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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敏洁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2,14(6):56-58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于狭窄,出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势在必行。当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并非是无限的,应处理好行政权与司法权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可从扩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扩大行政诉讼法的权利保护范围四方面做起。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扩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胡敏洁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3,5(2):49-51,56
随着中国加入WTO ,过于狭窄的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经不能适应WTO形势及其相应规则的需要 ,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势在必行。当然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并非是无限的 ,应处理好行政权与司法权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可从扩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扩大行政诉讼法的权利保护范围四方面做起 相似文献
3.
从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邢晓东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1):105-107
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也是行政诉讼中一个特有的问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宽泛程度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此 ,有的学者认为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既不可能 ,也不必要 ,行政诉讼应实行受案范围的有限原则 ;也有的学者主张从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利益关系出发 ,一切行政行为都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文试图从行政诉讼的价值基础 ,立法宗旨 ,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入手 ,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予以剖析 ,并提出笔者的一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4.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高秦伟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3,(5):30-35
凡建立了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制的国家 ,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都是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司法审查范围涉及到宽度与深度两个层面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 ,司法审查范围的确定 ,实质上是一国宪政架构下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界定。比较研究的目的在于推动中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的扩大 ,以及司法审查强度的增加。 相似文献
5.
肖珍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3):63-65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缺陷主要表现为可受理的行政行为外延过窄以及司法审查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审查其合理性等。应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扩大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把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也纳入到司法审查之中。 相似文献
6.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有必要性 ;构想先对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 ,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7.
李少文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3):99-109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我国的法律审查和解释体制相悖,也与我国当下的权力结构及其目标不相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代表了党的主张、意志和国家政策,司法审查会遇到正当性和现实性的阻碍。贸然推动静悄悄的宪法革命,不仅不能达到理想的结果,反而会影响进一步的改革。考虑到我国"弱法院"的事实以及法院的使命和任务,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并不能实现它的目标。法院和法官的能力和素质也不能保证司法审查的权力运用良好、实现目标,同时不被滥用。司法过度政治化是这种主张带给法院的不可承受之重。 相似文献
8.
论法院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的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和法院二者是行使一定权力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而行政行为一旦引发争议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其要接受司法审查,这时就有一个问题,法院应如何对待行政机关对有关事实问题的判断和认定。 相似文献
9.
汪栋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6(4):1-6
行政案件起诉审查制度是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联结点 ,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时 ,必须遵循司法审查适时性三原则 ,即初审权原则、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和成熟原则 ,妥当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以规范权力行为 ,保障公民权利 相似文献
10.
杨秀环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5(4):23-28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活动实施司法审查的权限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能受到司法补救的范围以及他们诉权的范围;它决定着法院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上的合理分工;它对法院正确履行应有职责和对当事人正确有效行使诉讼权利也是一种重要的保障。文章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模式入手,结合我国法律实践,揭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法中的不足。 相似文献
11.
程红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20(4):34-41
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而且还间接影响到不同类型中止犯的认定标准。在德国,关于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存在行为计划说、个别行为说以及全部行为说等学说。在日本,则存在主观说、修正的主观说、客观说、遮断说以及折衷说等不同见解。其中,全部行为说和折衷说较为可取。在我国,对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判断也应采折衷说,即应与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内容联系起来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12.
唐志龙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6,19(4):14-19
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整体上说就是党的先进性,因此永葆党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根本性价值,包括认同价值和促进价值;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个体上说就是党员的先进性,因此永葆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主体性价值,包括中介价值、示范价值和保证价值;党的先进性和党员先进性是高度统一的,因此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是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性的现实基础,对我们强化军魂意识有着重要的发展性价值,包括基础价值和着力价值等。 相似文献
13.
郭书君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2,(5):13-15
党的先进性源于党的阶级性,但先进性并不等于阶级性。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中,体现着时代特征。党的先进性需要通过制定正确政治路线和具体纲领来体现。党的组织路线服从、服务于政治路线。不同历史时期党员的标准、党员的成分体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纲领决定了必须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须将思想建设置于党的建设首位,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吸收新社会阶层中优秀分子入党问题。 相似文献
14.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辉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3):69-72
著作权归属是委托创作合同的重要条款。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关系到委托人著作权的取得、受托人义务的履行以及双方利益的平衡。在债权形式主义的背景下,委托人通过委托创作合同取得著作权属于继受取得。由于作品的无形性和著作权登记制度的缺失,受托人移转著作权依赖法律推定。著作权从创作完成之日开始移转,委托创作合同的书面形式往往成为著作权移转的公示手段。但是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与受托人移转著作权的义务构成对价,并对法律推定的著作权的移转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5.
汪冬泉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4):50-55,63
婚生否认之诉是人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大陆社会伦理观念较为相近的台湾地区,其民法亲属编经过十余次修正,其亲属法日益与世界亲属法的潮流相融合。反观我国亲属法和民事诉讼法,仅就婚生否认之诉中适格原告问题仍无法达成一致。而适格原告是成功构建婚生否认之诉的前提。借鉴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等成功立法经验和结合我国现状,论证我国婚生否认之诉的诉讼主体不仅限于夫、妻及子女,还应有条件的包括第三人。 相似文献
16.
毕可志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156-160
为了保证地方立法机关在地方立法中更科学合理地设定法律责任 ,立法者在拟定法律责任条款时 ,首先要体现地方立法的目的 ,同时 ,其内容的设定 ,还要体现出科学精神 ,具有可操作性 ,考虑该法在施行中的要求。但从我国现行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来看 ,仍存在法律责任条款不协调、缺乏衔接 ,法律责任条款过于原则 ,法律责任条款有明显空白漏洞等方面的问题 ,直接影响了地方立法的有效实施。针对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存在的问题 ,应采取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衔接和协调、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量化、避免法律责任条款的空白漏洞等措施 ,完善地方立法法律责任的设定 相似文献
17.
试论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民法物权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民法相衔接的<物权法>的制订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广大学者对此各抒已见,而其中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也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从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现状出发,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提出完善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谭瑞源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1,3(6):10-11
本文对各类办公机构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的重要意义和怎样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提高时间运用和工作效率作了系统、深刻的论述。 相似文献
19.
田静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6,19(5):65-69
军事法官的职务责任是我国立法机关为军事法官设置的非遵行不可的权利和自由的边界,是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对其理论的研究,应把内涵、目的、构成、特征等作为起点。内涵是指军事法官在军事审判活动和赋予的其他活动中所承办的事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法律在军事领域的实现;实现军事司法价值的均衡;完成军事司法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它由职务责任主体、职务行为和责任三部分构成。内容包括一般职务责任和特殊职务责任。显示出行为主体单一性、职务行为内容的特定性、责任后果的多样性、权力与责任的一致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20.
权利失效原则是大陆法系一项重要的司法判例原则,它有助于补充现有相关制度的不足,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权利失效原则适用的客体广泛,包括形成权、请求权和抗辩权等。适用于形成权,其法律效力是使权利本体归于消灭;适用于请求权,其法律效力是产生相对人的抗辩权。我国应在立法中体现权利失效原则。 相似文献