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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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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见》采取的缩短庭审时间简化审方法并不是提高诉讼效率的可行途径,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缺乏配套措施的保障,口供有可能以新的形式成为“证据之王”,客观真实的诉讼证明标准受到挑战,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有可能被忽略。完善措施是:实行证据展示制度,让被告人获得律师有效帮助,让被害人有效参与简化审程序。  相似文献   

2.
“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司法效率,但也凸显出不少问题。实践中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简化审程序的比例不高,且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以及辩护律师的权利均得不到充分尊重,从而使该项制度的效率与公正价值剥离开来。应当从规范简化审程序运转模式、保障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权利以及维护被害人诉讼地位等角度,完善简化审程序。  相似文献   

3.
自 1 997年 1月 1日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定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后 ,如何简化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成为相当“热点”的问题 ,刑事案件简化审被评价为是对现有审判方式所作的进一步改革。本文认为 :简化诉讼程序并非是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及肯定简化审程序中应有的司法理念问题 ,其意义在于可为创建我国司法审判主流模式取得突破性发展积聚经验。本文还就与简化审相关问题发表意见 ,如普通程序简化审法律属性准确定位、保障简化审中控辩双方诉讼权利、简化审中控辩双方诉讼权利、简化审案件对被告人可否在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的“审被交易”、简化审案件的当庭宣判、以及“简化”与“细化”的辨证关系等。  相似文献   

4.
指定辩护对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是必要的。但我国的指定辩护还存在着辩护介入时间过晚;指定辩护的范围比较狭窄;普通程序简化审中的指定辩护形同虚设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所谓认罪,是指被告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认罪可能发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个诉讼阶段。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是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两种程序。本文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为研究对象,对认  相似文献   

6.
徐秀红 《法制与社会》2013,(11):289-290
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是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为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在现有的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对某些"被告人认罪案件"采取简化部分审理程序,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新的庭审方式。从实践来看,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防止了庭审的繁琐和形式化,使案件的审理仅仅围绕重点和焦点进行,起到了加快诉讼节奏降低诉讼成本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该程序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一种新的尝试,其有效发挥程序分流功能的立法意图没有真正达到预期效果,而立法规定的不完善也致使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本文正是针对我国"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中存在问题进行反思,从理论上对普通程序简化审的价值取向等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法院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之研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设立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的错误,因此,传统的理论以实事求是为基础,认为人民法院为纠正错误有权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但是从基本的诉讼理论来看,作为一种诉讼活动,审判监督程序也理应遵循诉讼的基本原则,比如控审分离.人民法院在为了加重被告人刑事责任而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时,实际上充当了控诉人与裁判者的双重角色,明显违背了控审分离原则.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借鉴外国的有关立法,我国应当将再审分为为被告人利益而发动的再审和为加重被告人责任而发动的再审.对于为加重被告人责任而欲进行的再审,绝对不允许法院单方面主动提起,而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方面才能提起.对于为被告人利益而发动的再审,可以由法院主动提起.  相似文献   

8.
被害人权益保障是刑事和解制度的核心价值。但刑事和解中权力的过度推进却使被害人再次被害。在我国的现实语境中,更应对此进行防范。和解程序设计中,应构建被害人与被告人自主沟通、商谈的程序空间,以此促成被害人对被告人谅解的达成;应有律师对贫困被害人进行法律援助;应设置被害人异议程序和申请撤销和解程序;对与和解相关的国家机关裁量权应严格控制。  相似文献   

9.
在平面"三角结构"中,多数被害人仅作为一名证人参加诉讼,这种诉讼结构更为关注的是对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及对被告人权利的维护。为重视被害人独立的利益诉求,突出检察官与被害人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各方诉讼主体之间的均衡,应从几何模型角度构建立体"锥形结构";刑事诉讼"锥形结构"即在控诉、辩护和裁判平面三角的基础上加上被害人的充分参与,形成法官主持下的被害人、检察官、被告人之间均衡的立体诉讼格局,维护被害人之当事人地位。在刑事诉讼"锥形结构"中基于当事人(被害人)选择权与公安司法机关追诉权的配置,被害人参与诉讼的路径可分为对抗性路径与合意性路径,旨在构建不同路径中被害人之当事人地位的保障模式。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被告人、被害人分别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之程序。该程序为1996年修改刑诉法时新增程序。该程序确立与中国式庭审模式的制度背景有紧密联系,对加强被告人、被害人的当事人主体地位、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地位平衡、法庭审理结果正义的实现等问题产生重大意义。但该程序特性、内容、性质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司法操作上存在缺陷,需要改进。  相似文献   

11.
王贞会 《法学杂志》2012,33(10):165-169
在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是一个内涵丰富且不断发展的制度体系。既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也要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同时注意二者平衡。1996年《刑事诉讼法》确认了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但由于缺少配套机制,导致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新《刑事诉讼法》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其保护,但较少涉及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死刑案件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尤为严重,应当给予特别保护。  相似文献   

12.
普通程序简化审,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的范围内,对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采用简化部分审理程序内容予以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新的庭审方式。其实质是对现有庭审方式的进一步改革。它是基于我国社会治安并不乐观、刑事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多、对抗制所导致的司法成本大幅度提高和诉讼效率的低下等问题日益显现,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这一特殊背景而提出的,旨在尽量缩小诉讼成本而达到最大的诉讼效益。2003年3月14日两高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  相似文献   

13.
张改清  韦鹏 《河北法学》2003,21(6):111-114
从控审分离的视角审视,现行法律规定法院自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不符合控审分离的要求,不利于实现诉讼公正,导致了诉讼职能的混乱,不利于保障被告人权利,因此应取消法院自行提起审判监督权。为了维护原审被告的权益、要改造现行的申诉制度,赋予被告申请再审权。  相似文献   

14.
本文认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又作有罪答辩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的前提下,有条件地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庭审效率,而且也体现了对未成年被告人司法的保护,有利于未成年犯的矫治和改造。  相似文献   

15.
刑事程序公正的国际标准与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程序公正的国际标准与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下)岳礼玲,陈瑞华三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作出了重大的改革,在加强对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程序权利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影响中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状况以及...  相似文献   

16.
死刑核准权归位是解决死刑核准权异化,根除下放所造成的立法矛盾和实务问题的惟一选择。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改造要求贯彻书面审和开庭审相结合,事实审与法律审相结合,书面审则实行阅卷与提审被告人相结合;立法应当明确赋予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的律师辩护权和当面陈述权;死刑复核程序仍然应当明确时限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死刑复核程序实行法律监督,监督的方式是抗诉和检察建议;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不宜实行三审终审制改造,也不宜只实行法律审。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刑事诉讼发展中加强了刑事被害人、自诉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刑事被害人、自诉人诉讼权利的实现,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要落实这一发展方向,赋予刑事被害人、自诉人强制措施申请权是必然的要求之一。本文将从赋予刑事被害人、自诉人强制措施申请权的必要性;概念与内容,与公诉权、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关系三个方面对此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8.
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中是辩证统一的。在现阶段贯彻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原则,既要提高追究犯罪的能力,也要提高保障人权的水平;既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也要保障被害人的权益;既要严格规制公权力行使,也要赋予专门机关追究犯罪的必要手段。在法律监督方面贯彻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原则,建议进一步完善追究犯罪的手段和措施;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权利保障;完善诉讼监督制度,促进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9.
纪生贵 《法制与社会》2011,(14):149-149
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以被告人认罪为前提,能使被告人在自愿认罪的前提下获得从轻判决。但是,实践中,许多简化审过程中出现了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通过赋予检察机关适用简易程序建议权可以对这一问题进行程序上的救济。  相似文献   

20.
对于如何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于法律渊源、诉讼理论的不同,世界各国大体上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模式,即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由刑事审判组织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另一种则是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通常所采用的刑、民分审的立法模式,即不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告人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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