效实施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保障集中体现在其救济方面,换言之,裁量基准必须在行政诉讼中得到有效适用,如果在诉讼中对裁量基准不予适用,那么毫无疑问裁量基准将失去其约束行政机关的作用和意义,也失去了其存在的必然性。要真正认清裁量基准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效力,就必须明确裁量基准的制定机关,从而确定其性质,进而再深入分析其适用效力及其适用方式。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安执法活动的客观需要。为实现裁量正义,公安机关应当主动作为,从自我约束的角度实行内部控制,通过优化组织结构、提高执法素质、细化裁量标准、强化行政程序、完善复议机制、加强监督制约等一系列内部行政制度建设,达到规制行政处罚裁量、促进警民和谐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7.
现代社会管理离不开行政裁量的有效运行。作为行政管理学研究的核心领域,从国家到地方政府,都对行政裁量的运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制。随着社会组织功能的培育、公民社会权利的兴起以及网络多元政治的发展,从社会角度构建行政裁量的监控机制,成为行政裁量规制的新方向。  相似文献   

18.
行政裁量从其本源来看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对法律规范中列举的不同行政权利的行政方式进行衡量比较,从而选择出一种最佳的行使方式。行政裁量的过程也就是行政主体选择的过程。行政裁量权和行政裁量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行政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对如何行使行政权力进行选择的权力,行政裁量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裁量权进行的选择活动,两者属于不同的行政法学范畴。  相似文献   

19.
在食品药品行政监督执法的过程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要表现为对执法对象的裁量选择、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裁量以及对处罚种类与处罚幅度的裁量这三种形式。这些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在有效增强食品药品行政监督执法的灵活性与准确性的同时存在着异化的可能性,容易被滥用。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其可能被滥用的原因为基础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与处罚程序控制这两个层面着手。  相似文献   

20.
行政自由裁量是行政权力的扩张标志,根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种类。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虽然它必然会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但不给予行政机关以必要的自由裁量权,行政管理又将无法有效地进行。为防止自由裁量产生负作用,应当从法律原则、立法技术、自律、行使程序、司法审查和相对人参与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控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