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虽然诉侦协作的正当性有受质疑,但其并未混淆公诉与侦查的分权与监督。诉侦协作符合辩证法原理,其正当性既表现为合法性,也表现在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积极践行刑事案件的诉讼与侦查协作关系,有助于消减诉侦环节"各自为营"境况下存在的问题,能更好地保证案件质量,切实提高诉讼效率。新时期,诉侦协作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2.
当前确立的自侦案件侦诉分离制度促进了检察机关内部侦查、公诉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但也存在着不利于公诉职能行使、不利于案件质量提高等弊端。因此,在侦诉分离的制度背景下,如何建立起一种以公诉引导,侦诉相互配合的自侦案件侦诉协作机制,成为现阶段改进和完善自侦案件侦诉关系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我国的预审工作附着大量的侦查职能,造成了不必要的警力及财力的浪费,而预审权力由公安机关独立行使,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预审的监督、制约职能.因而,应实行侦审合一,预审不应当再承担侦查职能,预审权力也不应由公安机关行使,而应由一中立的,不承担追诉职能的司法机构行使预审权,对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的司法审查与监督.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我国的预审工作附着大量的侦查职能,造成了不必要的警力及财力的浪费,而预审权力由公安机关独立行使,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预审的监督、制约职能。因而,应实行侦审合一,预审不应当再承担侦查职能,预审权力也不应由公安机关行使,而应由一中立的,不承担追诉职能的司法机构行使预审权,对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的司法审查与监督。  相似文献   

5.
考察侦 诉关系 的发展历 史可以发 现,侦查 、起诉之 间的关系 有一个 规律性的 走向, 即从 完全 的结合型和 完全的 分离型向 交叉型 发展。中 国的侦诉 关系所采 取的分 工负责、互相配合 、互相 制约 的原 则是正确的 ,但在具 体程序设 计上,自 侦案件的 侦诉关 系过 分结 合,而 其 他刑 事公 诉 案件 的 侦诉 关系 则 过分分离, 必须进行 调整,使 其向交叉 型的理 想模式靠 近  相似文献   

6.
侦诉关系是最近几年来司法界讨论得较多的一个话题.围绕侦诉之间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应该实行侦诉一体化;同样也有学者认为,侦诉一体化不符合我国国情.后一种观点较为可取.现阶段我国侦诉关系确实存在缺陷,但侦诉关系定位于检察引导侦查取证较为台理.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对自侦案件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其为预防和打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由于自侦案件立案监督理念、执行力度以及保障基础等的缺乏,白侦案件立案监督存在着监督效力的局限性、监督救济的滞后性和监督程序的静止性等问题,鉴于此,我们应从立法、组织机构和制度保障上进一步完善自侦案件立案监督制度,以保证该项制度依法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8.
分工协作与配合制约作为我国侦诉关系的基本方式,尽管存在争议,却仍然以其制度与实务上的合理性存续至今。然而,监察体制改革溶蚀和吸收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改变了我国传统的侦诉关系结构,并提出了监察权与法律监督权如何平衡的新论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侦诉关系思考与借鉴,解析我国传统侦诉关系应然和实然上的合理性,调试监察体制改革下新型侦诉关系,并对监察权与法律监督权关系进行深层论思,进而提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下侦诉关系重构的具体思路。  相似文献   

9.
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试行的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下级检察机关怠于行使侦查监督职责,侦、捕、诉衔接不畅影响案件质量,承担错案责任主体不明确,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因此,上下级检察机关要健全机制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建立上下畅通、左右联动的侦、捕、诉衔接机制保证案件质量,要完善考核标准,厘清错案责任,要对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0.
在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的背景下,许多检察院将侦查监督与公诉两部门合并为刑事检察部(处、科),捕诉关系回归以往的"捕诉合一"模式。尽管国内一些学者对此做法并不赞同,但在"试点即意味推广"的司改语境中,全面推广"捕诉合一"模式已是定局。然而,"捕诉合一"模式可能带来非法证据排除更为罕见、证明标准区分更为困难、侦辩权力(利)更为失衡、批捕追诉化更为明显的隐忧。为此,应当从重新审查关涉定罪量刑的三类证据、提高批捕案件的质量、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改变检察官绩效考评的权重、强化检察官的内外部监督五个方面作出回应。此外,从长远来看,应当以"捕诉合一"模式的实效为标准,在考量西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检警一体化"或者"批捕权回归法院"两种未来方案。  相似文献   

11.
侦诉合一 ,其核心是指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 ,有权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进行指挥。侦诉合一的构想 ,确实能够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司法资源浪费、诉讼效率低下、侦查程序严重失控”等问题。因此 ,这一构想是积极的 ,但实现的方式 ,不是通过检察指挥侦查 ,而是应将刑事案件公诉权从检察权中分离出来 ,由公安机关行使  相似文献   

12.
实行侦查预审合二为一改革后 ,基层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侦查打击职能方面卓有成效 ,但在刑事执法方面 ,还普遍存在现场勘验失误、定案证据不够确实充分、拘留转捕率偏低、任意取保候审、超期羁押、程序违法、退补退侦过多等问题 ,究其原因 ,主要是执法思维定势、刑警素质、办案经费、案件管辖分工、侦查技术、预审操作机制和侦诉协调等方面的缺陷所致。对此应高度正视 ,切实整改。  相似文献   

13.
侦查权与控诉权的关系一直是近几年来法学界讨论的话题。检察机关作为以控诉为主要任务的国家机关,其所拥有的侦查权的地位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而警察机关的侦查权与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也常有冲突。各国现有的两大模式,即侦诉合一与侦诉分离模式,在不同程度上均不能适合我国的需要。为此,应当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司法经验和具体国情,构建我国的侦诉关系模式。  相似文献   

14.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首先厘清诉审、诉侦、诉辩的相互关系.新型诉审关系,应当以控审分离为前提,以不告不理为原则,从而推动庭审实质化;新型诉侦关系,应当将侦查阶段视为公诉职能延伸与拓展的主要方向,探索检察介入侦查、公诉指导侦查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强化侦查监督与动态制约机制;新型诉辩关系,应当在合理的诉讼构造之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达成对抗而不对立之共识,在诉讼进程中形成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并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之重任.  相似文献   

15.
世界各主要法治发达国家侦诉关系模式主要是"公诉主导侦查"或者"公诉引导侦查"的模式。此种模式下的"主导"或者"引导"均体现以公诉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实质性有效监督制约为后盾,符合诉讼机制运行的一般规律,体现了现代法治的要求。长期以来,我国侦诉关系却呈现出一种侦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明显的不足与错位。新时期,在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我国应在借鉴域外相关国家侦诉关系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以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实质性有效监督制约为后盾的,公诉引导侦查的"侦诉协作关系模式"。  相似文献   

16.
侦查与控诉是刑事诉讼的两个不同阶段性职能,追诉犯罪是二者共同的目的,这种目的的同一性决定二者可以由一个机关统一行使,我国现行的检警制度却是将二者分开,由不同机关行使,造成了诸如浪费司法资源等的诸多弊端,不能使诉讼效率发挥至最优.与侦诉一体并不相同的侦诉合一也许是优化检警关系、构建侦诉职能理想模式的一个很好尝试.  相似文献   

17.
“刑事缺席追诉”作为打击腐败犯罪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规定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却未予规定。为打击外逃贪官、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实现刑事诉讼法的公正和效益价值,我国有必要建立以缺席侦诉和缺席审判为具体内容的刑事缺席追诉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侦查-公诉-狭义法律监督”检察权架构,对应形成了“职能保障型-公益保护型-权力制约型”法律监督体系。在法律监督体系中,检察侦查作为保障性职能促进检察机关保护公益、规制公权;在国家监督体系中,其作为制约性职能促进公职人员监督资源合理配置、形成监督闭环。从高质效法律监督履职和增强依法反腐合力的目标导向出发,当前检察侦查制度尚有完善空间。应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整体框架下,按照功能主义国家权力配置要求,通过机构和职能整合促进检察侦查的功能发挥和效能提升,同时遵循“分工、配合、制约”宪法原则。循此逻辑,在权能配置上,促进权能内容体系化,启动条件和范围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完善侦查权限措施,对接调查核实权;在体制机制上,设立独立于批捕、公诉部门的专门侦查机构,保留公诉部门自行补侦权,理顺“检察一体”与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关系;同时从程序性控制和多元监督等方面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据此系统推进检察侦查制度优化完善。  相似文献   

19.
提前介入作为传统检警协作机制,因司法权力配置博弈和实践办案需要的绑架陷入实践执行异化。而刑事犯罪高发的态势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模式改革情境拷问着现行侦诉关系,亟需革新提前介入机制,以强化检察引导和监督侦查的力度,建构起以规范侦查取证程序和夯实侦查取证质效为基础的侦诉工作格局。但实践中的介入机制深陷以介入必要性和介入适度性争议为基础的实务困境。要实现新形势下的困境突围,需在厘清困境成因的基础上,培育检警介入共识,突出介入工作重点,优化介入检力资源配置,逐步建构起以满足现实办案需要为基础的新型检察介入侦查机制。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是检察权的组成部分,不但有现行宪法的依据,而且还有一些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益探索。应当修改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行政执法监督权规定进去。这是实现权力制衡的需要,也是解决现存问题的需要。行政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特殊监督、事前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在监督的对象上,应当限于对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刑事司法程序的行为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在监督的方式上,应当赋予检察机关监督审查权、发挥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机制中的监督作用、以及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监督之诉的权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