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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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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刑事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客观存在的情况之一,直接影响到犯罪的成立与否、成立形态,并最终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刑法学界对违法性认识这一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争论也较为激烈。违法性认识独立于犯罪故意、过失,但可能阻却责任。  相似文献   

2.
在肯定违法性认识属于归责要件的前提下,对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进行体系定位并非毫无意义,其涉及阻却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我国应当被列为超法规的责任要素而非故意要素。一方面,故意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由于存在本质的不同,应归于不同层次;且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故意中与我国当前刑法第14条规定并不相符;另外,故意说对规范责任论的误解等都说明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故意中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虽然在四要件中难以寻求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所依存的责任要素,但在犯罪论体系修正呼声高涨的背景下,修正现有刑法体系实有必要;同时,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责任要素,不但不会导致放纵犯罪,相反还有利于预防犯罪机能的实现;此外,将其纳入到责任要素中,有助于对法定犯中违法性认识错误的解决。  相似文献   

3.
交警认定李舒舒负25%的事故责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非议,其主要原因是行政法上排除违法性行为制度的缺失.借鉴刑法、民法关于排除违法性或犯罪性行为的规定和理论研究成果,确立行政法上排除违法性的行为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行政法上排除违法性的行为主要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自损行为、义务冲突、损害自己法益的救助行为、客观阻却的不作为.  相似文献   

4.
刑法意义上的涵摄是将生活事实涵盖于法律所描述的构成要件的过程,也是三段论中大前提与小前提互动的过程。刑法上的涵摄错误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故意实施的行为事实并未发生认识错误,也知道可能有禁止自己行为的刑法法规存在,但对该法规之解释存在误解,认为其行为并非刑法所涵摄的行为。涵摄错误不是事实错误,不能阻却故意,但可能构成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行为人的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涵摄错误主要包括对行为主体、对象、方式及性质的错误。  相似文献   

5.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之一.与英国刑法比较,中国刑事违法性在刑事立法上存在附条件刑事违法性问题、不完整刑事违法性问题、不存在刑事违法性问题.中国应重新研究刑事违法性,不断完善刑法制度,以避免与签署的国际公约或其他多边协议发生冲突,更好地履行相关义务.  相似文献   

6.
我国学界一直没有承认安乐死合法化,也没有确立如间接消极安乐死的制度,作为对普通人死亡权的一种尊重,以及对减少疾病痛苦的有效方式,学者们一直孜孜不倦的研讨一种能够将我国传统思想和当代医疗技术安乐死进行结合的方法.但有一种声音却在逐步的放大,并且被大多数学界人士所认可,且极有可能形成一个共识,这就是将安乐死作非犯罪化的处理.并通过这个初步方案对当前的安乐死行为进行规范,当成安乐死立法的有效过度,随着其发展逐步形成合理方案,迈向真正的立法.  相似文献   

7.
基于刑事司法中种种利弊得失作总体考量,结合学者有关重塑中国犯罪论体系的主张,可考虑在刑法总则的排除犯罪事由之外,增设特定的、因为适法期待不能或适法期待可能性较小而启动的“阻却责任事由”或“减轻责任事由”,即将期待可能性设定为法定的、非超法规的阻却责任事由或减轻责任事由。  相似文献   

8.
违法、责任二阶层体系,将犯罪构成理解为犯罪成立条件,并将犯罪成立条件分为违法构成要件和责任要件。在违法构成要件下探讨构成要件符合性和违法阻却事由。在责任要件下探讨责任要件符合性和责任阻却事由。违法、责任二阶层体系主要有如下值得批判之处:保留犯罪构成造成了理论困境,一体化审查违法性和违法程度导致了严重后果,缺失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也导致了严重后果,将责任能力设置为责任阻却事由则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9.
周博文 《公安研究》2008,(12):36-39
期待可能性是作为阻却或减轻刑事责任的事由而提出的一个刑法学概念,最初起源于德意志帝国法院第四刑事部所作的癖马案判决,后被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刑法学界所接受。在理论和实践中,期待可能性逐渐显示出其符合人类理性的一面,在大陆法系中逐渐成为重要的刑事责任理论。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中期,才有少数学者对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介绍、评述,随后逐渐引起我国学界的重视,其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吕曰东 《青年论坛》2005,(5):102-104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责任形式都有其特殊性。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外延已突破了《民法通法》的规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只有一个———行为的违法性。行为只要侵入知识产权专有权的范围,如果没有违法阻却事由,即可认定行为是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1.
论违法性判断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必须是行为人实施了从实质上说为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即必须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如果不存在违法行为,那不管行为人主观责任有多大都不构成犯罪。但如何判断何为"违法行为",或者说某一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要依什么标准来衡量,学者们对此一直争论不休。笔者拟从当前刑法学界所"盛行"的几种违法性判断标准入手,逐一分析各自的优越性及弊端,得出笔者认为最适合中国国情的违法性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2.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相比于自然犯,法定犯出罪更难.探究背后的原因,实体法上缺乏针对法定犯完整的出罪体系,导致法定犯出罪渠道不畅.鉴于此,应当以刑法谦抑性作为法定犯出罪的指导理念,以犯罪概念与法定犯的独特性为基础,在坚持犯罪认定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基础上构筑针对法定犯的层层阻却出罪体系:刑事违法性阻却——社会危害性阻却——应...  相似文献   

13.
徐鹏 《求索》2010,(8):154-156
违法性和过失组成了日本行政法中规制权限不行使责任的成立要件。违法性中的义务导出理论存在着裁量权收缩论和安全性确保义务论两种学说,但是日本行政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对这两种学说有一个统一的定论。同时,由于日本国家赔偿法对于不法行为法中的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引入,从而使违法性和过失的关系问题也存有异议。随着具体判例的不断增多,理论界和实务界更多的是倾向于二元论理论。整体上看,在规制权限不行使责任的成立要件中,违法性从内容上看主要是不履行作为义务,从形式上看是做出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而过失作为主观要件与违法性是分别独立存在的,二者共同认定了规制权限不行使的国家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在刑法学中,犯罪的定义有形式定义和实质定义之分。如何看待我国刑法第十三条给犯罪下的定义,刑法学界有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认为,这是一个实质性定义,它从阶级本质上回答了在我国什么行为是犯罪,指明了各种犯罪行为危害的内容。多数同志认为,这个定义是从犯罪的阶级实质和法律形式的统一上给我国的犯罪行为下的一个完整的定义。但具体分析,犯罪具有几个基本特征或哪些特征,却存在明显分歧,有“三特征说”,有“两特征说”。文章同意后一种观点,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是我国犯罪的两个基本特征,并明确指出,“应受刑罚处罚性”不是我国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  相似文献   

15.
我国实施“安乐死”的可行性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安乐死"的本质是医学上认为患有绝症的人借助于外力的自杀行为.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安乐死"有利于减轻患者的痛苦,有利于减轻其家属的经济负担,符合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安乐死"并不存在现实的社会危害,没有损害绝症患者的生命权,是尊重个体生命选择权的表现.在我国实施"安乐死"目前存在着四方面的问题.文章提出了实施"安乐死"程序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疫情期间以非官方途径披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具有三个特征,即披露主体"多元性"、活动轨迹"可追踪性"、传播速度"爆炸性"。当披露行为同时满足避险前提、避险时机、避险意识、避险对象、避险必要、避险限度条件时,该行为因成立紧急避险而产生阻却其违法性的效果。当披露行为不能同时符合紧急避险的六个构成要素时,视要素缺乏的具体情况,披露行为可能成立假想避险、避险不适时、偶然避险、避险过当等单一因素缺乏型的违法行为,也可能成立多因素缺乏型的违法行为,亦有可能成立正当防卫而产生阻却行为违法性的效果。  相似文献   

17.
犯罪概念是刑法学的核心内容,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规范。犯罪概念有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之分,单纯的形式和实质之争无意义,混合概念没有揭露犯罪的本质。"通说"认为犯罪的特征包括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特征,但都不是犯罪的本质。犯罪的本质是意志自由,犯罪是行为人根据其意志自由为或不为,违反刑事法律规范且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8.
期待可能性是刑法中规范责任论的核心内容,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获得了普遍认同,我国刑法也有必要移植该理论。在判断标准上,应采取类型人标准,而超法规的期待可能性,应当作为刑事责任的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19.
由于我国的刑法理论中没有普遍接受"防御性紧急避险"的概念,否定对危险源本身的反击成立正当防卫就意味着构成犯罪。因此,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划定具有重要意义。现有理论中,对于"不法侵害"的界定借助刑法以外的不法概念,缺少与犯罪构成的对接。完整的"不法侵害"等同于犯罪的概念,但是,考虑到对无责任能力者也应当肯定防卫权,可以将责任能力等责任阻却事由从"不法侵害"的限制调价中消除。为了达到体系的协调,不具有罪过的侵害也应当纳入"不法侵害"的范畴,从而肯定"对物防卫"理论。再进一步,不符合构成要件与符合违法阻却事由的事件也可能成立防卫的对象。对于"不法侵害"的理解,应当采用类型化的思维。  相似文献   

20.
安乐死的争议由来已久,许多国家或在事实上或在法律上对安乐死作了非犯罪化处理。在我国,安乐死仍是一种犯罪。安乐死符合社会伦理道德,是生命自主权的体现,符合刑法谦抑、人道的基本原则;因此,安乐死应该非犯罪化。从我国国情来看,安乐死应该采取事实上的非犯罪化途径,时机成熟后再逐步地向法律上的非犯罪化过渡,最终单独立法,以实现安乐死法律上的非犯罪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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