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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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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论证中的融贯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律论证中的融贯论具有两个基本特性,即逻辑一致性以及信念之间的相互支持关系。法律论证中的融贯论在于回答因融贯本身所存在的责难而涉及越来越广泛的领域,它不仅仅是一种方法选择, 也是一种法律理论。其统一以法律、道德、政治为核心而形成融贯的体系。  相似文献   

2.
魏胜强 《法学论坛》2007,22(3):12-17
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和谐的社会,司法裁判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司法裁判的和谐主要体现为,司法裁判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进步性.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需要通过融贯性的法律论证进行推动.融贯性论证在程序方面的要求是通过平等方式开展法官与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之间的论辩和对话,在实体方面的要求是充分吸收社会所公认的价值观念.这样作出的司法裁判才具有可接受性,才能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  相似文献   

3.
陈曦 《北方法学》2017,11(6):93-103
法律融贯论一词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从类型学上看,法律融贯论至少可分为认识性法律融贯论、构成性法律融贯论、整全性法律融贯论三种。认识性法律融贯论是一种关于法律知识的证成理论;构成性法律融贯论是一种关于法律本质以及正确裁判的理论;整全性法律融贯论则是一种关于法律知识最优证成理论的广义融贯论。从真理论的角度看,认识性法律融贯论属于真理证成计划,构成性法律融贯论属于真理形而上学计划,而整全性法律融贯论则对认识性法律融贯论的真理论价值给予元理论说明。三种融贯论互不具有可替代性。  相似文献   

4.
融贯性论证的整体性面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论证的正确性宣称,一方面要求一个正确的司法决定应当能够根据有效法逻辑地推导出来,另一方面要求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本身是合理或公平的。前者需满足逻辑一致性的要求,表现为演绎式的线性证立方式;后者需满足融贯性的要求,表现为各个理由之间的相互支持关系,是一种整体性的证立方式。坚持融贯性标准的法律论证,在本质上是一种整体性的证立方式。  相似文献   

5.
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背景下,转型时期凸显利益多元化特征,而和谐社会的司法建构,应当在保证争讼主体机会平等的基础上,以整体性观念衡量利益纷争.对话的法律论证模式从程序上保证了多元主体参与法律决定、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权利.但是,只有平等的对话与协商难以有效解决纠纷,法律决定是在对话式法律论证的基础上,依据融贯的司法信念进行整体衡量的结果.  相似文献   

6.
侯学勇 《政法论丛》2008,44(2):90-95
麦考密克对规范性融贯和描述性融贯的区分,启示我们在司法裁判或证立过程中不但要重视规范要素的融贯、而且要重视事实要素的融贯,规范性融贯与描述性融贯密不可分,法律方法领域不应忽视对证据融贯性要求的研究。努力在法律体系内确保价值融贯的原则论证方式,不仅是对司法证立的一种形式要求,而且含有正当性要求,它把司法行为限制在合法范围内,在约束法官判决主观因素的同时,增加了司法行为的机动性。  相似文献   

7.
8.
蔡琳 《法律科学》2008,(3):63-73
法律领域一般有三种融贯论:法律论证中的融贯论、法律体系内的融贯论、法律融贯主义。结合此三种理论可以很好地分析法官审判实践中的论证标准。融贯论的运用必须区分叙述性融贯和规范性融贯。叙述性融贯保持认识论的基本原则,规范性融贯则是与法官的实践理性相关。叙述性融贯中基础融贯论为法官认定事实提供了形式标准;而在规范性融贯中,解释的融贯论揭示了法官的基本立场以及价值取向,它不是庸俗化的实用主义,而是一种有效地实现关于法律命题完整集合的方法。在这两个层面上,法官的论证可以趋向认识上的合理性以及价值判断上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法律漏洞填补的司法论证包括认定论证和填补论证两个部分。根据法律漏洞的两个构成性特征,认定论证由规则缺失论证和圆满性论证组成,对此可分别提出论证型式α和论证型式β。法律漏洞一旦根据论证型式得到认定,论证目标即指向漏洞的填补。法律漏洞填补在司法上有两条路径:规则引入(有规则填补)与规则创设(无规则填补)。填补论证分为引入论证和创设论证两种类型,对此可分别提出论证型式Ⅰ和论证型式Ⅱ及其附属论证型式。这两种论证在法律漏洞填补上存在竞争关系,最终还需确立一条填补论证原则P,以避免选择之难题。  相似文献   

10.
司法中的法律论证 ,不应追求“充分” ,而应保持细节明确的法律规定 (包括法律原则 )以及一般形式逻辑推理的简洁运用。司法的根本任务和努力方向 ,首先是实现其社会分工和权力配置的准确定位———权威裁判 ,而非“充分说理”。运用经验实证的方法 ,从细节上详尽分析司法中“充分法律论证”所存在的问题 ,有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司法裁判过程中三段论式的法律推理不能自动保证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的正确性与妥当性,但是通过法律论证方法的介入,在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主体对作为大前提的审判规范以及作为小前提的法律事实进行充分的阐述、论证的基础上,尽量达到使各方及公众能够接受认可的程度。而后,法官再依据已证成的大小前提,在遵循一般的形式逻辑规则的前提下,就可以推演出相对唯一正确的裁判结论。  相似文献   

12.
走出困境:法律论证的认识论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晓 《法商研究》2007,24(6):26-35
"明希豪森困境"和"休谟问题"是困扰人类智慧的两大难题。针对第一个难题,哲学界提出了基础论、外在基础论、融贯论以及基础融贯论等理论学说来解决,但是基础论、外在基础论和融贯论都各有缺陷。相比之下,苏珊.哈克教授的基础融贯论能更好地解决其中的一些关键问题。对于第二个难题,事实与价值实质上常常缠结在一起,很难截然两分。在法律论证领域中也同样存在认识论困境所带来的疑惑,因而需要借鉴哲学认识论的最新成果来修正法律论证的基本进路。  相似文献   

13.
司法裁判的正当性问题及以对话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论证理论,近年来在我国受到学界广泛关注。为增强司法公信力,司法实践对此也作出了应有的回应和探索,重点是强化庭审功能,推行裁判文书改革。尤其强调裁判理由阐释及论证,要求法官必须公开其心证过程。但在中国转型社会的现实语境中,实质公正仍是司法裁判追求的最高目标,法官适用法律存在多重困境,法律论证过程不可避免地遭遇尴尬。司法裁判的正当性追求仍应以实现法律之内的正义为基础,同时应回应立法目的与社会利益。  相似文献   

14.
基于法律原则的裁判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林林 《法学研究》2006,28(3):3-15
基于法律原则的裁判需依次解决以下三个问题:如何识别与个案相关的法律原则;如何处理原则与规则的适用关系,或者说在何种情况下,允许裁判者依据法律原则得出判决;如何解决原则之间的冲突问题,亦即能否籍由原则权衡获取法律上的“唯一正解”。现有的裁判理论对这三个问题作了不同回应,但欠缺可靠的操作程式。究其根源,是因为原则裁判的实质,是裁判者在规则穷尽之际,选择并依据法律体系内的价值判断为个案判决提供合理化论证;然而一旦涉及到价值判断,裁判就有主观、恣意和片面的可能。  相似文献   

15.
不同的真理理论导致不同的法律方法论。符合论实在主义的哲学会导致哲学的和自然主义的法律发现,而融贯论则是规范分析和法律解释的基础。不少哲学家认为没有脱离融贯论的符合论(如普特南)。但同时,从真理的客观性维度讲,融贯论只能保障认知的客观性,而不能获得形而上的客观性。融贯论的结果必然是相对主义。因此,法律哲学的认识论选择必然是折中的,这个折中的认识论可以由普特南的内在实在主义来承担,而内在实在主义将最终引向包容的法律实证主义。  相似文献   

16.
19世纪在三权分立原则的影响下,司法领域出现了严格法制的观念。然而,到了20世纪,一系列形式主义的法制原则受到了挑战,法律论证理论兴起。本文试图对法律论证理论兴起的现实原因进行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7.
判决书中的法律论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霞 《政法论丛》2005,(5):14-18
在对法律公正的憧憬中,法律是值得信仰的,但在当下判决书中经常看到的多是武断与掩饰,八股式文体的判决书缺乏充分的论证,让人看不出判决或改判的理由。在走向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我们需要的是一份阳光下的判决书,一份有着严密论证、详尽说理的判决书,一份旁征博引、法理透彻的判决书。判决需要论证,据以形成判决的“法律”更需要论证,不经过论证的“法律”缺乏正确性和可接受性。裁判文书中对论证理论的运用,为裁判结论的达致提供技术性支持,为裁判结论形成过程中个体的价值判断提供规范性的规则与方法,在整个国家制度建构中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论法律解释的融贯性——评德沃金的法律真理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融贯性作为检验法律真理的标准,是一种超越真理观上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立场的尝试。德沃金的法律解释思想以融贯论作为法律真理观,以罗尔斯的"反思性均衡"作为法律解释的方法,以信念之间、信念和经验之间的融贯性作为法律解释的标准,从而为"法律唯一正解"提供了哲学上的正当化根据。但是,原则之间的竞争与冲突是不容否定的事实,并不存在理想意义上的融贯;法官的类推解释只能达致局部融贯而无法形成整体融贯;法律的无穷解释使德沃金的解释理论陷入无法自拔的"明希豪森困境",这些理论上的难题使德沃金的法律真理图景成为一种虚假的幻相。  相似文献   

19.
宗德钧  潘莉 《法制与社会》2010,(21):117-118
本文从公诉阶段检察法律文书中的法律论证的必然性讨论了检察文书法律论证的缘由、现状、标准及方法等问题,以期对相关司法工作的开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三段论推理在法律论证中的作用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三段论这一近代以来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推理模式,当今的法学家对其提出了诸多批判,法律方法论亦由此从总体上实现了向法律论证理论的转换。但是,三段论推理本身的合理价值依然应当予以承认。在法律论证中,形式方法仍然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法律论证的逻辑有效性对于实际的论证活动依然是个比较重要的评价标准。足见三段论推理在法律论证理论中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演绎模式的说理规则表达了对于法律论证最低限度的理性要求。在事实与规范相互对应的法律适用观念下,三段论推理继续在法律论证,尤其是在内部证立当中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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