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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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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昆 《法制与社会》2015,(9):295-296
我国法律对贿赂型犯罪主体一直沿用“身份论”,即以国家工作人员为标准来判别嫌疑人是否属于贿赂型犯罪.针对在城市拆迁过程中非国有公司拆迁人员收受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理论界及实务界莫衷一是.在本文中,笔者通过辨析“公务”与“劳务”,各主体间关系论证应以“公务论”判别非国有公司拆迁人员收受财物的行为是否以受贿罪论处.  相似文献   

2.
“截贿”行为的刑法性质之争,完全囿于现有关于占有不法原因给付财物性质的各种理论都难以得出妥当的结论.可以通过刑法规范本身,分析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财物以及受托人是否向“受贿人”转送财物的刑法规范评价,进而对财物的性质(是否属于犯罪工具性财物)作出评判,在此基础上,根据“截贿”的不同手段,分别界定为诈骗、侵占以及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在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中,侵犯财物的数额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对盗窃、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否“数额较大”关系到区分罪与非罪,区分适用《刑法》第151条还是第152条,即区分轻罪与重罪的界限;对贪污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否“数额巨大”关系到区分适用《刑法》第155条第一款的第一个罪刑单位还是第二个罪刑单位的界限;对抢劫、敲诈勒索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关系到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罪行的轻重程度。《刑法》虽然没有明确作出关于“数额”的规定,但有的把“情节严重”  相似文献   

4.
国家工作人员在非公务活动中单纯收受财物行为(以下简称单纯收受财物行为)在实践中与普通馈赠行为较易混淆,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同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相关规定,理论界对单纯收受财物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存在一定争议,这对司法实务的具体操作造成一定影响。笔者认为,从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角度以及法律解释的角度,应当将单纯收受财物行为认定为受贿罪。  相似文献   

5.
袁蓉 《天津检察》2007,(2):15-16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抢夺罪中行为人抢夺财物时是否使用暴力这一点上,理论界观点不一。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对抢夺对象施用强力致被害人不得不放弃财物或死伤的情形,以致于办案中无法回避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这种施于财物的强力是否属于暴力;二是在属于暴力的情况下,抢夺财物的行为能否一概以抢夺罪认定。对于这些问题,笔者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6.
盗窃与抢夺的界限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张明楷 《法学家》2006,24(2):119-131
从"秘密与公开"角度区分盗窃与抢夺的观点与做法存在诸多缺陷;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被害人的意志,采取平和的手段,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的行为;盗窃行为既可以具有秘密性,也可以具有公开性;以对物暴力的方式强夺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具有致人伤亡可能性的行为,才构成抢夺罪;盗窃与抢夺的区别在于对象是否属于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行为是否构成对物暴力.  相似文献   

7.
以劫持人质为手段,向在场的第三人索取财物的抢劫案称为"人质型"抢劫案;以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的案件称为"财物型"绑架案。人质与索财行为指向的对象是否为同一主体不能成为区别"人质型"抢劫案和"财物型"绑架案的标准;绑架人质的行为和索财行为的当场性特征是"人质型"抢劫案区别于"财物型"绑架案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死者的占有与犯罪界限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在杀害他人之后,行为人临时起意取得财物的行为,理论上存在抢劫罪说、盗窃罪说和侵占罪说的争论,盗窃罪说是多数说。但在成立理由上,不同的学者观点分歧较大。第三人在被害人死亡不久之后,取得其财物的,一般认为成立侵占罪,但也有学者认为应该构成盗窃罪。如何解决与死者占有有关的问题,需要考虑死亡是否与取得财物者的侵害行为有关,需要进行实质判断。在否定死者占有的前提下,有限地承认死者"生前占有"的延续,从而对行为人取得死者财物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对第三人取得死者财物的行为则确定为侵占罪,以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9.
石健  高敏懿 《中国检察官》2005,(3):36-36,54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窃取的行为。其犯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在一般的情形下侵占罪与盗窃罪并不难辨别,其关键的问题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属于行为人占有。如果得出肯定的结论则不可能成立盗窃罪只能成立侵占罪;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则可能成立盗窃罪。盗窃罪的基本特征,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使用平和的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  相似文献   

10.
【要点】对盗窃罪与诈骗犯罪进行区分,除了根据被告人非法取得财物的主要方式外,关键是考量被害人是否具有转移占有的意思表示和行为。承运人在承运过程中将承运货物暗中调包,其行为在性质上不是窃取,而是骗取,且系利用市场经济合同方式骗取财物,故与普通诈骗犯  相似文献   

11.
魏韧思 《法制与社会》2011,(33):133-133,137
本文指出对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后尚未逃离物主控制区域时被抓捕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综合全案衡量其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从而判定是否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笔者认为《人民检察》第3期刊登的案例讨论中,王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公司董事、监事、职工以及公司以外的企业职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王某的行为符合该罪的特征。理由如下: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财物所有权,其侵犯对象是公私财物。本案中,王某私下与李某达成协议,把由王某代表本厂发送给李某的货物用于王某个人对李某的私人欠债的抵偿(价值3万余元),侵犯了本厂(冶炼厂)的财物所有权。其次,王某符合本罪的特殊主体要件。根据(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  相似文献   

13.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不构成盗窃罪的刑民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彰 《法学论坛》2016,(2):152-160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为“公私财物”,因而实务中在认定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时存在争议.网络虚拟财产是否为“财物”,在刑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解释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通过民法上对网络虚拟财产之概念和特征的分析以及对“物”的相关理论和对《物权法》相关规定的梳理和剖析,认为应当明确分别网络虚拟财产与本地虚拟财产的本质差异,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权利凭证,其法律属性为债权而非物权,基于物权法定原则,在无任何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网络虚拟财产不可以作为物权客体,亦不可以被扩大解释为财物,因此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14.
本文所称“不同特殊主体共同侵占财物的定性”问题,是指对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各自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占其所在的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其犯罪性质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所在的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单位数  相似文献   

15.
张杰 《天津检察》2008,(2):24-25
受贿罪的对象,一般而言限于金钱和物品等财物,收受贿赂是收受其所有权而非使用权。根据通说的观点,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应以是否得到了贿赂作为标准。收受行为的完成意味着犯罪既遂,财物所有权随之转移,没有转移财物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不能认定为受贿,这是实践中的一般做法。对于金钱或一般动产而言,财物的所有权随着交付、收受行为的完成发生转移,同时进行:但在交付、收受不动产及特殊动产如汽车等财物时,基于物权法有关规定,这些财产的所有权转移需以办理变更登记为要件,不少受贿人为了钻法律的空子。  相似文献   

16.
国有资产流失犯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国企改制中隐瞒国有资产的行为,根据参与人占原企业人员的多少,应分别认定为共同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国企改制中贪污罪既遂应当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作为标准,认定实际控制应当从一般人的标准来看行为人是否可以对财物进行支配,成为现实的、必然的财产利益。区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公共财物通过亲友及其单位而非法占有的贪污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应考查行为人的亲友有无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和非法利润的数量是否严重违背市场等价交换规则。对于违规分配"奖金"、"红利"的单位行为,应区分情况作出处理。应用"他人"一词代替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的"亲友"。  相似文献   

17.
什么是我国刑法中的抢劫罪,各种教材和文章的表述不伺。其差异主要可归为:(1)是否表明行为人行为“目的”;(2)是否强调据有公私财物的“非法”二字;(3)是否阐述暴力、胁迫、其它方法所指向的对象;(4)是否认为“致使被害人不能抗拒”,“使他人不能抗拒”;(5)是否指明“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或第三人所有”,  相似文献   

18.
论“公贿”     
一、犯罪现象中的“异形” 所谓公贿,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公司、企业(不含私人企业及外资企业),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上述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或相互间给予财物的行为。由于实施这些贿赂行为的都是行使一定社会、经济管理职权的各类单位,其财物也来源于国家或集体财产,所以一般称之为“公贿”,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行贿罪或单位受贿罪。 公贿现象正象癌症病毒一般啮噬着国家的肌体,危害着我们社会的健康,其阴影就像美国恐怖片中的  相似文献   

19.
分析侵占非法原因交付的财物时,应该看受托人是否明知财物的用途,如果知道是用于行贿、贩毒等非法目的,行为人接受并代为保管,这已经构成了行贿或贩毒等犯罪行为的共犯,对受托人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在刑法上予以评价。在侵占违法赃物的情况下,行为人自始不知其保管的是他人的犯罪赃物的,其出于非法所有的目的而据为己有的,应当作为侵占罪处理,  相似文献   

20.
李某2013年10月份开始先后四次攀爬围墙进入宝墨园,在龟池内及赵泰来艺术馆盗窃善款箱内等地方盗窃现金共136元。关于李某进入宝墨园内龟池里拿走游客扔掷的硬币是否属于盗窃存在较大争议,其备受争议之处主要在于龟池内游客扔掷的硬币是否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如果不能认定龟池里的硬币系他人占有的财物,则无法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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