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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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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勇 《河北法学》2020,38(1):150-164
审判中心主义的确立是一个系统工程,纠正程序法层面上的侦查中心主义确属必要,但是在公安司法机关的“规范创制活动”中也存在一种侦查中心主义的倾向,值得警惕。公安司法机关的规范创制活动在诸多方面掣肘了法官的个案解释活动,造成了庭审虚化,背离了审判中心主义的要求。国家应在规范创制活动的权力配置、审查方式等方面加以改革,以实现法制统一和个案公正的有效衔接,保证审判中心主义的全方位确立。  相似文献   

2.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关键问题不是制度 ,而是审判人员庭审理念的转变。要树立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并重的庭审理念、控辩平等的庭审理念、法庭居中审判的理念和以庭审为中心的理念。  相似文献   

3.
杨河 《法制与经济》2009,(24):57-59
作为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查清案件客观事实,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的客观义务。为了保障公诉机关能依客观义务的要求有效进行公诉,法律赋予其侦查权,此权力附属于公诉权,理应随公诉权而在诉讼的各个阶段行使。因此,提起公诉后,公诉机关为实行公诉的必要,仍然可以开展侦查;为了保障被告人权利,公诉机关应当进行有利于被告人的侦查;为了保障审判的顺利进行,应当允许公诉机关采用任意性侦查;强制侦查原则上应当由法院许可之后才能采用。  相似文献   

4.
本文指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和客观公正义务,决定了其在“排非”程序中的主动性和优越性.审查起诉阶段排除非法证据,有利于防止法官被非法证据污染而产生偏见的风险,有利于保障庭审程序集中、高效进行.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审查起诉阶段的“排非”程序运行中,存在非法证据排除比例不高、辩护律师参与率较低、证据收集合法性证明形式化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强化检察官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专题教育培训,纠正其认识误区,树立先进、科学的司法理念;赋予检察机关在“排非”程序中的权利告知义务,强化对犯罪嫌疑人程序保障;提高律师在“排非”程序中的参与率和辩护质量;设立以听证为主、书面审查为辅的证据合法性调查核实模式.  相似文献   

5.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可以分为立案后的侦查和补充侦查。前者发生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后者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是检察机关在审查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时,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而退回公安机关进行的补充侦查。  相似文献   

6.
刑事错案多源于错误的事实认定,错案的防范应对事实的形成机理加以深刻的反思.侦查中心主义下,事实定格子侦查,无法实现对证据能力的审查,庭审证明形式化、证明标准虚置,辩方的主体地位及诉讼权利受到压制,冤错案的发生在所难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调事实形成于庭上,审判中心主义下,重塑了审前与审判活动的关系,强化了冤错案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求实现庭审证明的实质化,确立了冤错案的发现、救济渠道;强化控辩对等,为冤错案的防范提供了对抗性制度的支撑.以冤错案的防范、救济为指向,未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应以证据裁判原则为核心,构建完善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以庭审实质化为目标,细化并落实庭审程序规则;以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为重心,完善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推进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存在因不同司法机关而有不同的认识与认识,以及对法庭审判重视程度的不一。检察机关身处刑事诉讼中间环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改革与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密切相关。对此,检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内涵,准确研判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机关工作产生的影响,有效转变工作思维、方式,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采信证据、保护诉权、公证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与人民法院一道推动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8.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魏晓娜 《法学研究》2015,(4):86-104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触及了中国刑事诉讼结构中一个由来已久的症结.“以审判为中心”观念的缺失,造成了同一审级诉讼流程中审判的“离心化”和实际上的“侦查中心主义”,进而导致垂直审级结构中第一审的“失重”,在实践中引发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和特殊的政治风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应当在两个方向上着手:在水平方向上,首先应当在宏观的侦查、审査起诉和审判的关系上实现“以审判为中心”,其中的关键在于抑制案卷移送制度的不良影响,同时为“审判中心主义”发掘更大的制度空间;其次在审判阶段应当做到“以庭审为中心”,其核心要求是保护被告方的对质权;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来自公正的庭审,法院自身也不能脱离庭审来进行事实认定.在纵向的审级结构上,在打造坚实的第一审的基础上,确立第一审在事实认定方面的权威地位,同时合理界定和调整第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确保第一审在整个刑事程序体系中居于“重心”地位.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在犯罪人、被告人,国家和社会等不同层面体现多元价值取向,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传统观念的冲突、法律依据的不足、司法实践的困惑及配套制度的缺乏。通过比较域外未成年人刑事和解两种基本模式的差异,可以发现其对我国的可资借鉴之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和解"法院主导,社会参与"模式的设计,并对和解适用范围、具体程序、配套制度等展开说明。  相似文献   

10.
该文以目前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趋势为着入点,结合基层检察院办案实际,分析与预测检察机关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提出该类案件的证据逆向审查方法及证据负面清单,以期解决案件快速办理和案件质量保障之间的矛盾冲突,切实解决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是对现行办案模式所做的创新与发展.  相似文献   

11.
在出台《监察法》和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补充侦查的内涵外延及有关结构都有了较大调整,故有必要重新辨析补充侦查的本质属性,建构监察体制改革下补充侦查相关制度和机制.新语境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自行补充侦查隶属检察机关侦查权范畴,而退回补充调查并非广义上的补充侦查,正确区分二者间的关系,制度设计上应将证明标准和执...  相似文献   

12.
"以审判为中心"的政法政策同样适用于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它要求法院发挥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制度能力,有效地介入涉法行政争议之中,并藉此保护法益。在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是法律监督上的国家权力结构关系。法院优位于行政机关,法院作为独立裁判者指挥诉讼管理关系和裁判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构造,应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司法能力在解决行政争议上的优位角色,应完整地发挥行政诉讼法的制度能力,即发挥立法、司法解释、司法组织及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功能。行政诉讼司法准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诉讼管辖、庭审制度等,是否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方向,主要看其是否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和法益有效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政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影响了法院的诉讼角色和功能。回归司法权和诉讼制度本质,宜在行政争议、行政行为和法益之间构造出一致性的诉讼结构关系;宜从组织和体制改革转向程序改革,发挥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在塑造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上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补充侦查是审查起诉的一个重要手段。补充侦查与原侦查的区分突出体现为补充侦查的“补充性”特征。我国审查阶段的补充侦查无论是立法设置还是具体运用都存在诸多问题。应从立法上明确规定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的适用情形,设置重新立案侦查的条件并与补充侦查区分开来,建立退回补充侦查争议的处理机制并完善对退回补充侦查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4.
构建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柏纯 《政法学刊》2003,20(6):25-27
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缺席判决制度,唯独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缺席判决制度,目前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是禁止缺席判决的。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关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规定,所以在打击跨国犯罪惩处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分子、打击单位犯罪等方面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从目前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的角度看,我国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田玉 《河北法学》2004,22(11):79-83
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 ,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有蜕化为“一审终审”的危险 ,加上其他一些弊端 ,两审终审制度渐呈难以为继的趋势。在构建我国三审终审制过程中 ,不必拘泥于三审上诉为“法律审”的限制 ,而应当考虑审级制度与再审程序的互相协调、作用互补。同时 ,要对现行各级法院的职能作出调整和分工 ,从组织机构上保障三审终审制度真正得到实施。  相似文献   

16.
转折与定位:侦查模式与中国侦查程序改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万毅 《现代法学》2003,25(2):31-37
由于司法传统和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 ,现代各国的侦查程序可以分为不同的模式。根据侦、辩双方在程序中的地位和关系 ,可以将其划分为对抗式侦查模式和职权式侦查模式 ;根据侦、辩、审三方的关系即侦查程序是否受法院即司法的控制 ,又可以将其区分为司法型侦查模式与行政型侦查模式。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我国现行的侦查程序采行的是职权式侦查模式 ,同时更是一种行政型侦查模式 ,侦查程序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实现侦查模式的结构转型。  相似文献   

17.
刑事缺席判决制度引论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参与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础性原则 ,但为迅速终结诉讼、提高诉讼效益 ,各国均规定了缺席审判程序作为参与原则之例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缺席判决程序缺乏明文规定。在诉讼效益价值日益得到重视的今天 ,一味否定缺判决制度的存在价值是非常不明智的。为此 ,应当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的司法经验和具体国情 ,从协调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益的宏观角度出发 ,构建我国的刑事缺席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18.
经济政策在人民法院司法裁判中担当着重要的作用,在当前能动司法语境下意义更为重大。经济政策与民法规范存在正相关、弱相关、负相关三重关系,在司法适用上扮演不同的角色。经济政策影响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解释,对侵权的保护范围、保护程度和构成要件亦产生作用。经济政策司法融入的路径包括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的方式,通过构建经济政策司法考量机制和完善公私法互动对接机制,实现经济政策与民事审判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9.
李承运 《现代法学》2014,36(5):185-193
我国《民事诉讼法》立法上坚持二审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为例外"为基本取向,但多年来二审审理的实践选择却并未遵循立法预设的路径,甚至呈现一定程度的背离与冲突。随着司法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和新《民事诉讼法》的出台,二审开庭得到强化,从表面上看实现了实践向理论的回归,但数据的背后却暗含着对开庭方式的异化和扭曲。面对复杂的司法现状,我们不能简单地做出价值判断,而应对实践与规则各自做出检视和反思,通过理念对接和程序改造消弭冲突的进路,实现多元司法价值的平衡与共存。  相似文献   

20.
姚剑 《法律科学》2011,(5):96-101
尽管法律文本对刑事诉讼案件公开已有初步的规定,但是因为其尚不完善,导致司法运行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其严重后果是影响了法官的独立决断和对嫌疑人的权利保护。要改变当前法官在审判中的尴尬境地,应当构建比较健全的刑事案件公开机制,保障公众权利与司法裁判之间的合理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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