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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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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层面的工资集体协商容易走形式,其实效不尽人意。在现行体制下,企业工会的作用是有限的,没有行业层面的集体协商,是很难协调劳动关系的。因此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是最理性的选择,具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尤其是县、市级以上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维护职工权益,能真正体现工会在政府、雇主面前代表职工的主体资格,体现社会对工会地位的认可。最重要的是,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统一行业劳动标准,有利于职工权益平衡,有利于劳动关系协调,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2.
卢先兵 《工友》2007,(3):36-36
深圳罗湖区莲塘第一工业区一工厂老板开会时当众殴打工人,全厂职工义愤集体停工抗议。工人们称,厂方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待遇又差,工人出头维权却遭厂方报复。  相似文献   

3.
王帝 《工友》2010,(10):6-8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用自残的方式来求取真相。"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该走的路都走了,告都没地方告了。"8月1日下午3时许,4名中年男子在清华大学西门附近,用菜刀砍下了各自左手小指的一部分。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竟仅仅是为了以此证明自己并未旷工……  相似文献   

4.
《时代风采》2009,(15):21-21
7月2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式公布了《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意见,中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今后在制订员工工资标准时,企业代表要进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也就是企业代表与行业工会或地方工会代表谈判商定,而不能由企业单方制定。  相似文献   

5.
李名 《工友》2008,(10):9-9
据媒体报道,8月19日,广州市总工会联合广州大学发布《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成果》。根据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劳动者期望涨工资,但知道如何与老板“谈薪”的人,只有7.2%多达54.2%的职工,列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点都不了解。另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市53.6%的职工在出现工资问题时,不敢与老板进行协商。  相似文献   

6.
7月2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式公布了《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意见,中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今后在制订员工工资标准时,企业代表要进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也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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