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3.
4.
编辑同志:去年8月,我的汽车被盗。半年后,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并追回被盗车辆。经查,我的车辆在被盗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请问,事故责任应由谁承担? 相似文献
5.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的法律性质、归责原则及责任主体有重大区别,但两者又有紧密联系.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共同附着在同-交通事故中,前者是后者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同时事故责任决定赔偿责任的责任范畴. 相似文献
6.
[案情]:
2004年11月,蔡某承包某自来水公司的楼顶修缮工程,双方协商约定每人30元计酬,蔡某找了徐某等6人一起干活,禁某与徐某等人商定每人以25元计酬。在劳动过程中,徐某等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均由禁某安排和监督检查,自来水公司的财务科派人将每天上工的人数均记在蔡某名下。2004年12月底,禁某在公司领取酬金8100元,并按约定的每人25元支付了报酬。2005年1月。徐某在工作中不慎从架子上摔下,被送至医院抢救,花销医疗费5600余元。徐某、蔡某与公司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徐某诉至法院,以蔡某与某自来水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8.
案情简介张某原系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临溪派出所所长。1997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二),正在家中休假的张驾驶派出所侧三轮警用摩托车去本县扬溪镇走亲戚。中午在其弟家吃中饭,下午又去其妹家吃晚饭,席间张均喝有白酒。晚18时许,张某驾车返回县城,车上边斗内搭乘张之妹夫程某。晚18时40分,疾驶的车辆突然偏向道路左侧,碰撞左侧行人苏某,将苏带行20余米后,又继续行驶70余米连人带车翻入右侧河中。张当场溺水窒息死亡,程溺水后被送至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苏立股骨骨折、右胫骨粉碎性骨折,先后被送至县人民医院、黄山… 相似文献
9.
10.
11.
案情背景实际生活中,明知朋友酒后驾车,仍然决定乘坐,结果发生事故而受伤的案件时有发生。受害人能否要求加害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法院应如何认定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我们认为,这类纠纷应当适用自甘风险规则来确定民事责任。法院应在充分审酌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相似文献
12.
13.
14.
农历除夕。市民在家门口观看邻居燃放烟花时,被飞溅的花炮原料石子无辜砸到右眼,不仅花了一万余元医疗费,而且右眼受伤致盲,构成八级伤残。谁应为其伤残承担赔偿责任?是烟花的生产厂家,还是烟花的经销者,或是烟花燃放者,还是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2014年7月3日,南京市中级法院通过微信平台公布了此案的终审结果,一审判定花炮生产厂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二审却判定厂家无责,但要承担上诉费,这又是为什么呢? 相似文献
15.
16.
两户人家紧邻,其中一户人家的院落里失火,杂物燃起的大火蔓延至邻里.滚滚浓烟造成邻居住户受伤。后经公安部门鉴定:火灾来源不明,不排除外来火种的可能。事故发生后,受害者以邻居家庭发生火灾造成其受伤为由,要求起火家庭的夫妻二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起火的家庭,以火种不排除外来可能、他们并非侵权人、不应承担责任等为由,不同意赔偿.由此引发双方纠纷,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 相似文献
17.
<正>问:王某有一辆大卡车挂靠于我公司,后来王某将大卡车卖给了李某,但没有告诉我公司。后来李某将大卡车租给了A公司,A公司安排员工张某在工地上驾驶时发生侧翻,致使副驾驶搭乘人员黄某受伤。本次交通事故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陈健康律师答:本次交通事故系单车事故,《事故认定书》应确定张某负担全部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本次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在出借方无 相似文献
18.
问:王某有一辆大卡车挂靠于我公司,后来王某将大卡车卖给了李某,但没有告诉我公司。后来李某将大卡车租给了A公司,A公司安排员工张某在工地上驾驶时发生侧翻,致使副驾驶搭乘人员黄某受伤。本次交通事故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陈健康律师答:本次交通事故系单车事故,《事故认定书》应确定张某负担全部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本次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在出借方无 相似文献
19.
20.
案情
家住河南省西峡县桑坪镇的余某一直受雇于同村的朱某开办的养鸡场作养殖工作。一天,余某因家中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儿子余小乐代替他到齐鸡场干活,不料。17岁的余小乐由于年轻。干活缺少技巧,在鸡场老板朱某吩咐下为鸡场拆鸡饲料袋竞失手被剪刀戳伤了右眼,之后,余氏父子虽多方求医,但余小乐的右眼最终还是失明了。余家不仅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余小乐的精神也受到了很大刺激。余某多次找鸡场老板朱某协商赔偿事宜,但是朱某对此却是不管不理。万般无奈,余某以自己儿子的名义一纸诉状将养鸡场老板朱某告到了西峡县人民法院,而余小乐的伤情经西峡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鉴定为右眼重伤,伤残七级,余某遂要求朱某赔偿其儿子各类损失共计63291.72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